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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特权不是免费的

2017-11-14叶倾城

莫愁 2017年25期
关键词:叶倾城特权男权

○ 叶倾城

男人特权不是免费的

○ 叶倾城

有一个小朋友,全面二胎后,他妻子想第二个孩子冠自己的姓。他向我诉苦:“成何体统?两兄弟不同姓。”我告诉他:湖北这边有些地方早有此俗,一三五随父姓,二四六随母姓。我的旧日同事中,20世纪七八十年代生人,还有许多是这样的。不仅从母姓,从祖母姓的也很有一些。他目瞪口呆,连声说:“那是落后地区。”

到近日,我看到网上的“中国彩礼地图”出炉,其中提到:“长江流域如重庆市、武汉市等一些地区存在结婚‘零礼金’现象。”我又想到了与小朋友的对话——谁落后,谁先进还不好说呢。

包括新闻,包括身边所见,都可以看出:越是贫困地区,彩礼越重。这显然有很多原因:第一当地歧视女性,造成女孩生育率低,物以稀为贵;第二是长期以来对女性的物化,女性也是一种商品,可租可售可销毁;第三,其实也是一种对女性的保护。越是男权地位高的地方,女性谋生就更困难,婚姻就是她唯一的职业,一旦离婚,走投无路。这种情况下,必须加重男方的成本,让男人不能轻言离婚。因为离了,他也没钱再娶一个老婆,而女方还能落一笔彩礼,至少可以用来养活小孩。也就是说:承认婚姻是不平等的,只是用彩礼来平衡这不平等,让交易的双方都觉得这笔买卖可以做。

但在男权社会里,男人很少检讨自己的言行。他们的基本态度就是:全是女人的错。

有人说:“彩礼的说话权掌握在女方和女方父母手里!”当然,没有彩礼也完全可以嫁嘛。只不过嫁过去,要么继续去城里打工,过着有结婚证的单身生活,要么在村里和公婆合住,种男方那几亩地。城里人可能不知道,但农村人个个都知道,分田到户,田不随人走。也就是说,女性从娘家嫁到了婆家,但婆家的田产没有她的份。如果过不下去要离婚,怎么分财产?房子能分吗?她不可能在对方的村子里住在对方家里。卖了分钱?农村房子没人买。她只能带上几件换洗衣服回娘家,受兄弟的冷脸,把小孩托付给兄弟,自己出去打工赚钱。孩子自此寄人篱下,是父母双全的“小白菜”。别说我夸张,类似的婚姻案例,在我做电台主持人那些年,见过太多太多。

贫富差距在拉大,多年来父母用尽法宝,超生出来的男孩们到了结婚的年纪,可想而知,彩礼只会越来越高,不太会降下去。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你享受了男权社会的福利,就必须付出男权社会的代价。

就像我最开始提到的从母姓问题。不能一提从母姓,就“从父姓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惯例,全世界都这样”。一说彩礼,就变成“彩礼只应该是一个象征性的风俗,怎么会成现在这样,全世界都不这样”。

是,北欧肯定没彩礼,但北欧也没听说过堕女胎、不让女孩上学、让女儿打工养活兄弟的事呀。

万事皆如此:你要得越多,就得给得越多。如果不想给,OK,你先试试不要。从法律,从制度,从人心,一点点扭转男女现状。别以为男人得到的那些特权都是天经地义的,也别以为它们都是免费的——你得付出高额的彩礼。

(编辑赵莹zhaoyingno.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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