坚持稳中求进做好巡察工作
2017-11-25赵泽波
文_赵泽波
坚持稳中求进做好巡察工作
文_赵泽波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同志近期发表的《纪检工作要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一文,以全新的视角和战略的高度,对做好新时期纪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通过学习原文和参加会议学习讨论,结合工作实际,笔者有一些思考和体会。
关于执纪理念方面。文章根据党中央提出的“把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结合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和纪检工作实际,提出了“纪检工作要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不是对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和基本工作原则简单的一个贯彻、一个回应,而是从思想认识、权力运行、政策把握、推进改革和责任担当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思考和研判。既提出了新时期新的执纪理念,回应了一些工作困惑和社会关切,也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务实的工作举措和方法,很有现实针对性、工作指导性和实践操作性。纪检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应当成为当前全体纪检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战略指向,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贵有恒、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善作善成”要求的题中应有之义。
关于巡察工作方面。主要在“稳”和“进”两方面有一些启示。
巡察工作的“稳”,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即讲规范。巡察工作是一项创新性、探索性工作,在市县两级开展时间不长,缺乏具体的工作经验和现实参照。要做到工作开展“稳”,必须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有关巡察工作程序、统筹协调配合、机关日常运行等制度机制,努力做到巡察工作开展有法纪依据、有制度规范、有工作遵循。
二即重实际。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和问题导向,对所有巡察对象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巡察中坚持做到对事不对人,排除人情干扰,客观、公正、深入地开展巡察,还原事情本来面目和事实真相,准确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线索。要充分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结合所巡出问题发生的历史背景和环境条件,用历史的眼光、现实的视野和法纪的尺度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客观理性、积极稳妥的巡察建议意见,让被巡察对象心服口服,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信服,努力使巡察监督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即全覆盖。要全面开展调研了解,查阅权威资料文件档案,对本地巡察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确保应纳入者全纳入,“一个都不能少”。针对巡察对象数量众多、任务繁重的实际,要科学制订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做到稳步推进,确保一届党委任期内对所有巡察对象巡察一遍。常规巡察安排不搞平均数量、平衡用力,要有张有弛、疏密有度。专项巡察要坚持“短、平、快”,机动灵活、速战速决、立竿见影。
巡察工作的“进”,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三求”。
一曰“求精”。巡察干部要有一颗“匠心”,要弘扬“工匠精神”,在巡察中要用“显微镜”查找问题,要有“绣花”的功夫,做到精细、精确、精准,不让任何一个问题和线索从眼皮底下“溜走”。
二曰“求新”。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努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市在近半年的巡察工作实践中,已探索创新了“巡察了解十字诀”、日常巡察、提级巡察等方式方法;创新设立了“巡察信息服务中心”事业机构,充实巡察力量;在宣传引导方面创新打造工作品牌,开办了“安察使”官方微信公众号,设计并发布了“安察使”卡通人物形象,设计了“广安巡察”Logo标志,定期举办“广·寻”文化沙龙和“巡梦广安”文艺采风活动等,广安巡察品牌效应正逐步显现,社会正能量影响日益扩大。
三曰“求效”。巡察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形成震慑,督促被巡察对象整改问题,促进规范运行,建立长效机制。要抓好巡察所发现问题和线索的梳理、研判、反馈、移交、督办,对做表面文章、整改不到位,巡察后“山河依旧”“老调重弹”的,要及时开展“回头看”,杀“回马枪”,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从严巡察、从严追责,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作者系广安市委巡察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