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层党组织基础
2017-11-24廖组基
◎文/廖组基
筑牢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层党组织基础
◎文/廖组基
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紧紧围绕扎实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大局来谋划、部署和推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和落实到基层,筑牢组织、建强队伍,强化功能、凝聚力量,为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探索建立了党章党规基本知识、系列讲话重要精神考核测试制度;深入开展向毛丰美等重大典型学习活动;以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和辽宁拉票贿选案为镜鉴,举一反三、痛定思痛,全省广大党员受到深刻的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特别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辽宁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谋划,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扎实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定行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在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感情上坚决拥戴核心、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更加坚决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到实处。要认真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把握辽宁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把握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把思想建设的成效落实到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切实担负起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大责任,担负起扎实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责任,坚决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
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以“学习毛丰美、实干促振兴”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以“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和“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为主要内容召开民主生活会;普遍建立党日制度,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进行党的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处理党务工作、自觉交纳党费,增强政治免疫力。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把每一名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开展经常性地提醒和批评,抓早抓小、见人见事,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让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真正发挥主体作用,落实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规章赋予党员的各项权利,充分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信息发布等制度;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强化党组织服务党员功能,使党员感到既有义务、有责任,又有权利、有温暖。要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的标准,坚持具体化、差异化、制度化,分领域全面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动“三会一课”“两学一做”融入经常,筑牢党的最基层组织。
要奔着问题去,聚焦问题改。全省围绕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的“部分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队伍管理松散”等问题,强力开展专项整治;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扩面提质”水平不高的问题,实施“百日攻坚行动”,实现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均达到70%以上,国家级园区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解决基层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不适应的问题,成立辽宁社区干部学院和毛丰美干部学校,对基层干部开展集中轮训,努力建设一支热爱党的事业、能够经得起任何风浪考验、善于带领党员和群众前进的基层骨干力量;解决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等重点工作,制定出台《辽宁省党费收缴工作细则(试行)》,印制《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发放至每名党员和每个支部。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继续坚持重点发力,奔着问题去,聚焦问题改,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以重点问题突破牵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提升。进一步强化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健全建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使党组织的“根”深深植根群众之中。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以选优、训强、管好基层党组织书记为重点,打造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敢于担当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要积极探索实行基层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建设。要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规范的经费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
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全省围绕振兴发展大局,设计载体、开展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更好地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把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的广大党员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的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不断巩固党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坚持把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落实到深化改革上,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落实到推动发展上,把发展的重点作为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把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落实到保障稳定上,认真解决失地农民、教育卫生、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当好基层社会的“稳定器”“减压阀”;落实到改善民生上,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办好多数人受益的事、最急需解决的事、长期起作用的事、力所能及的事,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持续深入开展“立足岗位当先锋、推动振兴作贡献”“共产党员先锋工程”“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帮企业稳增长促振兴”等载体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在改革发展稳定的主战场上当标杆、创佳绩、树形象。
要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省委坚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带头履行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制定出台《辽宁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决定》,认真抓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项目化管理,设立“辽宁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奖”;成立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强化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把抓基层的任务捆在一起、责任拧在一起、力量用在一起。全省设立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459个,有专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5000余名。2014年以来,全省新建、改扩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2621个、社区活动场所1608个,活动场所面积分别基本达到200平方米、400平方米以上。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继续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下真功夫,突出抓好各级党组织书记这个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划出“硬杠杠”,抓实述职评议考核,真正述出导向、述出责任,评出压力、评出干劲。要实施党建工作“书记项目”,聚焦破解普遍性、重点性、前瞻性问题。健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制度,采取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