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重拳”问责生态破坏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逾越
2017-11-15王硕
王硕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
生态环境为经济“让路”,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顾发展经济、不顾生态环境保护,最终只会付出惨痛代价。
日前,新疆自治区针对卡拉麦里山生态破坏问题严重问责追责多名党政责任人。据报道,自2005年起,阿勒泰地区和昌吉州为了追求GDP增长,连续6次提出对卡山自然保护区面积进行违规调减,保护区范围大幅削减,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生态环境为经济“让路” 付出惨痛代价
新疆卡山自然区保护面积达1.8万平方公里,涉及昌吉回族自治州和阿勒泰地区6个县市,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普氏野马、蒙古野驴等共49种濒危珍稀有蹄类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环境为主的野生动物类自然保护区。
近年来,随着保护区内陆续发现多种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阿勒泰地区和昌吉州为了追求GDP增长,自2005年起,连续6次提出对卡山自然保护区面积进行调减的申请,获批后保护区总面积减少到1.28万平方公里,减少近30%。其中,昌吉州境内的前3次共调减3764平方公里,境内保护区面积减少70%多;阿勒泰地区境内的后3次共调减2137平方公里,绝大部分属于核心区。前5次调减均未进行科学考察、调整方案论证和专家评审,也未向有关部门备案;第6次调减,占用核心区面积最大,对生态环境危害也最严重。
通过几次调减,卡山自然保护区内有蹄类野生动物栖息地部分损毁减少,迁徙通道受阻,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挤压。经调查核实,卡山自然保护区问题是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阿勒泰地区、昌吉州和新疆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为了追求眼前利益和一时经济发展,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违规随意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改变保护区性质,纵容企业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系统,给生态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据了解,卡山自然保护区的连续6次调减中,除2008年的第3次是建设准东铁路需要外,其他5次均是为矿产资源开发生产企业建设需要,且均是在企业开发建设形成既定事实情况下调整的。自治区党委文件中痛批这种做法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仍然抱着陈旧发展理念,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和显绩,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顾发展经济、不顾生态环境保护,最终付出惨痛代价。
据透露,新疆已经开始深入调查卡山自然保护区内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未经批准、违规建设电解铝项目问题,并迅速启动了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严肃问责,对相关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据悉,厂址设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违规在建项目已全部停建,违规建成项目已全部停产。
职能部门不作为 为破坏生态行为开“绿灯”
新疆生态环境脆弱,环境承载力低,且破坏后不易恢复,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异常严峻。据了解,在严厉问责追责的同时,新疆还深刻剖析了造成卡山自然保护区环境日益恶化的主要原因。
其一,地方党政明知故犯,对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活动提供帮助。地方党委政府为了追求片面的经济发展和所谓的政绩,明知调减卡山自然保护区面积用于矿产资源开发不符合国家规定,仍然想方设法积极推动调减工作,甚至对未批先建、以探代采、乱采滥伐等问题视而不见,以致一些违法违规项目畅通无阻,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在当地已名存实亡。还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为了一己私利,利用卡山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丰富的优势,与个别企业大搞权钱交易,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其二,职能部门默许纵容,为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大开“绿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自治区林业厅等部门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不仅没有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甚至助推企业违法违规在保护区内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等活动。自治区环保厅明知第6次调减距第5次调减时间不满6年,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仍以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在没有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的情况下予以通过。自治区国土厅在卡山自然保护区共核发探矿证173宗、采矿证9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仍续发采矿证4宗、探矿证53宗(其中核心区30宗)。截至目前,保护区内仍有49宗有效探矿权、2宗有效采矿权。
其三,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整改落实不力。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后,相关地区和部门并未引起足够重视,仍然持等待观望态度,整改过程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问题十分突出,导致整改落实不到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8条整改措施中,6条涉及自治区林业厅,其中4条由其牵头,但基本没有落实,特别是将部分调出面积重新划入保护区工作,迟迟没有动作,完全没有发挥出牵头部门作用。昌吉州对“建设1500亩野生动物救护饲草料基地”的整改要求阳奉阴违,近2年来建成3个面积共计约5亩的饲草料基地,仅完成整改任务的0.3%。阿勒泰地区对“立即停止保护区一切开发建设活动,恢复区域生态”的整改要求置若罔闻,第6次调减占用核心区面积最大的喀木斯特工业园区,至今未在周围建立生态恢复区和生态走廊,部分厂房仍未拆除。
为坚决守住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切实保护好新疆一草一木、山山水水,新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三高”项目不得进入新疆的要求,严格执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人民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
新疆“重拳”问责生态破坏 严处相关责任人
针对卡拉麦里山有蹄类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为卡山自然保护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今年8月,自治区纪委组成督查问责工作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的原则,就卡山自然保护区连续“瘦身”为经济“让路”等问题进行专项督查问责,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8月末至9月中,新疆分两批严厉问责追责了一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两位副主席作出深刻检查;包括阿勒泰地委、行署和自治区林业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在内的单位也被勒令向自治区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包括16名厅级、处级官员和多名相关地州和单位工作人员受到撤职、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和处理。
在处理决定的通报中,被问责的官员中,阿勒泰地委原副书记、行署专员塔里哈提·吾逊因违规签发并以行署名义上报第6次调减申请;整改工作落实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组织处理。阿勒泰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祁崇江,富蕴县委副书记、县长叶尔江·卡孜木,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张新泰,自治区林业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谢军,自治区林业厅天然林保护工程和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史军,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杜力洪·阿不都尔逊等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根据自治区要求,阿勒泰地区已全面退出侵占的1593.45平方公里保护区面积,并撤销了喀木斯特工业园区,重新恢复了保护动物的生活通道。
对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新疆将重拳出击,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与此同时,新疆还将加大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力度,着力在治气、净水、增绿、护蓝上下功夫。
生态环境保护决不能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谁破坏了生态,就要拿谁是问,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严肃追责。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生态红线是决不能逾越的“雷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