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唱就唱
2017-11-16董岩
董岩
想唱就唱
董岩
小时候喜欢唱歌,走到哪就唱到哪,那个时候传统的父亲认为唯有读书是正途,只一句“你的嗓子唱不了歌”,便表明了他的态度,这事不能干。小时候还爱出去闲逛,虽然走出去的机会并不多,但就算是一天的周末,也会写个小纸条,告诉妈妈,我要去这。后来和一帮子同学到处疯,顾不得吃饭睡觉,每每这个时候妈妈总是拿着吃的追出来“吃饱了不想家”。长大了喜欢到处去流浪,一路上听着音乐,摇摆着。曾经一句:生活不仅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引起不少争议,其实有啥好争的呢,对于有些人来说也许生活不仅是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书籍、电影、音乐、旅行、摄影不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吗?
早上送完闺女,走在上班的路上,不擅长早起的我,总想扶着路边的墙喘会再走,心里暗骂,这样的日子啥时是个头?一个步履轻盈的大姐,闺女校友的妈,过来和我打招呼,看着我冒着虚汗的惨白的脸,关切地递过来一块巧克力:“哈哈,没事,您这是干吗去啊?”大姐说:“早市啊,给闺女挑点新鲜水果。”“你赶快忙去吧,我真没事!”见我没大事,大姐走了,一边走一边戴着耳机,哼着小曲,虽然身材有些发福,但步履轻盈。想象着一会大姐进了早市摘下耳机,和小贩面带微笑的讨价还价,拎着战利品听着歌回家的场景,这样的生活也挺有趣,除了每天伺候姑娘的日常,大姐在朋友圈经常秀的就是她的阳光花房,小阳台改造的世外桃源,还有一杯淡茶,一个好天气,假期或在海边或在山里,她用心捕捉细处的美丽。她把生活过成了诗和远方。
张爱玲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有的人用这句话说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所谓喜欢干的而干不了的也许就成了心中的诗和远方,而轻而易举得到的生活却用应付的心态嫌弃,殊不知当唱歌、旅行成了日常,可以不再回到让你紧张压抑的那个城市时,你是不是又开始怀念起苟且的生活来?生活究竟是苟且还是色彩斑斓只在于你想怎样。
人总是这样,漂泊久了就想安定,安定长了就心有动荡。现在想想还是小时候好,想唱就唱,想疯就疯,不问未来,只在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