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视域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责任
2017-11-25付成宇
付成宇
美丽乡村视域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责任
付成宇
“美丽乡村”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崭新的工程,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基础和前提。十八大以来,“美丽中国”的概念加入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被赋予了全新的含义。近年来,我国在新农村建设的平台上对“美丽乡村”进行了一些探索,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对于生态文明的理解也不尽相同等原因,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发展依旧任重道远。
美丽乡村 农村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建设 政府责任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物质文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新的成果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新阶段,体现在人与自然和谐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们生态文明观念的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在我国首次出现是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党的十八届代表大会将生态文明理念提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从建设“美丽中国”的视角将生态文明融入我国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及各个方面。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勾画的宏伟蓝图中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打造生态文明,而美丽乡村建设则是其中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又一次将生态文明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已经明确表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到达了最关键时期,“美丽乡村”适时而动,作为中国最基层的部分,只有乡村的美丽才有城镇的美丽,才能达到全中国的美丽。“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的思路已经成为驱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引擎。
一、当前“美丽乡村”视域下生态文明建设所面临的困境
(一)表面工作较多,农民得不到实惠
鉴于不同层级政府和不同的职能部门所表现出的积极性和行动力不同,对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解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法也不尽相同。很多地方对于“生态”的理解仅仅停留在改善外部环境的层面。这种错误的理念使得部分基层政府单从表面下功夫,将农村“涂脂抹粉”展示给外界看。正如习总书记所言,“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70%以上,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美丽乡村”是亿万农民的中国梦,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必然要改变政策仅停留在表面的问题,将政策规划落到实处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美丽乡村建设。
(二)顶层设计缺乏,建设效果不佳
“安吉模式”的成功与其正确的规划是息息相关的。但是在一些地方的“美丽乡村”建设中,不注重总体规划与行动计划,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没有科学的结合当地实情,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并且不具备当地特色,同质化建设严重。不难看出在“美丽乡村”规划中,既要做到统筹兼顾、城乡一体,更要做到因地制宜。尽管农村经济都有其独有的特点,但是在新型农村建设中,始终不能脱离城乡一体化的基准,并且要坚持“绿色、人文、集约、创新”的规划理念,综合考虑当地的发展现状、人文历史等因素。想要使规划得策略达到最优状态,必然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才能使美丽乡村建设效果和质量达到最佳状态。
(三)基础设施不达标,现代化建设受限制
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农村基础设施与现代化之间的矛盾逐步显现。一方面,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对田间道路、桥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日常管护,田间道路、桥梁损毁日益严重。而且,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许多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并不完善,满足不了农业机械化的提高。由于基层资金配套不全面,很多地区经济实力不足,导致通村路质量下降。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农村道路已经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需要。只有不断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使其能够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才能保证“美丽乡村”建设得以顺利实施,才能更好地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二、导致生态文明建设存在困难的原因
(1)生态文明意识不强,认识不足,思想不到位。认识是实践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思想认识,必然导致在“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出现各种问题。由于对“美丽乡村”建设认识不够、意识不强,在具体实施或参与建设时所表现出的积极性显然不足,难以达成整体联动、资源整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建设格局。基层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生态教育,重新认识美丽乡村建设,改变在政策执行中仅停留在表面的现象。
(2)规划水平有待提高,责任划分不明显。“美丽乡村”建设必然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但也增加了组织协调的难度。因此,美丽乡村建设往往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的政策指导,在实施过程中很难形成统一的组织协调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即要避免职权交叉,造成政府管理的错位和越位,又要避免出现权责“真空”,造成政府管理的缺位。
(3)整合力度不够,资金总量不足。美丽乡村建设投入大,不能靠政府财政资金大包大揽,否则不可能持续,也无法推广。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现代化进程中明显表现出来的不足便是因为资金的总量匮乏。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才是解决此难题的根本。当前,农村基层政府没有很好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仅仅依靠财政力量,使得农村发展缓慢,“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减缓。
三、美丽乡村视域下生态文明建设的出路
(一)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之间的关系
当前最普遍的现象便是政府自导自演,农民参与不足。农民主体地位和作用不能够得到很好的发挥,以至于部分农民群众将“美丽乡村”建设定义为一纸空文。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农民积极性无法调动,群众的力量无法发挥。因此,将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之间的关系做更好地处理,才能更好地明确美丽乡村建设中“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才能更好地促进美丽乡村的发展,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处理好牵头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化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但是如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无法理清,就会造成职权交叉,权责不明等现象。因此,处理好牵头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才能使政策在执行中事半功倍。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时,应当以党委或政府相关部门为核心,整合各部门的资源,形成建设合力,把各种分散在各个部门中的惠农资金统一整合到美丽乡村建设平台上,使其达到效益最优化。
(三)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生态经济
我国地域广博,发展不均,情况千差万别,只有因地制宜,尊重差异,保持特色才是最好的选择。政府必须要加强政策的顶层设计,把握好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本地区发展的农村生态经济。吉安县的成功经验,按照“宜工、宜农、宜游、宜居、宜文”的差异性原则将村落分类规划,将全县划分为工业特色村、高效农业村、休闲产业村、综合发展村和城市化建设村五类村落,为全国的“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样板。
(四)充分利用市场拉动、资本引领
政府的财政收入有限,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拉动作用,充分利用其他资本。建立有效的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农村经济发展中来,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发展。对于一些具体的项目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通过政府牵头交由市场去运作,形成长效的运行机制。村庄基础设施的维护和运行,应当积极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最终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新格局。
[1]何得桂.中国美丽乡村建设驱动机制研究[J].生态经济,2004(10).
[2]韩喜平,孙贺.美丽乡村建设的定位、误区及推进思路[J].经济纵横,2016(1).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付成宇(1989-),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