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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蓝色经济建设与生态伦理的契合性

2017-11-18吕聪艺

科技创新与品牌 2017年10期

吕聪艺

摘要:传统的经济建设不适应生态伦理的内在要求,从而使人与自然的发展处于当代缺少秩序、代际失衡的状态。在处理人与海洋关系的时候,应以生态伦理观念为指导,既要注重“物”的尺度,确立尊重海洋、保护海洋的伦理道德规范;又要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调整人与人在海洋实践中的关系来实现人与海洋的和谐相处与发展。可以说,生态伦理对蓝色经济的建设提供了道义上的支撑,而蓝色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也促进了生态伦理的进一步发展完善,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共荣共生的契合关系。

关键词:蓝色经济建设;生态伦理理念;契合性

一、契合缘起:蓝色经济建设面临的生态伦理困境

生态伦理是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以及调节这种道德关系应当遵循的原则或规范,它把人类道德关怀的对象由原有的人类的范围扩大到非人类生命或整个自然界。生态伦理与经济发展同样维护着人类最根本的利益,其基础是统一的。生态伦理关注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伦理道德定义范围,传统的伦理道德关注对象在于以人类为中心的关系领域,而生态伦理的关注领域则扩展到了整个自然界,侧重对于生命道德权利的宣扬,认为“道德不是人类的专利,并非只有人类才享有道德权利和道德待遇,生物、自然界也应当享有人类所享有的道德权利和道德待遇”“人类公正行为的概念应该扩大到对生物和自然界的关心和爱护”。[魏英敏:《新伦理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75页]当前,蓝色经济建设发展中的人类活动对海洋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与破坏,海平面和海洋温度的上升、缺氧和海水酸化、过度捕捞和海洋废弃物、海洋环境的不断恶化和日益脆弱,给海洋生态景观带来了极大的改变,涉及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产业结构调整,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海陆资源能源发展上的经济成本。可以说,随着蓝色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开发过程中海水酸化、海洋变暖,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受到侵害等诸多生态伦理问题逐步凸显,蓝色经济建设面临着生态伦理困境。

缺乏生态伦理观念的指导,是前述蓝色经济建设中存在生态伦理困境的根本原因。切实解决海洋环境问题以及实现蓝色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应着手建立蓝色经济发展的“生态伦理观”,毋庸置疑,这种生态伦理观是不同于“自然至上主义观”和“人类中心主义观”的。人类与海洋是同呼吸共命运的,海洋生态系统有其自身的价值,人类对于海洋环境的污染以及对于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是违背蓝色经济发展的生态伦理道德原则要求的。另一方面,人类在开发利用海洋能源资源的同时,不能单纯只想着眼前,还要顾及子孙后代们应享有的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即海洋资源的分配要注意代际之间的公平。如此看来,生态伦理观念同蓝色经济建设在理论上应当是契合的,而这契合性又体现在何处呢?

二、契合内涵:蓝色经济建设与生态伦理的内在契合

(一)生态伦理对蓝色经济建设的道义支撑

蓝色经济建设的首要要求即和谐发展,和谐发展是蓝色经济建设的基础,其中内在地包含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与社会的和谐。在蓝色经济建设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应着眼于生态问题的发现与解决。要解决当前所存有的生态环境问题,我们要在进行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分析的基础上,实现生产力发展的生态化:外在方面,要求对于生态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高水平的科学技术手段;内在方面,要注重价值理想、生态文化[卢黎歌,李小京,魏华:《生态伦理思想的觉醒与当前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困境》,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1月第31卷第1期,第10页]等对于生产力发展的生态化的价值指引作用。

生态伦理对蓝色经济的建设起到了重要的道义支撑作用,它既是解决目前生态环境危机的客观外在需求,也是解决人类内在本质需求的重要方法途径。从理论上来讲,生态伦理所要求的原则对于生态人格的健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所赖以生存的两种理论资源是道德哲学和教育哲学,其中前者提供生态伦理教育的内容支撑,后者提供生态伦理教育的方法支撑。[参见王顺玲:《生态伦理及生态伦理教育研究》,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毋庸置疑,加强生态伦理道德的建设可以使人们意识到传统海洋经济发展的缺陷和弊端,因其单纯重视海洋经济的发展,更多的是一种利益的追求,忽视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之间唇亡齿寒的关系。此外,加强生态伦理道德的建设,也会使人们意识到可持续发展经济对于蓝色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从而引导人们转变传统的发展理念,培养人们形成新的生产、生活消费观,为蓝色经济建设提供价值指引的同时,也为蓝色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保障。

生态伦理建设不仅对于蓝色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道义支撑作用,而且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生态伦理道德的建设,不仅能够从本质上使得生态文明得以完善健康的发展;同时,生态伦理建设也能够促进环境责任与利益的公平分配,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环境上的公平正义。

(二)蓝色经济建设与生态伦理共生共荣

蓝色经济的建设发展与生态伦理的进一步完善,在一定意义上讲是双重维度的文明形态,但其所追求的终极价值都在于关怀人的全面发展与促进人的全面进步。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两者是互帮互助、共生共荣的。

从理论层面来讲,蓝色经济的建设可谓是物质层面的,其最重要的成果是富饶的物质世界,而生态伦理观念可谓是意识层面的,是一种指导思想。

蓝色经济建设是生态伦理的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和条件支撑。正如马克思所言,自然生态是人得以生存的本體基础,“是我们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产物)赖以生长的基础”,甚至可以说是“人的无机的身体”。[《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页]鉴于此,我们更关注的是蓝色经济建设为生态伦理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与条件支撑。生态伦理对于蓝色经济建设而言,其教育与指引意义可谓重大。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自然生态环境很大程度上并没有处于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状态之中。究其原因,是因为以往的“人类中心主义”忽视可持续的发展趋向,使得生态伦理失去它本该有的教育与指引价值。人们对于物质财富的渴望,必然导致过度生产与海洋资源能源的掠夺式开发,这样不仅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的宜居性与可持续性,而且还导致了资源匮乏,直接造成了对经济发展的自我否定。如此可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要是没有健康的生态伦理观的指引,将会引发危及自身生存的不利状况。因而,我们要“实现一种提高对站在地球上特殊地位所产生的内在的挑战和责任以及对策略和手段的理解”[陈彩棉:《生态文化:内涵、意义与构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8期]。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蓝色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既注重经济发展又强调生态伦理的指引作用,形成两者并驾齐驱、共同发展的一种新型文明形态即生态文明。endprint

从实践经验中可以看出,生态伦理观的建设是发展蓝色经济的必然选择,而蓝色经济建设的发展对于生态伦理的进一步完善,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蓝色经济依凭海洋丰富的矿产与能源资源可以实现对陆地资源的“节流”与“开源”。海洋生态系统具有好的稳定性和较强的自我修复能力,可有效维持良好生态循环,并可以其特有的生态资源发展生态蓝色产业体系。发展蓝色经济是构成建设生态文明的希望之途,生态伦理观的建设是发展蓝色经济的必然选择。

相应地,蓝色经济建设的发展对于生态伦理的进一步完善,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样也对生态道德观念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催化作用,也是对公众进行生态伦理教育的一种潜在而有效的方式。一方面,和谐优美的自然环境对公众具有一种警示作用,能够让身处其中的人不得不对自己的行为有所约束,在潜移默化之中,逐渐形成与良好环境相适應的行为习惯和自觉保护环境的习惯,并进一步转化为人的环境道德意识;另一方面,环境建设具有承载一定文化意义的功能,可以将生态价值理念融入到周围的环境建设中,并逐渐将其内化为个人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规范,从而实现生态伦理教育的目的。

蓝色经济建设与生态伦理的互帮互助以及共生共荣,要求人们在开发利用海洋的过程中,直面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扭曲,重视人海和谐意识的培养。但是,在蓝色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实践中,生态伦理仍有诸多现象和问题亟待探究,关于海洋伦理学的学科体系更是尚未形成。因此,在海洋伦理领域的研究现状还远远不能满足海洋实践活动的现实需求,还有相当漫长的路需要去求索。

三、契合路径:蓝色经济建设践行生态伦理的思考

面对日益严重的海洋环境问题,寻找有效的解决途径和方法,我们责无旁贷。如何在蓝色经济建设中内化生态伦理思想,使之成为指引蓝色经济建设发展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应当着重思考的问题。

首先,应当加强对生态伦理观念的认知。生态伦理理念与蓝色经济建设二者之间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前者得到的认可程度愈高,愈能推动海洋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随着海洋生态保护理念的不断完善,蓝色经济建设也就愈加能够践行生态伦理观念。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通过制定切实有效的生态伦理理念宣传制度,注重探索海洋生态保护部门与涉海类高校的生态教育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涉海类高校对海洋生态保护问题的专业性优势,通过开展校园海洋生态保护知识的宣传实践等活动进行生态伦理教育,以提高全民海洋生态保护素养,强化蓝色经济建设与生态伦理的契合程度。

其次,应该推进海洋生态伦理规范法制化进程。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已经成为蓝色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棘手问题,如果任由其蔓延下去,势必对蓝色经济发展产生负作用力,对整个海洋、整个生态环境也会带来极大损害,我们呼吁将海洋生态伦理纳入蓝色经济发展的轨道之中,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行不悖。对于海洋生态伦理来说,不仅仅需要得到政策制定者、公众、企事业单位等的高度重视,更需要强制力予以保障。在蓝色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法制来保障海洋生态伦理的实现,以海洋生态伦理规范的法制化助推蓝色经济发展的生态化。通过完善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政策支撑体系以及建立健全海洋综合管理与协调机制来构建海洋生态保护法律制度,同时配以海洋生态文明评价体系,以此来促进生态伦理思想在蓝色经济建设中的内化速度,加深内化程度。

最后,落实“科技兴海”。倘若想要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生态保护进程中取得良好的效果,需要依靠科技创新来解决环境治理方面的问题。当环境保护的科学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的时候,生态环境水平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提高。要想彻底改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就需要不断提高海洋科技水平,通过建立多元化的环境科技投入机制,并不断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奖励制度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出科技创新在海洋生态与海洋环保中的作用,不仅能够降低海洋资源消耗,同时利用防污防腐技术等环境治理先进技术,解决海洋环境保护的预警问题。

蓝色经济建设与生态伦理观念之间是互生互荣的关系,生态伦理思想内化为指引着蓝色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的路标,蓝色经济建设的物质成果又为生态伦理的内化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二者看似因诸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问题而冲突不断、摩擦不断,但却是以内在契合的方式相互影响着、相互作用着。蓝色经济建设的发展不可以再重蹈传统经济建设中“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故须以生态伦理的思想为指引,实现人海和谐共处的美好愿景。

责编/万海滨

参考文献

[1]刘勇.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关键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2]郑贵斌. 蓝色经济发展战略研究[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4.

[3]余谋昌. 从生态伦理到生态文明[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02.

[4]卢黎歌,李小京,魏华. 生态伦理思想的觉醒与当前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困境[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1.

[5]Jane Lubchenco.The BLUE Economy:Understanding the oceans Role in the Nations Future[N].Capitol Hill Ocean Week, As Delivered,2009.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