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小托夫的小说
2017-11-23谭滢
谭滢
小托夫是个迅速成长起来的年轻作家,他的作品也在其他文学期刊上频频露面。其中,《去的时候父拉子,回来的时候子拉父》发表于《牡丹》2017年第7期,被《小说选刊》同期转载。由此可见,这篇小说带给编辑的震撼是爆发性的,持久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更偏向于轻阅读。阅读一定数字份量的小说,如果不是故事特别好,语言特别精巧能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是很难被大众所认可的。更不要说被权威的《小说选刊》选载。可是反过来,再看《去的时候父拉子,回来的时候子拉父》时,似乎它的故事也没什么奇特的地方,语言也属于平淡无奇娓娓道来的白描式叙述方式。那么它何以赢得编辑的青睐,又更上一层楼的呢?
小托夫聪明地以第一人称,迅速地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进入了那个年代。小说前边的大幅描述,应当是20世纪70年代发生在中国农村的一个故事。那时,计划生育政策已开始实施,并且深入到国家的每一个角落。我们不去讨论这个政策对国民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影响,也不从道德的层面去对其造成的后果进行评说,只说这个故事产生的土壤和年代。90后的作者也属于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的一代,这个农村家庭的压力来自于偷生了一个弟弟,即“小娃”。被善于玩“猫鼠”游戏的村妇联主任抓了个正着,所以被罚款两万元。两万元在当时是个不小的数目。在那个只吃得起“清汤捞面”的家庭,无疑是沉重的负担。千凑万借终于交了罚款,娃的学费却成了问题,限期七天内交齐。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不想让子女步自己的后尘,继续待在农村。除了庄稼什么也没有的农村父亲,他会想尽一切办法,哪怕榨干自己也在所不惜。这是他一生为之奋斗的动力源泉,也是所有中国农村父母宁愿自己“面朝黄土背朝天”,也要为孩子谋一个“不一样的未来”而无怨无悔的精神支柱。当你看到这样的父亲,你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幅让人热泪盈眶的油画《脊梁》。那样的脊梁承担了全部生活的重压,那样的脊梁经受了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阳光的炙烤,才有了那古铜一样的色泽和质地。似乎也可以这样说,小而言之中国的历史,大而言之世界的历史,似乎就是踩着一个一个这样的父亲的脊梁走出来的。
文中的父亲,是一个有血有肉爱妻疼子的父亲。当父亲带着大娃小娃三个男儿蹲在一排呼噜呼噜吃面条的时候,这让人感受到了生活的平淡与美好。他不古板,也不粗鄙,和母亲斗嘴,却也能一笑而过。如果生活一直这样下去,也不得不说虽然清贫,却也是非常幸福的。小说前边的部分用大量的笔墨来叙写生活的平静、清贫、乐趣。继而,作为父亲,在不得不对穷困的生活低头,却也不让自己年幼的儿子小小的心灵蒙尘,尽量满足儿子的小小愿望。拉车卖瓜干体力活,让儿子坐车上:自己吃饼加葱,非让儿子吃鸡蛋;明知三毛钱可以买一袋盐吃一个月,但看到儿子看见雪糕的贪馋样,还是不忍,追着卖雪糕的车跑了好远,来满足儿子的小小愿望。这些小细节把一个父亲的慈爱和担当表达得淋漓尽致。
当小说写到一车西瓜终于卖完了,娃的学费有着落了。读者的心情仿佛也跟着放松了下来,为他们这个家庭由衷地感到高兴。父子俩欢天喜地往家赶,阴翳的生活似乎是云开雾散了。父亲想抄近路,想尽快地与妻子分享快乐。于是,他选择了妻子千叮咛万嘱咐晚上回家时不要走的“黄坡梁”。这一走,就走出了祸端。尽管知道那是个劫匪、强盗出没的地方。父亲不听,父亲说咱走得正行得端,有什么可怕的。父亲不信那个邪。当途经“黄坡梁”看到两个小流氓拿刀對一个弱女子行不轨之事时,父亲内心深入的“正气”呼呼地冒了出来,当父亲与流氓纠缠时,“我”落入一个拿刀的歹徒手中,父亲不得不妥协,拉起我的手就走,并且走了好远。让我跑,跑得越远越好。儿子担心父亲不肯走,父亲推儿子一把,并且朝屁股拧一把。儿子是哭着跑开了却不肯跑远。他躲了起来。他在偷听动静,他在等父亲回来。到此,父子情深已不言自明。
临别时,我让父亲走,父亲说,咱看见了,怎么能走呢?当我脱离了危险区之后,父亲又回到了“战场”。这注定是一场凶多吉少的战争。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九型人格的研究者美国的唐·理查德·里索,他把人分为九型:完美型;助人型;成就型;自我型;理智型;忠诚型;活跃型;领袖型;和平型。从性格特征来看,父亲更符合助人型的特征。喜欢帮助别人,注意力在他人的身上,能很好地感知他人的感受和需求,关键时候也会牺牲一些本应该自己得到的利益。除此之后,父亲还符合完美型的某些性格特征:对错黑白分明,没有灰色地带,原则必须遵守和坚持,不可以协商。认定自己掌握的真理,这是父亲的悲剧形成的必然因素。一个人从小到大,老师和家长会教给人们最基本的做人道理,不容置疑。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是从小灌输的做人准则。一个老实的庄稼汉,他的思想深处一定是泾渭分明的,拯救弱小是深植内心的一个男子汉应有的标签,所以,当他看到了就不能装作没看见,就不能一走了之。
在这篇小说里“黄坡梁”是个不祥之地,也是这个家庭的“滑铁卢”。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大概会有这样的思路,这个悲剧悲就悲在父亲太坚持正义了,如果他能像有些人那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不会有后来的悲剧发生了。一个人面对两个手持利刃的小流氓欺辱一个弱女子,一个浑身充满正义感的男人面对邪恶的没有底线的流氓是没有多大胜算的,也许他只为吓唬走两人便罢。对于两个流氓来说,可能就是你死我活的殊死搏斗。一个善良的人不会想恶人的恶。
被救女子披头散发地逃奔,两个小流氓向相反的方向跑了。玉米地重新变得十分安静,安静得只有蛐蛐的叫声。
儿子还在玉米地里听这边的动静,耳朵贴着地面听。起初听到打斗声,哭泣声,后来什么也没有了……
看到这样的结尾,胸口仿佛压了一块巨石,让人喘不过气来。作者仿佛顺流而下,一气呵成,结局却似万丈深渊。让这么一个贫穷却充满欢乐气息的农村家庭,一下子掉进了悬崖,这种突然的落差令人窒息。
回头再去捋一下思路,仿佛一切都有预兆。这种预兆我认为是作者刻意而为之的铺垫。
去卖西瓜的途中,巧遇一群出殡的人要买他们两个西瓜。路遇出殡,在人们的思想观念里是很不祥的。一路上,黑灯瞎火的父亲问儿子,怕吗?儿子说,有你就不怕。父亲又问,没有我呢?儿子说,长大了就不怕。这段对话,真切地表达了一个父亲对儿子深深的担忧,也表达了一个父亲内心深处的疼和爱,他是多么想陪伴儿子长大啊。
当坏人拿长条刀威胁儿子时,父亲立马改变思路,走为上策。把儿子拉到一个安全地带,并严厉地让他跑,离开这危险的地带。不能不说因为父亲激于义愤的决定走了一步险棋,但是他绝对没想到会这么糟!
读到这里,读者会有一种崩溃感,一次普普通通卖瓜之行,一个本可以欢天喜地的结果,只因没有听从妻子千叮咛万嘱咐的话就造成不可挽回的人生大悲剧,家庭大灾难。这对于一个家庭是一个致命的伤害,意味着孩子失学,妻子失去丈夫。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结局,但生活充满变数,一切皆有可能。这是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尾”让马上就要见到光明的人一下子又跌进了深渊,让读者的心一揪,回味无穷,发人深省,情绪久久难以平复。一个90后的小作者,能够把一个底层的农民塑造得如此平凡且高大,一个具有英雄主义情结的父亲形象跃然纸上,且这么具有时代感和生活气息的作品,实在是难能可贵。
责任编辑 王小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