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平等视角下苏北地区贫困农民增收研究
——以淮安市为例
2017-11-24楚娟
楚娟
(淮安市委党校,江苏淮安 223000)
“十二五”以来,江苏省粮食种植面积一直保持稳中略增的态势。2 0 1 6年,江苏省粮食播种面积8149.1万亩,比2012年的8004.9万亩增加144.2万亩,增长1.8%,然而伴随着农产品丰收,江苏省尤其是苏北农民收入并未明显增加,低收入农户生活水平依然没有得到改善。同样,在苏北还存在着一个现象即农村人口居多,传统观念和分工方式还普遍存在,农村贫困农民中近半数是女性。据江苏省统计局对苏北扶贫重点县调查,女性农民贫困的程度至今仍然高于男性农民。妇女贫困尤其是农村的妇女贫困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非常棘手的现实问题。随着十九大后精准扶贫往纵深方向发展,我们需要对当前苏北农村地区贫困农民的性别因素加以充分认识,进而从制度、资源配置上保障对农村贫困妇女实现精准扶贫,切实减少贫困中的女性面孔。
1 苏北农村贫困妇女生活现状及原因分析
自“十二五”规划以来,江苏省无论经济还是生活都发展迅速,人民各项生活水平提高明显,全省各项指标在全国居前列。但是,由于历史沿革、地理位置、经济政策以及思想观念等原因,江苏省各地区却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其中,苏北农村经济的发展严重滞后。严重滞后不仅表现为收入滞后,还表现在教育、文化等滞后。在调查淮安市茭陵乡苏嘴镇衡河村时,村集体收入几乎为零,没有规模化的承包经营,没有支柱产业,村里财政收入微薄,靠着国家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度日。村里总人口4640人,1006户,其中妇女占近半人数。房源10平方公里,两边是灌溉总渠,党员有116名,其中女性只占12名,低收入人口640口,女性占三分之二。村里的青壮年几乎全部外出打工,农村贫困妇女靠简单的农业耕作以及做一些零工替补家用,一旦家里有人生大病,那么这个家庭就会面临着贫困窘境。这虽然是淮安市一个村落的现状,也是大多数苏北贫困农村的现状。妇女的生活状况十分糟糕,不仅表现为经济收入低下,文化程度不高,更面临高风险的生育等,久而久之,农村贫困妇女的思想观念就被束缚了,在调查中,很多妇女依然存在着男尊女卑的思想,认为男人是家里经济的主收入,至于自己是否要挣钱来改变家庭现状,这些妇女并没有思考。有些妇女甚至经常赌博以此来打发时间。由此以往,农村贫困妇女只能挣扎在贫困边缘,子女也会受这种贫困模式的影响,农村贫困问题得不到解决,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也会面临着风险。因此,解决农村妇女贫困问题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事情。
首先,苏北农村妇女贫困最大的问题在于思想问题即内因问题,所谓扶贫先扶志,农村贫困妇女存在的思想问题主要有:
(1)“相夫教子、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如今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农村经济也迅速发展。即便这样,很多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农村妇女仍然思想保守,观念落后,在她们认为“相夫教子、男尊女卑”理所应当。根据本次调查显示,苏北农村中70%的贫困妇女仍然为“贤内助”、“相夫教子”感到骄傲,她们大多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满意,喜欢玩牌、打麻将等。
(2)“小成即满、小富即安”的小农思想。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方面,农民不用为生存的问题发愁,有些农民还先富了起来。另外一方面,很多妇女也开始接触时代的发展所给与她们的新的世界。在苏北农村,贫困妇女满足于不愁吃、不愁穿的生活,也满足于围着孩子,围着灶台忙碌。她们很少主动参与社会事务,更不用说进行自主竞争。她们大多对属于她们自己的权益不关心,更不用说公益事业。这些妇女只局限于自己的生活圈子。据调查,42%的调查对象大多只生产日常生活所需的农作物,没有思考过生产或者出售的剩余农产品。此外,农村贫困妇女一般对新政策、市场信息漠于关心,他们中通常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能坚持阅读,更少有人利用互联网查询信息。
(3)“被动生活、消极保守”依赖思想。调查显示,农村贫困妇女大多没有过多的选择,她们认为工作主要是男人,男人是养家糊口的人,成天用“大丈夫”的学说游说自己。尽管大多数农村贫困妇女现在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但她们依然在心里不同程度地依赖着自己的丈夫。80%的受访者认为自己的丈夫出去工作,是对家庭的保障。苏北农村贫困妇女的收入只占家庭的6%。面对假设她的丈夫有外遇的情形,11%的农村贫困妇女选择只要丈夫按时寄钱回家,可以不予计较。
(4)“拈轻怕重、眼高手低”的慵懒思想。走访的1000多户人家中,贫困妇女一方面缺少谋生的技能,也缺乏创业干事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却拈轻怕重,眼高手低。调查显示,60%的女性外出工作,然后又回到家乡工作的原因是选择离家最近的地方。很多妇女抱着与其辛苦打工挣钱,工资还低,不如回家生孩子的想法。所以,正是因为农村妇女尤其是农村贫困妇女有这种“拈轻怕重、眼高手低”的思想,农村妇女脱贫进程缓慢。这些妇女生活状态大多是在家看看电视,打打麻将,玩玩扑克,串门聊天,极其缺乏致富的意识。
造成苏北农村贫困妇女思想落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缺乏进取精神。受封建思想的束缚,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省妇女思想得到解放,但是苏北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的思想仍然停留在相夫教子的阶段。由于生活的需要她们的丈夫外出打工,这些农村妇女得以转向台前,但是这个结果并不是农村贫困妇女自主思想转变的后果,而是一种被动的转变。正式因为这种被动性,使得她们在生活中具有较多抱怨,负面情绪也多,这一切制约着苏北农村贫困妇女思想素质的提高。
(2)文化教育缺乏。据统计,被调查的对象中,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0%,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6%,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0%。由于文化教育缺失,苏北农村贫困妇女的想法是守旧的,信息渠道少,接受新事物过程慢,不能掌握和应用科学和技术知识,也无法寻找到合适的工作。
(3)资源分配不均匀。随着苏北五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的农村年轻壮劳动力来到城市,由于年轻壮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大量增加。随着男性劳动力减少,苏北农村贫困妇女不仅要负责农田劳作,看护小孩,照顾老人,而且还要独自解决一些突发情况。跟男性相比,这些贫困妇女社会资源配置较少。时间一长,她们逐渐思想守旧、创造性低、主动性差。
其次,政府在精准扶贫过程中,侧重于对面的指导,没有对贫困人群进行二次细分,对农村贫困妇女关注不到位,致使政府在帮扶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致富过程中存在盲点,也就是外因。从性别平等的角度来看,无论是现有政策亦或者是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都存在着问题,影响对农村贫困妇女的救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对贫困妇女救助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规范。由于中国缺乏统一的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出台的社会救助政策规定没有充分保障农村贫困妇女能够共享福利。
第二,农村社会救助政策存在性别盲视。从性别平等的角度,政府在对法律、政策等做出决定之前应该进行性别分析,细化受救助群体市场,应该分别研究这些政策或者是法律对男人和女人的影响。如果结果证明这些政策对于男人和女人的影响是不同的,那么政府就应该避免做出不当的决定。动态考察政策或者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跟踪评估这些政策或者法律法规对男人和女人的影响,尽最大努力确保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权益的实现。
2 关于苏北农村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几点建议
(1)发挥教育的引导性。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观念的更新不仅需要很长的时间,还需要很系统的教育。既需要农村贫困妇女自身的努力和参与,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重视[1]。首先是妇女教育资源的整合。苏北五市妇联要加大加深调研力度,二次细分苏北贫困农民市场。同时跟妇女权益相关的各项体制和机制,将妇女本身需求与社会帮助紧密契合起来。创新工作载体,利用乡村大讲堂、“面对面”辅导等手段,加大对妇女关于法律等意识的培训,更新妇女观念,提升妇女工作性质。二是营造氛围。苏北五市相关机构,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向农村妇女宣传男女平等、女性力量等观念,在广大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先培养先进典型,通过先富、先自立带动一批贫困农村妇女致富。三是强化宣传。加强女权等男女平等方面观念教育。引导妇女科学信教,远离邪教组织。鼓励苏北农村贫困妇女树立服务农村,自立自强,融合社会的新理念,进而帮助妇女实现自我价值。
(2)建立完善的培训指导机制。首先,政府与相关机构要根据当地农村妇女的实际制定好关于农村妇女尤其兼顾贫困妇女受教育计划,并且对各类知识、技术、技能进行有层次、分步骤、抓重点培训。利用市县党校、职校、妇女学校等阵地,邀请农业种植、法治等相关专家对种田技能等方面进行培训。同时,根据条件培养学习带头人,培养种田巾帼、守法模范等。其次,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并且有针对性地对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进行二次技能培训,使这部分群体掌握足以解决生计的技能。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抓紧契机,培训妇女尤其是农村贫困妇女在服务行业的技能,帮助这部分群体向服务行业转变。鼓励农村妇女尤其是农村贫困妇女不仅要学种田技能,还要学文化,创造条件为这些妇女上妇女学校提供便利。同时,严格控制和审批小额贷的发放,使这方面政策向农村有条件的妇女转移,并且动态考察和指导这部分资金的使用。通过完善的培训指导机制,丰富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的视界,增强女性自行和女性独立,帮助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二次就业,加速这部分群体脱贫。
(3)健全各种社会服务体系。苏北五市政府及相关机构不仅要采取有效手段,而且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为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提供服务,切实解决其难题。文化相关部门应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重点关注农村贫困妇女这个群体,不仅开展多种健康、积极、向上的娱乐活动,而且要利用新形式、新方法丰富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的业余文化等各方面的生活;农业相关部门引进先进的技术和可以实施的种植条件,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利用机械的便利性带动农村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劳动相关部门应该重视知识的作用,有对象、分层次的组织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关于技能、文化、法治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增强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致富能力,法治观念,文化深度;司法相关部门不仅要为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义务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还要号召高校等法治方面相关专家走进农村大讲堂,切切实实减少农村妇女法盲人数,保障农村妇女尤其贫困妇女的合法权益;卫生等相关部门要开放一些关于传染病等方面的服务,组织专家定期到乡镇、街道为农村妇女体检,不仅要照顾农村贫困妇女的身心健康,还减轻农村贫困妇女的心理压力;群众性组织则根据本组织的职能和优势,尽可能为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支持和帮助,使广大农村妇女致力于新农村建设和发展,进而共享乡村振兴建设发展成果。
(4)完善保障机制。首先,进一步扩大农村医疗保险范围,将贫困妇女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纳入其中。健全养老保障机制,把农村贫困妇女纳入养老保险的框架之中,从而使土地的保障功能弱化,真正把苏北农村贫困妇女从家庭、土地二者的束缚中实际解放出来。其次,充分加大维权力度。要建立和健全村级维权服务站的功能,充分发挥村级维权服务站的作用,通过点对点,切实维护农村贫困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和权益。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促进和平家庭和社区建设,营造和平和谐的社会环境,提高农村贫困妇女的安全水平。相关部门通过开设的村级大讲堂,定期下乡为农村贫困妇女讲解《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向农村贫困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使农村贫困妇女能够深刻了解自己的各项权益,逐步使她们能够自觉争取和维护自身权益。
(5)创造良好氛围。苏北五市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及法规时要注意考虑到性别平等,要考虑到制定好的政策法规是否会对不同性别、不同人群产生不同的影响。既要考虑是否存在性别歧视,又要考虑是否存在人群区分对待。要想使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能够享受平等权益,参与社会劳动,分享劳动成果,营造良好的劳动和互助的氛围是关键。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竞争和民主管理,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妇女发展,使农村贫困妇女成为农村建设者,成为农村建设的受益者[2]。
[1]刘敏岚.农村“留守妇女”生活状况的调查与思考[J].南方农村,2012,(10):50-53.
[2]袁兰.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妇女脱贫致富问题研究[D].西北民族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