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中外模式比较与文化产业创生逻辑
2017-11-23王广振
房 勇,王广振
(山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智慧城市建设:中外模式比较与文化产业创生逻辑
房 勇,王广振
(山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智慧城市的实质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智慧城市能够有效解决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诸多难题。国外智慧城市建设依托城市本身的资源结构、政治结构、财政能力和公民行动开展各项资源的重新组合。目前,中国智慧城市的实践主要以政府为主导,带有明显服务性质。中国特色智慧城市带来了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从而为政府、企业、民众的良性互动提供了契机。中国智慧城市建设与文化产业的全域发展,必须运用社交媒体,以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促进产业融合。要在政府引导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塑造城市形象,强化社会泛知,打造城市的文化形象,实现文化产业全域发展。
智慧城市;文化产业;全域发展;新兴业态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未来城市将承载越来越多的人口。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时期,部分地区“城市病”问题日益严峻。为解决城市发展难题,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智慧城市已成为当今世界城市发展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根据美国政府的预测,到2050年全球将有66%的人口居住在城市中,密集的人口和发达的经济社会活动使得能源消耗与温室气体排放不断攀升,这一庞大的数量隐藏着对生存环境和社会稳定的巨大挑战。对于世界人口大国和资源消耗第一梯队的中国来说,城镇化进程与资源使用进度已出现了严重的不匹配,为了更好地应对社会变化,重建社会稳定发展的长期规划,社会各界已进行了多种多样的讨论,而其中,依托于科学技术手段,凭借大数据实现多样化城市功能的智慧城市战略,是比较有研究和实践意义的一种规划方案。
一、智慧城市建设:国际视野与本土实践
智慧城市就是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作出智能响应。“智慧城市”是由“网络城市”概念延伸而来的[1]。Neirotti称这一概念源自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政府提出的“精明增长运动”,将这一“精明增长”理念应用于城市建设,能够有效解决“城市蔓延”带来的诸多问题[2]。Batty则认为在实际规划中要侧重于对智慧型经济和技术的建设,即包含计算机领域在内的第三产业经济增长点构建[3]。实际上,智慧城市涵盖城市在政治、经济、社会、自然、服务等诸多方面的有效性,它代表着一种基于ICT(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技术的城市整体性规划。早在2009年,IBM就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功能给予了清晰的阐释:智慧城市由关系到城市主要功能的六个核心系统组成,即组织(人)、业务/政务、交通、通讯、水和能源,这些系统不是零散的,而是以一种协作的方式相互衔接,而城市本身,则是由这些子系统所组成的宏观系统[4]。
由此可见,国外对于智慧城市的研究与界定起源于经济发展的要求,着眼于“网络”的构建,将政府、产业、公民等作为“智慧网络”中的不同节点,相互之间通过ICT完成交互式链接与协调发展。
当然,智慧城市的概念界定会根据不同国家、不同城市的目标与需求发生变化(见表1),这些变化依托于城市本身的可用资源、政治结构、财政能力和公民行动等,是一个城市所能拥有的各项资源的重新组合。
表1 国内外部分智慧城市建设对比
2009年金融危机后,我国才逐步兴起智慧城市建设和相关研究,并将其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中。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发展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推动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5]。中国智慧城市研究学者认为智慧城市依托于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通过感知、泛在的智能形式打造智慧化基础设施,将城市的各个子网络联系起来,并使政府成为协调反应、指挥决策的中枢系统[6]。此外,还有观点认为智慧城市应该是符合人类发展需求的城市,能够促进人类的进步,用技术结局城市难题,其评价依托于城镇化的发展质量,同样是一种空间有机体的形式[7]。由此可见,中国对于智慧城市的研究是出于“以人为本”的考量,是中国经济转型的目标和手段,是一种基于宏观调控的要素禀赋空间调配,是继“数字城市”和“智能城市”后的城市信息化高级形态,是信息与产业深度融合、横向发展的体现[8]。
从智慧城市的概念界定和实践情况分析,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其中主要包括政治结构不同带来的主导力量区别、社会阶层不同带来的参与主体区别、经济结构不同带来的目标内核区别和管理模式不同带来的评价指标区别(表2)。
表2 国内外智慧城市发展模式对比
由此可见,智慧城市的中国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智慧城市发展模式以政府为绝对主导。与国外的企业推动不同,中国的很多重大策略都是由政府自上而下进行的,智慧城市的概念在广泛普及之前,是由政府率先写入文件,以政策规定和鼓励扶持的方式推行至产业中,并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加以扶助。
第二,智慧城市以满足民众需求(服务)为目的。中国特色智慧城市讲究“以人为本”,以全面感知、互联互通的方式提供智慧服务,落脚点在于通过资源有效配置,更好地实现资源的服务价值,创造出满足人民生活、工作需要的城市环境。智慧城市大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从互联网到物联网,不仅实现了O2O的空间构架,更创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物物交换共享平台。诚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智慧城市建设的目的和举措都偏向经济和政治,技术、交通、安全、政务等因素处于绝对主导地位,而文化因素被极度边缘化。实际上,文化“能够同时表现(柔性的)“无形指标”——肯定感、身份认同、生活品质、受人称颂和社会公平,以及(硬性的)“有形指标”——经济发展、融资能力、产业战略、基础设施、培训计划、城市设计、交通运输等”[9]。
综上,鉴于中国的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特征,中国式智慧城市战略以政府主导为主,贯彻“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资源宏观调控和ICT技术为手段,最终促进城市转型升级,最终实现智能化生态文明(包含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
二、智慧城市与文化产业的耦合
城市不是“集市”,而是一个具有独特“性格”的生命有机体,文化使得这一有机体的时空价值得到彰显。文化产业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未来的支柱性产业,既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调整方向,也是资源宏观调控和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最为显著的产业,因此文化产业是未来智慧城市设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智慧城市建设也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智慧城市建设将从根本上改变文化的消费和生产方式,促进文化创造的参与和文化成果的分享。具体而言,智慧城市建设带给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思路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
智慧城市建设为科技与文化的融合提供了新的契机,将对文化产业的产业形态产生革命性的影响,智慧城市建设将促进传媒产业和媒体艺术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图形图像处理技术、视频和音频传输技术、汉字数字化处理技术以及信息通信技术的不断进步,将彻底改变图书出版、报刊发行、广播电视以及电影、动漫、游戏、音乐等的产业链构成和市场运营模式。在新的产业形态之中,数字内容(Digital Content)成为关键。
早在“十一五”规划中,数字内容产业就被明确列入国家支柱性产业,在“十二五”规划及《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中央政策文件中多次提到要加快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数字内容产业的出现在新媒体和大数据时代提供了产业转型发展的新契机,通过去中心化的渠道建设和个性化的消费需求以及即时互动等社交特征促成更多文化精品。
从文化产业到数字内容产业的变化,其中蕴含着城市发展过程中人们精神文化需求内容与载体的变化趋势,即由商业模式的运营到文化精神的满足再到市场信息的掌握,越来越注重科学技术在产业中的分析、预测、服务和融合功能,而这也是智慧城市发展的关键。
(二)文化产业的新兴业态
智慧城市是科技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产物,不仅体现在科技的发展上,更体现在市民生活方式的变化上,即智慧城市会通过对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影响进而影响人类的文化需求,衍生出新的文化产业业态。智慧城市所催生的文化产业新业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内容新业态、场景新业态和载体新业态。
在内容新业态方面,智慧城市打造的“云空间”和“智库”为文化产业、文化产品以及文化从业者提供内容质量水平的标准和创意提升的储备库。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只有提高文化产品内容质量才能够满足受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基于智慧城市的新型文化内容和产品,必然带给人们全新的体验,使人们在特定信息场景中能够选择更加细分的领域,以定制消费信息。如在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作品的这一业态中,通过智慧城市中的数据分析平台可以精准把握受众的观影心理和粉丝的改编需求,对作品的内容情节进行适当的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大小屏幕的观影取向。
在载体新业态方面,AR、VR、直播等平台的出现并非文化产业的内容和内核发生了变化,而是从文字到图片再到视频,中国文化产业载体逐渐走向直观化和迅捷化,正如麦克卢汉所言,“媒介及讯息”,传播媒介的变化通过影响人们制造、传递信息的方式,一定程度反哺于内容本身,这些媒介随着智慧城市的出现而演变,也通过文化产业的作用力反馈于城市建设。
(三)文化产业的地域格局
在宏观调控为主的中国资源配置模式中,平衡资源的时空不均等、实现地域共享、提升有效利用率是一个重要的议题。长期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地域发展极不平衡:东部较为发达而中西则相对落后,少数大城市较为发达而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则相对落后,“城市极权”特征明显,大量分散的文化创造力受到抑制[10]。同时,我国文化产业的地方分工也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区域文化产业规划严重同质化,定位重叠,功能冲突,造成了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
中国特色智慧城市以服务为要务,其规划中必然包含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并纳入智慧交通等配套设施。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机制的重要内容,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生活权利为目的,向公民提供文化产品或服务,其中包括了资源、服务、人才、技术等方面。
与科技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实质上是智慧政务的表现之一,即通过物联网和ICT技术完成科技+公共文化的智慧型服务机制构建,改善我国文化产业的地域分布格局和地方分工结构,并为广大二三线城市和小城镇提供充足资源和新的机遇。
三、智慧城市建设与文化产业创生定位
智慧城市建设通过产业结构、新兴业态和地域格局等三个方面影响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通过内容、场景和载体等媒介的演进反哺着智慧城市。在这个动态循环的过程中,中国特色智慧城市催生了智慧文化产业的全域发展。全域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一个特定区域内整体的资源规划和产业协同开发,二是指在产业融合背景下全产业链的发展形式。因此,智慧文化产业的全域发展是指在一个智慧城市区域内,以政府政策为导向,以满足人们需求为目的,以大数据的应用为基础,通过ICT技术实现“文化+科技”的全产业融合发展,以打造资源共享、互通互联的产业格局。
(一)文化产业:智慧城市建设的前提
智慧文化产业的全域发展需要综合考量城市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禀赋的容量,即在智慧城市可供使用的资源允许范围内,为文化产业的全域发展提供充足的支撑。目前国内外对智慧城市的建设框架进行了研究,其中尤以2007年Giffinger等人提出的“欧洲智慧城市建设”方案传播最广:在这个框架中提供了一种基于六维评价的智慧城市体系,包括智慧流动、智慧环境、智慧生活、智慧民众、智慧经济和智慧政府。
鉴于中国文化产业的具体国情,智慧文化产业的全域发展应该包含政府、企业、民众三个主体,通过自上而下的推进获得自下而上的反馈,以实现整个框架的资源流动和效能提升。在这个全域发展的框架中,政府提供智慧建设的政策导向和基础设施保障,企业提供全域开发的科技应用和业态挖掘,民众提供文化产品或服务的消费反映和决策建议。理想的智慧文化产业全域发展需要充分调动三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文化为核心,通过ICT渠道,赋予政府、民众、企业不同的角色与分工。在这个过程中,“智慧”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手段,“全域”才是发展的目的,整个流程架构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上,以“可持续发展”和“统筹兼顾”构成了鲜明的中国特色。
(二)文化产业建设:城市智慧产业全域发展的角色分工
智慧城市能够充分发挥民众智慧,激发民众的文化创造力,促进其参与到文化创造之中。通过智慧城市的先进技术平台和详尽的数据结果,可以更好地分析了解民众文化需求,让民众更加便捷地分享文化发展的成果,实现民众的文化权利。同时,在产业融合背景下,文化产业呈现出多元共生的业态格局,这与智慧城市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和服务为先的发展性质相契合,二者之间存在着先天的耦合与辅成。智慧文化产业全域发展角色定位体现在企业、政府和民众三者之间的全方位互动(如图1所示)。
图1 智慧文化产业全域发展角色示意图
1.政府:驱动者
中国特色智慧文化产业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直接驱动的,如特色小镇、智库平台等。与政策一同跟进的还有项目基金和产业补贴等福利文件,对于智慧文化产业中的业态萌芽、企业成长都至关重要。因此,在这个角色齿轮中,政府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民众的需求提供着智慧文化产业全域发展的源动力,这与西方国家的经济源驱动有着较大的差异,充分彰显了我国特色智慧城市的最大特点,即以政府为主导的发展模式。
2.企业:执行者
智慧文化产业根植于产业融合,因此各个企事业经营单位是直接执行者。智慧城市重塑了文化产业的生产经营格局,促使传统企业对自身业务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调整。企业的执行身份为智慧文化产业市场注入了竞争成分,带来了激烈的市场变化,这种市场激烈程度既表现于共时激烈,也表现在历时激烈,前者是新技术的引进带来长尾市场的扩充,致使市场企业容量大大增加,企业竞争加剧;后者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历时过程中利用科技和市场数据调整战略,增强自身竞争力;前者是外部环境的竞争,后者是内部环境的竞争。
3.民众:反哺者
在角色分工中,民众在智慧城市中的角色与在传统城市中截然不同。智慧城市依托于民众的需求而产生,也将由民众进行评判与检测。无论在智慧城市还是智慧文化产业中,民众并非仅是代表某种社会地位的团体,而是一个动态的具有竞争力的工具,这个工具需要保持活跃并具有一定的才智和头脑,只有这样的民众才能够实施智慧行为并形成智慧消费,保障社会资源的有效流动,以此反哺智慧文化产业。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认为,未来城市发展的稳定性存在于“Generation”代际之间,即民众代际之间的行为和看法将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未来问题的解决方式[11]。当我们假定新技术的出现会成为智慧城市发展的关键时,也就是变相承认了活跃民众对社会进步的贡献,因为技术最终是由活跃民众创造和更新的[12]。民众在智慧文化产业的全域发展中不仅仅是消费者、享用者,更应该是决策者和监督者,通过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表达自己的决策建议和反馈意见,以此影响政府决策。
在政府、企业、民众的分工中,可以清晰地分解出每个角色的参与途径,这种角色分工是个别与整体的完美结合,需要依靠“政府带动企业再带动民众”的自上而下普及手段(如图2所示)。
图2 智慧文化产业全域发展框架
(三)智慧城市建设与文化产业全域发展实施举措
1.运用社交媒体激发民众活力
民众的交流能力和活跃程度是智慧城市发展潜力的基石。民众通过面对面或数据传播等方式进行信息交换和传递,以参与到城市的设计和决策中来。智慧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样需要依靠活跃民众的力量。活跃民众是指主动参与或被动响应,愿意参与社会治理、政务监管和社交媒体中的民众。在智慧文化产业的全域发展中,活跃民众根据参与其中的渠道不同可以划分为三种。
首先是政府辅助型。政府辅助型的活跃民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决策建议和政务监管,以自发组织的智慧社区、智慧高校、智慧人才培养等方式为智慧政府建言献策。政府辅助型的民众大多是与政府关系较为密切且有较强服务意识的人群,有志于通过云服务、共享资源平台等ICT技术改善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资源浪费、分配不均等问题。
其次是公益参与型。公益参与型的活跃民众通过自发的公益行为参与智慧文化产业的建设,其中包括在线志愿者、智慧博物馆、线上画廊等非盈利性组织或机构,众筹等平台的出现也成为公益参与的一种主要渠道,通过线上的慈善捐助参与国家红十字会和公益爱心文化事业。智慧文化产业打破了传统文化产业链条的时空限制,将民众的公益参与感放置于物联网平台,借助无地域、无等级、无门槛的资源流动营造了全民文化参与的氛围,涵盖了公益事业、慈善事业、文化事业等多个有关民众科学文化素养和精神文化素养的领域。
最后是舆论调节型。舆论调节型的活跃民众主要借助社交网络完成智慧建设的参与行为,这种类型的活跃民众数量最多且基本覆盖前两种类型。当下智慧文化产业全域发展离不开物联网和ICT技术,在基于社交网络而形成的智慧舆情平台中,活跃民众的数量虽多但质量并不高,因此出现了“意见领袖”。意见领袖是智慧文化产业全域发展框架中“民众的代表”,能够将信息有效反馈于企业和政府。通过在社交网络中提出建议和表达意见召集观点支持者,以此增加民众在智慧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活跃程度。
2.促进智慧城市建设与文化产业的全方位融合
智慧文化产业的全域发展源自产业融合,充分发挥了全域资源的集群效。这种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流通渠道和信息沟通平台,不同产业之间通过交换数据实现产业的脱域运作,从而满足ICT搭建的流动空间中智慧城市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
企业的科技创新行为决定着智慧文化产业发展的高度,产业融合的程度决定着智慧文化产业全域发展的范围,二者的结合需要政府的有效引导和专项资金扶持。在文化部近日下发的《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科技创新规划》中提出要着力实施文化创新、文化科技重点研发、文化大数据、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标准化、文化科技成果转化等六项工程,这些都与文化企事业的创新能力息息相关,企业是建设智慧文化产业的主力军,是文化与科技发展的重要推动者。
3.完善智慧产业建设的政府服务平台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并决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该项保障法从政策层面对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规定。进行智慧文化产业的全域发展需要分三步走:第一步要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如文化遗产数字资源网络和基层服务网络等,成立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库;第二步要鼓励开发数字文化产品,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流动网络进行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与推广,真正做到为民所用;第三步是要鼓励公民和团体积极参与,发挥其智慧文化产业中的活跃力量。此外,政府还应该走集约化办公路线,充分发挥文化司的职责,解决文化产业领域“部门分割、行业分割”的问题,使得文化体制机制与《文化产业促进法》相适应,更好地促进文化产业的全域发展。智慧文化产业需要有配套的顶层设计,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在建设开发中的角色与权职政府的指导高度决定了内容的科学性和时间价值,因此必须将全域发展的流程进行分解,使其具有过程可操作、成果可验证、实践可检验性。
4.塑造城市建设的文化形象
对城市文化形象的塑造与宣传是智慧城市中文化产业全域发展的重要目的。每个城市都会根据自身独特的文化构建有别于其他城市的文化形象。智慧文化产业全域发展能够通过产业化的运作较快提炼并应用城市的文化内涵,有利于城市文化形象的塑造和传播。在智慧城市中,文化产业可以落脚于城市中传统文化精髓的挖掘与利用,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连通智慧教育进行文化的代际传承,组建智慧社区,强化社会认知,利用智慧宣传塑造城市形象,在智慧城市的同一框架内完成传统文化的智慧传承与创新。
结语
智慧城市并非“乌托邦”,其中的资源是流动共享、综合调配而非全体共有、平均分配;智慧城市也并非“反乌托邦”,它通过ICT营造了动态稳定的城市状态,在这个城市中,政府、市民、企业都可以通过自身角色功能主动参与或响应到智慧文化产业的建设中。智慧城市为文化产业的全域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不仅能够促进产业链的延伸,也能延伸至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来。无论是特色小镇还是全域旅游,其科技与文化融合的逻辑都是一脉相承的,只有利用科学技术完成生产力的转化升级,利用互联网完成信息的无缝对接,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弘扬精神文明,才能实现智慧文化产业真正的全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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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浩天]
10.16366/j.cnki.1000-2359.2017.06.010
房勇(1978-),男,山东枣庄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文化产业研究;王广振(1971-),博士,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文化资源产业开发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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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359(2017)06-0054-06
2017-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