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制度篱笆 前移监督关口
——益阳市安监局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2017-11-24易金术余建军湖南益阳
清风 2017年4期
文_易金术 余建军(湖南益阳)
扎紧制度篱笆 前移监督关口
——益阳市安监局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文_易金术 余建军(湖南益阳)
近年来,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切实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关进制度笼子,前移监督关口,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全过程,逐步形成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活动事前备案、事中跟踪、事后回访的全方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
事前备案,提醒监管执法人员遵规守矩。益阳市安监局2016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涉企监管检查备案制度》,规定各业务部门到企业进行监管执法前必须先到局监察室进行备案登记,未进行备案登记的不派车辆、不报销差旅费。制度实施后,杜绝了监管执法检查的随意性,规范了安全生产涉企监管检查程序;把监督关口移到了事前,传导党风廉政建设压力,提醒监管执法人员遵规守矩。事中跟踪,确保监管执法人员遵规守矩。对重要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事项,如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等,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确保监管事项事实清楚、处理处罚恰当;确保监管执法人员遵规守矩。
事后回访,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益阳市安监局2016年初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跟踪回访制度》,对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事项中监管执法人员廉洁自律、工作作风、依法监督、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由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事后调查回访。2016年跟踪回访了25家企业,未发现监管执法人员违反廉政纪律的情况。
在制定实施以上制度的同时,还建立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定审制度》。对依法给予吊销许可证、撤销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0元(含)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案件,必须集体讨论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