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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注笺》体例探微

2017-11-14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2017年6期
关键词:段玉裁体例字义

■ 马 慧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宁夏 银川 750021)

《说文解字注笺》体例探微

■ 马 慧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宁夏 银川 750021)

清代小学家徐灏的《说文解字注笺》是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作的笺,其目的是弥补《段注》的缺点,阐发《段注》的意旨,此书虽在形式上就注为笺、随文注释,但实际上具有独到见解。对《说文解字注笺》的体例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和概括,不仅可以为全面研究该书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可为“说文学”研究提供重要的素材。宏观上,可以从编排体例、说解体例和说解术语三个方面把握该书的体例。具体而言,编排体例分为收字观、归字观、部次观三个子系统,说解体例分为义训、形训和音训三个部分,说解术语分为说形术语、说音术语、说义术语三个分支。

《说文解字注笺》 体例 “说文学”

《说文解字注笺》是清代小学家徐灏为“说文四大家”之一——段玉裁的巨著《说文解字注》作的笺,其目的是弥补《段注》的缺点,阐发《段注》的意旨,被誉为“说文学”研究领域之奇葩,也被誉为段氏之诤友。纵观历代研究和探讨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的作品,徐灏的《说文解字注笺》历来为学者所肯定。此书虽在形式上就注为笺、随文注释,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段书的附庸,实际上具有独到见解。“笺”是一种重要的训诂方式,源起于东汉,通常指对“注”的阐释和补正,既宗一家之说而又有所引申发明,客观上具有篇幅繁浩的特点。因此,要想彻底读懂《说文解字注笺》,就必须掌握该书的脉络,了解该书的体例。鉴于此书在“说文学”研究领域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本文拟通过对具体训释条例的分析和阐释,对该书的体例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研究和总结。正所谓体例明则文章之意自明,体例的研究不仅为我们全面研究《说文解字注笺》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可为“说文学”领域的研究提供重要的素材。

《说文解字注笺》一书的体例,无论是编排、说解乃至术语,都条理井然,系统性非常强。我们以全书的编排体例为总纲,辅之以说解体例和说解术语的分析,借以达到对全书的鸟瞰。可以将编排体例分为收字观、归字观、部次观三个子系统;将说解体例划成义训、形训和音训三个部分;将说解术语先笼统分为说形术语、说音术语、说义术语三个分支,以此将全书的层次一一剖析,使该书的层次一览无余。此外,通过分析各个子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层层推进,也说明该书实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一、《说文解字注笺》的编排体例

编排体例是一部书的总纲,《说文解字注笺》就注为笺,依照《说文》与《段注》,以部首统率全书,其中,五百四十部的排列顺序,始“一”终“亥”,其它部首则据形系联,因此,在正文体例的编排次序上,《说文解字注笺》与段注以及《说文》都是一致的。徐灏对于《说文》体例之探讨往往是通过对段注的分析和研讨,比较直接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如果认为段氏之说有待商榷者,通常不会拘泥于段说,而是通过旁征博引说来证明自己的看法。总体看来,在对《说文》体例方面的研究上,徐灏主要通过收字、归字和部次三个方面来阐述自己对《说文》体例的理解。

1.收字观

2.归字观

徐灏在《说文解字注笺》中对于《说文》体例的阐发还表现在他对“归字”问题的讨论上。所谓“归字”,是指《说文》中所收录的篆字于该部首下应当置于何处,也就是说该篆字依据《说文》部中厕归字序的原则,应当排列于哪两个字之间的问题。

许慎在作《说文》时,严格按照部中归字原则来排列该部所收篆文。首先是以义之相近而类聚者,其下又分为先人后物、先美后恶、先实后虚、先近后远等;其次是以形之相近而类聚者;最后是以音之相近而归附者。以玉部观之,则其中所属之篆文可依次分为:美玉之属、圭之属、以玉为饰品之器具、玉色之属、治玉之属、玉声之属、石之似玉者……其间归字皆有脉络可寻。徐灏在笺注《说文解字注》时注意到,段玉裁有时会在归字方面太过拘泥于次第相循之说而在没有充分材料论证的情况下擅自改动《说文》中的说解条例。鉴于这种情况,徐灏通常通过广泛取证来纠正段氏擅改之误。

例如,在《说文解字注笺第一上》中关于“瓊”字的解释:“瓊,赤玉也。从玉敻声。赤,段作亦,非。注曰:亦,各本作赤,非。《说文》时有言亦者,如李贤所引‘诊,亦视也。鸟部鸞,亦神之精灵也。’之类。此上下文皆云‘玉也’,则瓊当为玉名。倘是赤玉,当厕璊、瑕二篆间矣……笺曰:段改亦玉,非也。《说文》一书,后人多所羼乱,不得盖以次第为断,且璊、瑕赤色乃玉之病,瓊之赤则为玉之美,故不可以并论。言部‘诊,视也。’,各本视上无亦字,李贤所引盖以意增之。鸟部鸞为赤神灵之精,段彼注方以今本亦字为误,而于此顾引以为证,不自相矛盾乎?李善注《文选·舞鹤赋》云:‘瓊,亦玉也。’而段不引。然李谓瓊泽与玉羽同,故云亦玉耳。《尔雅》:‘葍,藑茅。’郭璞云:‘葍华有赤者为藑。’瓊与藑并从敻声,然则瓊为赤玉固无可疑者,盖白玉之有赤色者名瓊,冣可宝贵,今犹重之,非谓红玉,亦非谓玉之瑕也。”

在这条训释中,段玉裁墨守许书的部中归字原则,为了使上下文保持一致,竟然不顾该字的本义,轻易改动说解原文。正如徐灏所解释的,瓊字本来是一种带有赤色的白玉,非常珍贵,而璊、瑕二字表示的是玉有赤色的瑕疵。按照先美后恶的归字原则,瓊字在玉部的位置是不可更改的。因此,段氏认为若是一定要强调瓊有赤色之义,则当移位于璊、瑕二字之间,更是由于没有透彻分析该字之本义而妄下断言所致。

3.部次观

除了收字和归字之外,徐灏在《说文解字注笺》中对于《说文》体例的讨论还涉及到部次的排列。“许慎将10516个汉字总汇起来后,将它们分成‘通用字’(9353)与‘异体字’(1163)两部分,然后按照‘叙篆合古’、‘分别部居’、‘据形系联’的编纂原则,将它们网罗于14篇中,使之字字相联,义义相贯。”[1〗

例如,在《说文解字注笺第二上》中对于“走”字的训释:“走,趋也。从夭止。夭止者屈也。凡走之属皆从走。笺曰:顾霭吉《隶辨》曰:‘走隶变从犬。《说文》次第字相联贯,走在哭下,则当上蒙犬字,或作,譌从大;亦作走,譌从土。’顾说是也。犬善走,故取象焉,与狡、狯等字同例。周石鼓文走作,其上曲画向左,明是犬字。今篆体作,非犬、非夭,乃以左曲改向右致误耳。蒋氏和亦曰:‘汉度尚碑走字从犬。’显然无疑。旧本篆体虽譌存之犹可考见。段氏径改篆作,一误再误矣。今祁尚书新刊《系传》亦改从段篆,非其原本也。‘夭止者屈也’五字,后人增之。”

徐灏认为依据《说文》的部首排列原则,走部充当的是承上启下的角色,如果“据形系联”,则其字体上半部承接哭部字体的下半部,同时走字下半部分从止,故其后紧接止部。另外,在“哭”篆下段玉裁认为:“从犬之字如狡、狯、狂、兽、狠、犷、狎、狃之类,皆从犬而移以言人,安见非哭本谓犬嗥而移以言人也?”徐灏同意段氏的观点,并且予以补充说:“段说是也。凡禽兽字义多借以言人事,如笃本训马行顿迟而以为人之笃实;特本牛父而以为人之奇特;群本谓羊群而以为群辈之称。若犬之借义尤不可枚举。哭为犬嗥而移以言人可推而知也。”

由此可见,徐灏深谙许书之归部原则,并且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与段氏不同的观点,虽然这一说法有尚待商榷之处,但是徐氏所列举之实例却是极有研究价值,也体现了徐氏的部次观。

二、《说文解字注笺》的说解体例

《说文解字注笺》的说解体例是该书整体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其中义训、音训和形训相互关联,相互影响,成为说解子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乾嘉学派的集大成者,段玉裁充分运用自己广博的才学对《说文》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校注,而徐灏更是在充分继承乾嘉遗风的基础上汲取其他各家之长,依据前人的注解,搜集古训,参见群书,博采通人,以字形的说解为基础,有效利用钟鼎铭文为旁证,因声求义,以许证许,以许订段,给予段注有力的补充和善意的订正。现将其说解体例归纳如下。

1.义训

所谓义训是指不利用字形字音,直接从意义上解释词语的方法。其在实践过程中常常用一些意义相互关联的字互相训释,从而形成一个意义树,并且使得各个分支上的篆字意义明晰,简而言之,就是利用此字之义来推求与之在字义上有所关联的彼字之义。汉字有着悠远的发展演变史,由于语言文字受到了古今、南北、雅俗的影响而不能尽同,这就从客观上要求我们能够选择同义的字、相当的概念来相互训释,通过抓住词义间的微妙关系来分析汉字。徐灏的《说文解字注笺》在义训方面主要采用了两种方式,即互训和反训。

互训,就是利用几个意义和用法相同或相近的近义词来相互解释词义。这种方法多用于以今语释古语、或以方言(口语)说解通语(书面语)、或用比较常见的词来解释同义的生僻词。作为训诂方式中最常见、最实用的一种,互训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它比较适应词义概括性的特点,可以很快沟通字义,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反训,又叫“相反为训”、“反义相训”,也就是所谓的“义相反而兼通”、“美恶不嫌同名” ,即用同一个汉字来记录两个意义相反的词,是古汉语中一种并不罕见的“正反同辞”现象。比较典型的有关于“咷”的解释,此处不再一一列举。

2.音训

所谓音训,就是利用声音为线索,用一个同音字或音近字来解释词义的一种训诂方式。音训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用来解释的词语中,必须有与被释之词音同或音近的字;第二,用来解释的音同或者音近字,与被释的词有源流关系,因而能起到系联同源词的作用;第三,用来解释的音同或者音近字,与被释之词不是表示同一的概念,而是解释词义的由来,所以不能颠倒互训。

徐灏深受乾嘉学风的影响,不仅完全接受了因声求义的观点,而且在《说文解字注笺》中广泛利用因声求义的方式来探究字的本义,相关条例俯首可拾。例如,《说文解字注笺第七上》:“稼,禾之秀实为稼,茎节为禾。从禾,家声。稼,家也。一曰:在野曰稼。注曰:谓禾采之成曰稼也。伏侯古今字注:‘讳秀之字。’曰茂秀实许盖作茂实。一曰:稼,家事者,取从家事义。《史记》曰:‘五谷蕃熟,穰穰满家。’一曰:在野曰稼。稼之言嫁也。《周礼·司稼》注曰:‘种谷曰稼,如嫁女以有所生。’笺曰:禾苗即长,移而种之,故谓之嫁,如嫁女然也,故曰稼,家也。”

在此处,由于“稼”是一种农业行为,且古时以务农为主要生活内容,就如同做家务事,因此徐氏以“家”释“稼”。又用嫁女比喻稼穑,缘由是两者都有“移而种之”之义。以“家”释“稼”,再以“嫁”释“稼”,三字音同义近,相互训释,由此不难看出,徐灏对这种音训的训诂方法不仅认识得十分清楚,而且运用得得心应手。

3.形训

所谓形训,就是根据汉字的形体结构来解说字义。先秦古书中已经出现了这种据形说义的训诂方式。徐灏在《说文解字注笺》中也同样注意到了说形在解释字义方面的重要性,他认识到字义都是以形体为依据的,因此,在他的说解中对说形是紧密为说义服务的这一宗旨给予了高度重视。概括来说,《说文解字注笺》中所采用的形训体例主要可以归纳为两种形式:省体和反体。

省体,指的是由于字形演变,或为造字之构形美观整齐而将字的声符或义符作一些简省,由此使得所造之汉字与原始表义之构件组合形成一定差别,从而增加了后世辨析字义的难度。其实,这种现象早已被许慎洞悉,徐灏对此更有一番推演。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说文解字注笺》的说解体例完全依照《说文解字》的说解体例,即按说义、说形、说音的顺序进行。虽然徐灏没有像段玉裁那样专门作序言来专题论述,但是在他的随文注释当中已将这种形、音、义相互推求的说解方式融会贯通。这也就是说,为了训释一个字的本义,就必须以它的字形为依据,紧接字义之后,以六书为纲来说解字形。义由形定,音随义转,之外又要辨明音读。这样,从形、音、义三个方面来深入探讨词的本义,本义明确以后,所记录的词的引申义和假借义的推导便水到渠成了。

三、《说文解字注笺》的说解术语

《说文解字注笺》中所用到的说解术语,可以说是构成该书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分析字的形、音、义角度出发,以下将通过具体的实例对该书中所采用的说解术语进行分类论述。

1.释形术语

徐灏于《说文解字注笺》一书中在训释字形方面所用的术语主要以“同意”为代表。“同意”是一种说解字形的术语,与其他说解字形的术语如从某、象某、如此等不同的是,“同意”可以说是专门针对六书结构中所关系到的字形说解而言,因此这种术语的运用更加提高了因形求义的相关性。

对于“同意”之界说,一般认为主要有两种类型:制字构意相同;同意即转注。实际上,段玉裁对于“同意”的涵义也有所诠释。他在《说文解字注》“芈”篆下解释说:“凡言某与某同意者,谓其制字之意同也。”*本文所引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皆据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又在“工”篆下注曰:“凡言某与某同意者,皆谓字形之意有相似者。”由此不难看出,段氏的“同意”观是特指制字构意相同一类的。徐灏的看法与段玉裁基本上是一致的,他也认为在制字的过程中,构形用意相同的两个字便具有“同意”之关系,比较典型的是关于“旁”的解说。

2.释音术语

徐灏在作《说文解字注笺》时是十分注重因声求义,他认为义从音生,在笺注时应当注重形、音、义三者之间的相互推求,因此他在释音条例中用到的术语也是最多的。如说明形声字之声符关系的声转和一声之转、标明音读快慢的合声及合音、以及兼明注音和释义功能的读若等。

所谓声转,是指如果训释的两个词声音相同,语义相通,往往称之为“声转”或“一声之转”。若论其内容,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指一字而依方言产生异字;一种旨在说明形声字之声符关系。徐灏在《说文解字注笺》中用于标识声转的术语有“声转”“音转”“语转”“一声之转”等。

例如,《说文解字注笺第一下》中对于“藨”篆的解释,就反映了方言中的语转问题:“藨,鹿藿也。从艸,麃声。读若剽。一曰:蒯属。注曰:徐锴曰:‘《释草》:蔨,鹿藿。藨、麃二者各物。疑字形之误以藨、麃为鹿藿也。’按盖藨误为鹿,浅人因妄增藿字。一曰蒯属者,《南都赋》:‘其艸则藨、芧、薠、莞。’《广韵》曰:‘可为席。’笺曰:郭云:‘藨即莓也。’今江东呼为藨莓子,似覆盆而大,赤,酢甜可啖。郝云:‘今登莱人谓藨莓为媻门,语之转耳。’”

徐灏在这里意在说明江东方言中的藨莓和登莱人所说的媻门,虽然字形有所差异,但表示的是同一种事物,并且二者读音相近,故可训为语转。

3.释义术语

徐灏于《说文解字注笺》一书中透过对段注的分析,运用因声求义以及依形释义等方式探求字义,字义一直都是该书阐释的重点所在。徐书中用于探讨字义的释义术语主要有“犹”“犹言”。所谓“犹”,其基本形式为“某犹某也”,就是将其左右两个字从字义上隔而通之,其意思相当于白话中的“等于”“等于说”。徐书通常藉此术语来阐明字义,书中字例不胜枚举。

结语: 通过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办法,我们为徐灏《说文解字注笺》这部庞大、厚重的巨著整理出了一套相对全面、系统的研究提纲。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徐灏对文字的观察与分析,是细致而深入的,有不少精辟的论断。更为难得的是,徐灏在其著作中,除了对段注作了很有价值的匡正、补充和阐发外,同时还纠正了《说文解字》中段氏没有注意到的错误和不足。他所表现出来的不迷信古人、不拘泥于前人之说的学术态度为后世学界所肯定。综观全书,徐氏以许证许,阐述六书观点,以群经考证段注,以字证经,以经证字,博采通人,信而有证,从而确立了自己的一套语言学理论,奠定了《说文解字注笺》在“说文学”研究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该书言辞恳切、取材丰富、考证详备、内容广博、识见精深,为后世研读说文段注乃至《说文解字》提供了很多有用的素材。

因此,在研究徐灏的《说文解字注笺》时,我们既要充分肯定其在语言学上的地位,认识其取得的成就,把握其在“说文学”方面的贡献,以便更好地继承这份语言文字学研究的历史遗产。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古人的缺失,分析问题的所在,以防重蹈覆辙。在中国数千年学术的历史长河中,前辈之遗志,实乃后学之起点,学术传承,一代一代,薪火相传。这也正是我们今天还要研究《说文解字注笺》,进而深入研究“说文学”的真正意义之所在。

[1]钟如雄:《说文解字论纲》,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78页。

2017-10-30

马 慧,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副教授,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语言学、新闻学。

(责任编辑:张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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