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发展二三事
2017-11-16策划执行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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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发展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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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的秘密 摄影/一得
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委员们就法律调整范围扩大、联合社制度建立、内部成员信用合作、农民社员权益保护等焦点问题进行了热议。从2007年正式颁布施行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迎来首次大修。
小童一棹舟如叶,独自编阑鸭阵归。自古以来,我国都是农业大国,从闲散农户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全球收入不平衡加剧之际,我们应记住,解决这种不平衡的办法是存在的,合作社模式就是其中最重要的解决方案。合作社已得到国际共识的定义、原则、和价值观使其区别于所有其它的企业组织。合作社成员资格对所有人都是平等开放的,只要他符合入社的条件。
这种开放的成员制有助于创造财富,减少贫困。这源自于合作社成员经济参与原则的设定:“成员公平奉献并民主控制其合作社资本”。因为合作社以人为本,而非以资本为主,不会维持或促进资本的集中,而是以更公平的方式分配财富。
值得关注的是,即便近两年合作社发展势头稳中向好,但是由于人才结构以及农户理念的变化,愿意守着自家“一亩三分地”发展的人越来越少,为了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除了人才引进,还有一个方法就是成立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社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中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对节省人力成本,实现农业规范化生产,进一步解决人才引进的难题起着良好作用。
近年来,合作社融资难、融资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广受关注。关于这一点,在会上,刘政奎委员认为,草案明确了“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提供金融服务”,但由于缺乏贴息、担保等激励手段而难以落到实处。融资难、融资贵仍是合作社发展面临的普遍问题,建议修改为“国家制定鼓励政策,支持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提供金融服务”。
这说明,在今后,合作社的融资问题将会得到进一步的解决。如何解决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如何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防控风险,如何树立风险共担意识,加强动态管理、优化运作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合作社融资的这条道路也将越走越顺。
本期《甘肃农业》将带您解读关于合作社发展的热门话题,进一步了解合作社的发展进程。
(编辑:刘诗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