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五员” 做称职的“案管人”
2017-11-24张永红
■ 张永红
当好“五员” 做称职的“案管人”
■ 张永红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第十条对案管工作职能进行了明确规定: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在工作中,要做一名称职的“案管人”,首先要当好“五员”。
一是当好“统计员”。监督执纪问责新信息系统实行后,数据报送和管理要求更加规范和严格,每月要及时对信访、初核、立案、审理等环节进行梳理,按时做好案件统计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同时,主动跟踪县纪委本级和乡镇纪委纪律审查情况,及时收集、整理数据材料,促进案件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是当好“参谋员”。对案件数据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统计分析,力争做到统计精确、分析透彻、判断科学、建议合理,并重点研究某一时期的案件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捕捉违法乱纪行为的新苗头、新动向,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有效的参考依据。
三是当好“协调员”。县纪委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审计局等单位成立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就设在案管室,因此,我们要主动与成员单位联系和沟通,对有关环节出现的问题予以协调,促进纪律审查工作目标和任务的落实,通过与司法机关、组织、审计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形成高压反腐的强大合力。
四是当好“督办员”。为确保纪律审查程序规范,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我们要加强督办执纪审查部门特别是乡镇纪委的纪律审查工作。换届以来,我们多次到纪律审查工作薄弱的乡镇进行现场督办,“手把手”帮助新任乡镇纪委书记规范审查程序,教他们排查线索,挖掘案源,掌握案件来源、去向、结果,确保案件按时按质完成。
五是当好“服务员”。案管室要对纪律审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也是为纪律审查工作提供服务。这就需要我们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既要对案件查办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又要为查案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既要服务案件查处,又要服务全局工作,做到案件检查工作延伸到哪里,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责编:许树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