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为社会组织建立诚信“红名单”
2017-11-21
大社会 2017年9期
福州:为社会组织建立诚信“红名单”
9月1日起,《福州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将纳入“红名单”,获得联合激励,可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资金资助和政策支持等;信用较差的社会组织也会被纳入“黑名单”,受到联合惩戒。
民政部门负责归集、管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按照规定,福州市还将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修复制度,被认定为失信的社会组织在45日内主动整改纠正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信用记录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