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新办法从源头杜绝欠薪安徽省阜阳市让农民工拿“月薪”
2017-11-23储继明李群
■储继明 李群
出台新办法从源头杜绝欠薪安徽省阜阳市让农民工拿“月薪”
■储继明 李群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出台《阜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新办法要求:建设领域都要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现农民工工资发放与工程款拨付“两条线”管理。从而保障农民工可以拿到“月薪”,从源头上杜绝了欠薪。
据了解,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很多,较普遍的原因是工程款与工资混在一起,完工后再结算工资,成为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源头。据阜阳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有关人员介绍,过去,工程款不到位,一些项目就没法发工资。农民工习惯每月从包工头或项目建设方支取一部分生活费,等自己干的活完工后再结算工资。如果项目管理不善,就可能无法兑现工资。
以往,阜阳市曾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要求企业按统一标准“工程造价的2%”缴纳。但是,这仅限于发生工资拖欠时,给农民工发放临时性工资,无法从源头上杜绝工资拖欠问题。
阜阳市出台的办法,使农民工工资发放与工程款拨付形成“两条线”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凡阜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涉及新建和在建的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人均要在阜阳市域范围内的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时,应出具《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等材料。建设单位须按时足额将工资性工程款转入专户。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要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并作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的必备条件之一。工资性工程预付款金额不得低于合同价款总额的30%,每月将工资直接划转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上。
专户资金须专项用于已实名登记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人未按此执行,将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记入诚信信息平台;房地产开发预售项目未按时足额拨付预付,由房产部门对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予以限制,或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或拒绝为其组织分项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