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辆出租车冲进了中老年暴走团……
2017-11-22周作鬼
周作鬼
从广场舞到暴走,中老年人的健身活动升级了,可年轻人对他们的意見也升级了。
一辆出租车冲进了中老年暴走团的队伍里,造成一死多伤。
看到7月8日清晨临沂街头上演的这幕荒诞的悲剧,网友们大多表示“活该”,为出租车司机抱不平,毕竟暴走团当时正跑在机动车快车道正中央。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暴走团占用机动车道违法在先,应承担主要责任。考虑到车祸造成了伤亡——即使证明这不是出租车司机违章驾驶引起的,司机也要依法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此事之所以引起舆论沸腾,原因并不在于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相反,责任很清楚。长久以来,跳广场舞的中老年人因为噪音扰民、无理占据公共空间、出国旅游也尬舞等行为,早已被年轻人们看不惯。暴走团作为广场舞的升级版,公然违反交通秩序而得不到制止,更令守规矩的人们心生怨怼。
中老年人暴走团并非首次出现。在江苏徐州,早在2010年,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就陆续转型为暴走族。四年后,这个健身活动像马拉松在中国爆发一样,达到了万人以上的规模。每晚七点,中老年人们组成多个方队,围绕着徐州云龙湖暴走,一个方队少则几十人,多则上千人。
暴走团内部早已形成了组织化管理。据调查,截至2014年11月,徐州当地的暴走团已经超过200个,男女比例比广场舞更平均,而且参与者涵盖了各个年龄层。
单单看暴走团,他们整齐划一地行动,似乎很有秩序;把他们放在公共空间里,他们就成了一支“暴走”的队伍。“暴走”这个词来自日语,意指一种不守规则、失去控制的状态。一个人发狂奔跑,电车无人驾驶时突然启动,棒球运动员胡乱跑垒,机械人不受控制地运行,都可以称之为“暴走”。中老年暴走团对规则的无视,恰如“暴走”的原义。
从广场舞到暴走,中老年人的健身活动升级了,可年轻人对他们的意见也升级了。
有一句话如是说:其实,你不是讨厌广场舞,你只是讨厌大妈而已。
“广场舞大妈”沦为一个不太光彩的词,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公共文化对“大妈”并不友好。当中老年妇女退休以后,社会的刻板印象要求她们要过得像一个“大妈”,安守家中,每日大事无非买菜做饭,闲时找邻里说说家常,最多戴红袖章上街做做热心群众。
由于过去的独生子女政策,五十岁左右的中老年妇女退休以后,多半会面临着独居的尴尬,迫切需要社交活动,与其他老人抱团取暖。21世纪以来,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的普及,尤其是2008年奥运会对全民运动的推动,中老年人的健身热情被点燃了。他们的收入不多,但时间大把,广场舞、太极、暴走等低成本的健身活动就成了他们的最佳选择。然而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能够供他们活动的公共体育场所和设施,实在是少得可怜。
即使到了小区以外,公共体育设施仍然不足。城市规划者总是优先考虑工商业,其次是如何将低矮的城中村改建成高层住宅区,增加人口密度,然后是修桥建路,拓宽车道,容纳更多的车辆。跟内地大城市相比,香港的市区公路往往显得很狭窄,但这个弹丸之地,截至2016年共拥有动态康体设施2582处,其中各类球场就有2318个,公园、休憩处、儿童游乐场等静态设施也有2277处。
相比之下,你想在内地城市的出租屋方圆一公里内,找到一间拥有现代化设施的体育场所,恐怕没有那么容易。2013年,北京人均拥有11.2平方米的公共开放空间,大约为纽约人的一半,华沙人的九分之一。
所以,光是指责临沂暴走团不尊重社会规则和交通法规,即使他们听从了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城市居民对休闲健身活动的需求只会越来越高,如果不改变旧有的城市建设思路,增设更多的运动场所和体育设施,积极推广全民健身安全教育,我们那些不曾有幸受过现代教育的父母辈,下一次也许还会继续犯错——代价可能是不可承受之重。
(刘响荐自《新周刊》)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