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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 实现自我革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回眸

2017-11-25曾亚波

支部建设 2017年24期
关键词:从严治党中央干部

■ 曾亚波

全面从严治党 实现自我革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回眸

■ 曾亚波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这是首次公开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一并提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五年,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框架下,党中央全面总结党建成果、全面定位党内生活、全面规划治党任务、全面贯彻基本路线、全面看齐领导核心、全面突出关键少数、全面挺纪杜绝特权、全面规范选人用人、全面拓宽监督渠道、全面建设廉洁政治,使党的自我革新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境界。

从正风肃纪到思想建党:党风治理全覆盖

全面从严治党,从哪里入手?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胜利开幕。11月15日,习近平同志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他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这为全面从严治党表明了基本态度,指明了基本方向。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涉及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出访活动、警卫工作、新闻报道、文稿发表和工作生活待遇等八个方面。对这些“老大难”问题,十八届中央领导集体决定首先从中央政治局做起。并始终聚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一系列新的制度安排。201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进一步明确“党内政治生活规范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高级干部就该高级享受,吃顿饭算不了什么大事”,这种过去常有的心态开始消弭。

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严重后果,付晓光被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特别是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通知下发以后,仍然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在被组织调查的前几天,还到会所去大吃大喝。万庆良最后一次饭局共宴请了广东省的10多名官员,花费8万多元,由当地一名企业老板埋单。出席饭局的官员在事后全部受到了处分。

安徽省政协副主席韩先聪在中央纪委对他宣布立案审查的当天,还有两场约好的饭局,中午晚上各一次。

……

先拿违反八项规定的高级领导干部开刀,收获了良好的效果,很多人从“不相信中央这次会动真格的”到“走一步看一步”,再到“以后都得小心点”,直至“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终于相信中央禁令的严肃性和彻底性。

截至2017年5月底,十八大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04万起,处理23.11万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27万人,包括省部级干部20人。

全面从严治党,仅有禁令是不够的,党员干部的思想才是关键。2013年4月1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的就是要从思想上补足共产党人逐渐流失的理想信念精神之钙,唤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015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2016年起“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推进,旨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从上到下,由内到外,用信仰塑造灵魂,标本兼治,固本培元,凝聚起全党的力量。

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就思想建党作出详尽安排,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从打虎拍蝇到海外追逃:人员治理全覆盖

如果说正风肃纪是从党内政治生活的细节抓起,是着眼长远的治本之策,那么“打虎”“拍蝇”就成了治标的重点工作。

十八大以来,中央严肃查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孙政才等严重违纪案件,坚决查处腐败官员,彰显了党中央尊崇党章、严肃党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2012年12月,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在当选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后不到1个月即被查处。

2013年的反腐败工作,中央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反对奢靡之风为反腐倡廉建设的着力点,坚定不移地转变作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从当年5月份起,每月曝光“老虎”几未停歇。

2014年,出现首位原政治局常委被查处,另有2名副国级被查,其中有一名为军委原副主席。中外舆论评价中国反腐力度和决心前所未有。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全会和随后召开的中纪委第四次全会,对依法治国、依规管党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重大问题,在理论上作出深刻阐述,在实践上提出明确要求。对塌方式腐败、退休“老虎”、军队腐败、裸官治理、国企反腐等取得了突出成效,并首次全面展开海外追逃行动。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全党同志在思想上一定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当年,一些此前未出现省部级“大老虎”的省份和部门基本消除空白。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开除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朱明国、王敏、陈川平、仇和、杨卫泽、潘逸阳、余远辉等10名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的党籍,这是党史上前所未有的。军队权威部门分12批对外公布45名军级老虎落马,涵盖了军委总部、陆海空、二炮以及军队院校。

2016年,随着“四个全面”总体布局的初步完成,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框架下,中国的制度反腐体系登上前所未有的高峰。反腐败工作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全面看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扎牢制度笼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突出成绩。因巡视发现的线索而被查处的高官明显增加,如陈树隆、卢恩光等,而王珉、黄兴国等则因巡视“回头看”被查。

2017年,党中央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反腐获得感;更加注重政治生态的修复,抓早抓小,抓长抓常,抓严抓实;更加注重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两手抓,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衔接;更加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更加注重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有效防止“带病提拔”。按“四种形态”进行纪律处理、组织调整者明显增加;十八大后首次查处在任政治局委员;查处央企领导人数明显增多。在通报查处问题时,多指出违纪违法人员对所在行业、系统的政治生态所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据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权威披露:十八大以来,截至2016年底,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处分223人,移送司法机关105人。截至2017年8月8日,被披露调查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196人。

打虎不忘拍蝇。五年以来通报的县处级干部达10031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1万多人受到党纪处分。全国大部分县市区在中纪委网站曝光了基层干部的违纪事实。在强大的威慑下,仅2016年就有5.7万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违纪问题。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着深刻的认识。刀刃向内,自我刮骨疗毒,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对曾经的“漏网之鱼”也不放过。

2014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随后,中纪委牵头成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包括中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猎狐2014”专项行动随即展开,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和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中国的海外追逃行动得到多国支持。当年11月,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强调各方不应成为腐败分子和腐败资金的避风港,同意加强反腐败机构和执法机构的合作。包括美国在内的多个发达国家表示愿与中方开展相关领域的执法合作,只要证据确凿,绝不会成为贪腐分子的避难所。当年完成10项引渡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谈判,前所未有。当年抓获的428人中,涉案千万元以上141名,在境外逃亡超过10年的32名。共有231人主动投案自首,占全部缉捕数54%,通告后主动投案173名。

2015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启动“天网”行动。综合运用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手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随后,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9月18日,潜逃美国14年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杨进军被强制遣返,这是美国首次向中国遣返公开曝光的“红通人员”。全年遣返或劝返“红通人员”18人。

从2014年全面启动,到2015年提速换挡,再到2016年后的攻坚克难,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取得了丰硕成果。2016年追回“百名红通人员”19人。曾任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的“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投案自首,她已潜逃多国达13年之久。逃亡时间最长的朱海平也投案自首,他逃亡美国长达18年之久。

2017年5月10日,中央追逃办公布已归案的40名“百名红通人员”后续处理情况。其中已作出判决15名,作出不起诉决定的2名,撤案1名,法院已审理但尚未宣判的9名,移送审查起诉或正在侦查的13名。此次公布是对在逃人员的再一次郑重提示,希望他们能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同时也为国际反腐败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从巡视派驻到覆盖公权:权力治理全覆盖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中央先后修订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度规定。

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巨大成果,彰显党中央的决心之大、力量之强、措施之得力,同时也与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改革密切相关。就执纪监督而言,主要体现在“三个全覆盖”上。

——巡视全覆盖。中央巡视发挥巨大威力的过程,是不断创新机制、完善方式的过程,也是不断倒逼各方改革的过程。

2013年:巡视全覆盖。8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要对党的纪检体制进行改革,并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这是十六大以来,第一次重申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中央巡视组开始对巡视组组长实行单次授权,也不再依照过去的地方、企业进行划分。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时明确要求,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巡视全覆盖。

2014年:专项巡视。2014年1月,王岐山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探索专项巡视。”专项巡视成为巡视模式新亮点。当年的第三轮巡视(对文化部、环保部、中国科协、全国工商联、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南方航空、中国船舶、中国联通、中国海运、华电集团、东风汽车、神华集团、中石化等13个单位进行巡视)全部采取专项巡视方式。

2015年:政治巡视非业务巡视。2015年,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8月3日起施行。当年中央共开展3轮对83家单位的巡视,有59家央企。第一轮巡视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实行“一托二”:每轮一个组巡视两家,13个组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重点发现企业在作风、纪律、腐败、选人用人方面的普遍性问题,把落实“两个责任”、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作为巡视重点。巡视通报中的“近亲繁殖”“结成利益同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权谋私”“利益输送”“海外投资决策不规范”等“新词”揭示了国企长期存在的通病。在第三轮对教育部、国务院三峡办和各大金融机构等31家单位党组织的专项巡视中,首次提出“政治巡视非业务巡视”。

2016年:巡视党内政治生活。中央提出,巡视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对党的组织做全面“体检”,把《准则》和《条例》高高举起,同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以及干部“能上能下”和防止“带病提拔”等规定结合起来,用好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严肃认真核查干部档案,发现司法部原政治部主任卢恩光1990年的入党志愿书中,竟写了学习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讲话的体会,经进一步核实,其年龄、党龄、身份、学历、经历竟然全部造假。

2017年:强调同党中央“对表”。年初,中央提出巡视工作“四个要”:“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灯下黑’问题”、“要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督查”、“要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7月,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实行巡视制度,设立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并明确巡视具体任务。

随着巡视工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从常规巡视到专项巡视,从杀“回马枪”到“机动式”巡视,改革后的巡视体制机制,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得到充分显现,真正体现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回头看”发现安徽原副省长陈树隆毫无理想信念,深受封建思想影响,既想当大官又要发大财,利用手中权力攫取巨额利益的问题线索。“回马枪”杀出了威慑力,发现黄兴国、王珉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释放出“巡视不是一阵风”的强烈信号。

五年来,中央巡视组开展12轮巡视,共巡视277个党组织,对16个省区市进行“回头看”,对4个中央单位开展“机动式”巡视。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共处理来信来访159万件次,与党员干部和群众谈话5.3万人次,发现各类突出问题8200余个。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和辽宁拉票贿选案等重大问题线索都是通过巡视发现的;十八届中央纪委执纪审查的案件中,超过60%的线索来自巡视。巡视印证了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英明、正确、及时。

巡视不仅查“大老虎”,也查“小苍蝇”。2014年中央首轮巡视就发现,一些地方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科级干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在其家中搜出现金约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北京市查处56名乡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受贿9000余万元、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挪用资金1.19亿元。“小官巨贪”主要集中在农村征地拆迁、项目审批、截留挪用公款等领域。国家对农村的优惠政策大打折扣,补贴资金被截留严重。随后,国家加强了对这些领域的审计监督和制度完善。

——派驻全覆盖。2014年1月22日,中央深改领导小组首次会议决定,在六个分领域小组中,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单列一组。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通过改革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在纪委书记提名考察、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方面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2014年12月,中央出台《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为派驻全覆盖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2015年1月,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对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有重要影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其中5家实行综合派驻,为实现派驻全覆盖创新了方法、探索了路径。2016年1月,中办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中央纪委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其中综合派驻27家、单独派驻20家,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并对领导体制、职能调整、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后,省市县各级纪委的派驻机构也先后部署到位。

派驻机构的重新整合是为了加强战斗力,而不是简单的数字增减,一些不合格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被问责处理。2017年6月,中央纪委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原组长曲淑辉,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中央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此前,中纪委驻交通部原纪检组长李建波,因违纪问题被责令辞去中纪委委员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评论说,派驻机构全覆盖,与巡视工作全覆盖一样,印证了制度治党、改革强党的加速度与落实度,迈出了全覆盖的历史性重要一步,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性举措和突破性进展,承担着大规模深层次改革探路护航的重要使命。而试点对公权力的监督全覆盖,则进一步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监督全覆盖。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在全面深化改革、自上而下稳步推进党的建设的同时,构建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督全覆盖,被提上议事日程。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目前试点地区均已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和人员转隶工作。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本目的是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职能大体上分为监督、调查和处置三方面。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赋予了十几种手段,包括强制手段。例如,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王岐山指出,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制定国家监察法,赋予监察委员会必要的调查权限,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所有政纪均已成为国家立法,政府依法行政,党纪与法律之间没有中间地带,要实现法治建设的与时俱进,体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巩固党的执政之基,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

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是今年的立法重点。全国人大机关和中央有关部门正在密切合作研究修改问题,拟于2018年3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从生态修复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全覆盖

全面从严治党,仅有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加强执纪监督是不够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需要一支强有力的干部队伍。现在我们做的反腐败工作好比是清理肌体上的“蛀虫”。而从源头上给干部队伍一副好的“身体”则更为重要。

也许看个案还不是那么太明朗,但一系列典型的窝案已经表明,我党的执政肌体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戕害,在部分地区或部门甚至已经“病情严重”,政治生态已被严重污染。

2013年末,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被查处,有十多名县市区委书记一夜被免。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首次。

2014年下半年,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被披露,四百多人涉案其中,再次震惊全国。

2016年9月,针对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大换届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开了人大常委会的先河。

此外还有一些严重的“塌方式腐败”。如2013年至2014年,山西省多名领导干部落马,其中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山西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白云,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等4位常委,以及已经死亡的山西省副省长任润厚。2013年,山西共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1879人,其中市厅级干部26人,县处级336人。

修复政治生态需用猛药。湖南衡阳对涉案的431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对在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南充拉票贿选案涉案人员全部作出严肃处理。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33人,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以上处分的77人,给予严重警告并免职、严重警告、警告或行政记大过、记过处分以及免职处理267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10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均被判处相应刑罚。在辽宁,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和该省7名副省级干部被严肃查处。

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治理是全方位的,每年都结合实践和相关党纪规定推出新举措。

一是严治“裸官”。2013年1月,在中纪委二次全会报告中,王岐山强调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2014年1月14日,中央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六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包括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和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以及因其它原因不宜提拔的等,尤其是划出了“裸官不得提拔”的硬杠杠。三年间,全国共排查出副处级以上配偶移居人员5000多名, 1300多人被调整岗位。

二是严肃干部上下机制。2015年7月19日起施行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在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的同时,重点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问题作出规范。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分别是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

三是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很多干部的腐败行为都发生在他之前的岗位上,有的甚至溯及到十几二十几年前。2016年8月,中央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充分吸收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主要精神,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重要补充。亮点是以党纪联动方式突出用人问责,规定用人也要追究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是严格个人事项报告。2017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前者是修订,后者是新制定。这两个文件的出台,使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进一步精准化,监督管理更加科学化。十八大以来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明显收到实效,有力强化了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先后有12.48万人因不如实报告等问题受处理,9100多人被暂缓任用或者取消提拔重用资格、后备干部人选资格……

(责编:许树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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