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语言习得与第二语言习得的对比研究
2017-11-24聂鹂莹
摘 要: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间对第一语言习得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不仅吸引了语言学家的注意,也引起了许多语言相关领域普通教育学者的注意。到今天,第一语言习得的成果已被广为应用。许多关于外语习得的标准资料和介绍材料中也包括了许多第一语言习得的参考资料。而这些现象的原因十分明显:我们发现孩子在学习第一语言时毫不费力,学习过程顺利和流畅,然而当我们把同样的情形放入第二语言习得中,尤其是教学设定下的二语习得中时,习得的难度失败明显增加 。因此我们应对系统的第一语言习得经验进行学习,并得到相应对策。
关键词:第一语言习得;第二语言习得;语言教学
作者简介:聂鹂莹(1994-),女,汉族,山东东营人,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在读硕士。
[中图分类号]:H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32--01
1.一语习得和二语习得理论对比误区
尽管学习一语习得相关知识对二语习得相关理论构建会有辅助作用,但我们不明确的地方在于如何将一语学习切入点和理论运用,翻译到二语习得中来。也许我们可以按照每个人的不同理解将不同的一语习得理论放入到二语习得环境中,并得出相关的结论。但不同的理论转换结果可能会引起许多十分尖锐的问题,导致错误的类比。所以建立起一系列的类比规则和尺度就显得是十分重要。
在进行两种理论转换的第一步是对一语习得和二语习得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H.H.Stern总结了一些力争在一语习得理论基础上构建二语习得理论的论点:
a)我们必须不停地进行实践,并在实践基础上继续加以实践。当我们观察儿童学习母语时发现,孩子们总是不停地重复学到的语言。这种现象在语言习得阶段尤其明显。当我们学习外语时我们也在不断地重读这个过程;
b)语言学习只是单纯的模仿过程,所以学习者必须模仿,就像幼儿,他们一直在模仿;
c)首先,我们模仿单个的音节,然后再模仿词语,最后才是句子。 这是儿童学习第一语言的顺序,同时也适用于第二语言习得;
d)在观察幼儿语言习得过程是,他们总是先听然后再说。理解总在说之前,所以这也应当是二语习得的正确的习得顺序;
e)向幼儿在学习语言时并不需要翻译,既然幼儿能在没有翻译的情况下习得一语,那么第二语言习得者也可以在没有翻译的情况下习得语言;
f)幼儿仅仅是在习得语言。他并不是在习得语法规则。你并不需要告诉他什么是名词,动词。但是他还是能完整的习得完整的语言。所以在外语教学中没有必要概念化所有的语法概念,并让语法主导整个学习过程。
以上的论点展现了那些早期二语教学者的梦想:二语习得者能够在一个极度流畅的过程习得外语,且习得的语言几乎是无懈可击的,仅仅在很少能的情况下才会出現失误。这些论点也展示了那些深受行为主义理论影响的学者的论点,他们将一语习得视为一个不断进行生硬联系,习惯养成,塑造,过度学习,强化,条件设计,联系,刺激和反应的过程。所以他们坚信二语习得过程也是一样的设置。
以上的每个观点都有自己的缺陷。有的缺陷是由作为设想基础的一语习得理论本身的缺陷造成的,有的是由将一语习得和二语习得进行了不正确的类比而导致的,有的则是两者的结合而导致的。他们展示了一些外语教师应该避免,去除的误解。这个理解的过程需要我们对一语习得理论有深刻的,完整的认识且对一语习得和二语习得之间类比时产生的变量保持敏感。通过对这些变量的描绘和分类,我们就可以避免错误类比和推断的产生。在我们在进行两个理论进行比较时,我们会得出有启发性,可信的类比,在同时丰富自己对二语习得理论和二语习得过程的认识。
2.认知领域的一语习得和二语习得对比
当一语习得的认识和生成研究取代了行为主义理论是,一些第二语言教学者和研究者开始认识到自己不该将第一语言习得的理论完全地套用在第二语言习得上。第一个相关的警示是由认知心理学家David Ausubel(1964)给出的。在前期阶段,Ausubel就当时盛行的听说法指出了一些明显的问题,其自称是根据“自然”的语言习得顺序来设计的。Ausubel称听说法所提供的机械训练练习缺少能使一语二语习得成功进行的必要可能性,因为成人的二语习得者有完整的认知能力,对现有的语法规则,他们可以进行有效的推断并进行有效运用。在这种场景下,学习者的第一语言不仅仅是一种阻碍要素,也能推动第二语言的学习。这些结论都是由Ausubel在认知领域引申而来的,而这一切则与听说法的基础理论:行为主义理论,背道而驰。Ausubel的这种批评也为20世纪60年代的许多教学问题产生共鸣。有许多的二语教师对这种流行的教学法的有效性产生了疑问。
在20世纪60年代晚期和20世纪70年代早期,生成语言学变成了考虑语言学问题的基本理论模式。对于早期一语习得换个二语习得的类比方法的批评者越来越多。Stern(1970), Jakobovits(1968), Cook(1969,1973), Macnamara(1975)和Schachter(1988)都在自己的文章中申明,一语习得理论和二语习得理论的对比中有明显的不连续性,但是也认可,如果经过谨慎的思考,第一语言习得理论可以运用部分在二语习得上。
人们对待一语习得和二语习得之间的对照时通常十分粗糙。在这个对比过程中,首先我们应该意识到的是成人和儿童之间语言习得的不同。所以,我们不仅仅要进行一语习得和二语习得之间的类比,还要有意识地将成年人语言习得和儿童语言习得进行类比。比起单独比较两个学习系统,单独比较成年人和儿童在二语习得中的不同或儿童在一语习得和二语习得之间的区别会更加有逻辑性。所以我们经常以成年人和儿童作为种类的界限进行分别对比。这样,我们就可以将两者在相同的坐标上进行系统,有效的对比,对照并产生合理理论。
参考文献:
[1]H. D. Brown. Principles of Language Learning and Teaching[M].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