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2017-11-16
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应规避三大误区
当前,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如火如荼,开放创新平台、协同创新平台、虚拟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大量涌现。赛迪智库信息化研究中心认为,在这股建设热潮中存在三大误区,即认识误区、建设误区、实施误区,会严重制约平台的应用步伐与作用发挥,值得高度重视。基于此,提出四点建议: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和企业需求精准施策;以试点示范的方式探索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路径;持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跨越综合集成陷阱;以“新四基”为核心夯实“双创”平台基础。
利用区块链技术健全大数据价值流通体系
数据资源是构建大数据产业体系、催生新兴经济引擎的重要基础,数据价值流通体系的构建与完善至關重要。赛迪智库软件产业研究所认为,目前数据确权机制缺乏、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缺失、数据追溯能力不强,以及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价值数据的流通。而区块链技术基于其共识机制、非对称加密、分布式存储等特点,为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了新途径。基于此,提出三点建议:致力于核心技术,提升融合创新能力;加强实践先导,开展融合应用示范;实施安全认证,构建融合保障体系。
从三个层面推动智能汽车软件突破发展
目前,以信息环境互联、智能控制和人机交互为主要特征的智能汽车正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据统计,汽车90%的创新都由汽车电子来支撑,其中80%取决于软件,软件正在成为汽车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的基础和核心。赛迪智库软件产业研究所认为,加快智能汽车软件系统研发,对于促进软件产业与汽车装备制造业融合发展,显著提升我国汽车工业核心竞争力意义重大。在深入分析我国智能汽车软件发展现状和面临问题的基础上,建议我国抢抓机遇,加强统筹布局和顶层设计,从国家、产业、企业三个层面,加快推动智能汽车软件实现突破性发展。
美国《联邦自动驾驶汽车政策》评析
无人驾驶技术对未来汽车产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为抢占无人驾驶技术创新发展的制高点,2016 年 9 月美国交通部发布了《联邦自动驾驶汽车政策:加快道路安全的下一次革命》,成为美国无人驾驶汽车产业发展的国家战略。对此,赛迪智库政策法规研究所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我国建立无人驾驶汽车发展政策体系的四点建议。
美国无人驾驶汽车立法监管对我国的启示
无人驾驶技术成为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制高点,美国是无人驾驶技术的领跑者,联邦政府及各州政府以促进技术创新和应用、改善道路交通安全为出发点,对无人驾驶汽车进行了立法监管。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我国必须对无人驾驶汽车进行前瞻部署,加强无人驾驶汽车的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赛迪智库政策法规研究所在研究美国无人驾驶汽车立法监管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建立和完善无人驾驶汽车法律和政策体系的建议:立法先行,填补无人驾驶汽车监管的法律制度缺位;完善配套政策体系,支持无人驾驶汽车高起点发展。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