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机制是对传统扶贫模式的创新
2017-11-14肖平
肖平
(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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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机制是对传统扶贫模式的创新
肖平
(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精准扶贫在扶贫理念、行为、结果等方面都更加精细化,是对旧反贫困范式的完善、重构、创新,是我国在新时期为完成脱贫攻坚工作所做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从顶层设计、工作机制等方面补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短板的重大民生工程。
精准扶贫;传统扶贫模式;贫困
早在2011年,我国就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指导扶贫工作,制定了到2020年实现扶贫对象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有保障的目标。新时期,党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克服了传统粗放式扶贫的思维惰性、短期化、形式化、政绩化,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1 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实施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高度重视缓解与消除贫困问题,将扶贫开发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我国扶贫攻坚任务更加艰巨。为了加快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同志在2013年湖南湘西考察时,提出了有别于粗放式扶贫、救济式扶贫的精准扶贫。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扶贫重在精准。2015年,党中央出台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强调了教育在脱贫中的作用。当前,我国扶贫工作已经进入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更需要调整扶贫纲要、改变扶贫模式、转变扶贫思维。
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在扶贫理念、行为、结果等方面都更加精细化,实现了对贫困户的精准帮扶、管理、考核,针对扶贫工作的重点、难点、焦点重拳出击,特别是将扶贫资源的集聚、整合、利用引入市场,实现“扶真贫”、“真扶贫”。精准扶贫,能够有效克服传统扶贫模式的低质低效、提升扶贫工作质量、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为我国贫困人口数量的减少、贫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贫困人民贫困帽的摘除提供新的视野与思路,是我国在新时期为完成脱贫攻坚工作所做的重大战略部署。
2 传统扶贫工作机制的问题剖析
习近平指出,扶贫不能“手榴弹炸跳蚤”,要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而贫困存在形态的多元化、动态化,使传统扶贫模式在贫困人口数量上含糊不清,在扶贫政策上没有针对性,在扶贫资源投放上打偏跑漏,在扶贫项目实施上缺乏行动指南,这些会严重牵绊脱贫攻坚的实施进程。
第一,传统扶贫模式难以识别和管理。识别贫困户并非易事,尤其是在非国家贫困县和贫困集中连片区,由于扶贫人口规模有限,要在绝对贫困人口中挑选出相对贫困人口,就可能瞄不准扶贫工作对象,致使扶贫资源投放打偏跑漏。传统扶贫基于单一收入维度的贫困识别容易将真正贫困人口挤出帮扶之列,特别是在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差、公共服务滞后的偏远山区,因灾、因病、因产业、因教育等致贫的不在少数,他们的困难不仅体现在最低生活需求不达标,还包括健康、教育、住房等方面的窘迫,精准识别需要从单向度向多维瞄准嬗变。在贫困识别过程中,可能导致部分人被“边缘化”。在建档立卡过程中,由于农户收入的准确信息量化困难,所以在具体实施时大多按照上级分配的名额,通过基层民主评议方法进行,同时贫困人口具有动态性,建档立卡进行常态化的同时如果不及时进行跟踪和调整,这容易使部分人被排除在识别范围之外,产生识别偏差。没有经过摸底调查、群众评议所做的贫困识别可能存在以亲缘和利益因素交织的人为排斥,缺乏透明性与科学性。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忽视贫困的多维福利特征,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措施实行等方面就可能出现偏差。
第二,传统扶贫模式难以帮扶和考核。其一,扶贫理念滞后。粗放式扶贫思维惰性,容易导致扶贫模式僵化,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实践证明,大水漫灌的扶贫模式已经不合时宜,容易助长贫困家庭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其二,扶贫制度补给不足。在扶贫过程中,缺乏针对不同扶贫对象的具有系统性、协同性的法律依据与制度规范。如果不制定针对不同致贫原因、类型、区域的针对性帮扶措施,容易导致贫困的“循环累积”,扶贫也会出现偏差、混乱、低效。其三,制度与执行的偏差。在已有的扶贫制度中,从中央到地方虽有着明确安排,但在扶贫实施过程中,部分扶贫主体由于利己主义行为,加上扶贫过程缺乏有效监管,往往在制度执行上打折扣,甚至截留扶贫资金,留为己用。其四,扶贫考核模式的松散。扶贫激励机制和维持机制的缺乏使得部分贫困县、村存在恶意脱贫和不愿脱贫的现象,其结果就是年年扶贫年年贫,扶贫考核结果缺乏真实性,加上对贫困人口的动态检测和管理困难,扶贫管理不到位,“脱贫再返贫”现象较多。其五,精神扶贫力度小。“输血式”的扶贫模式只能取得短暂效果,要长效扶贫,必须提高贫困人口的“造血”功能。要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思想教育、产业开发等方式使贫困户摆脱等、靠、要的思想,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3 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突破创新
精准扶贫通过“五定”(定对象、定政策、定措施、定责任、定目标),实施“靶向治疗”,创新了贫困识别方式和管理模式,创新了贫困帮扶理念和帮扶手段,有效提高了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第一,创新贫困识别方式和管理模式。首先,一方面,驻村识别工作队的成立改变了以亲缘和利益因素交织的人为排斥、制度排斥,真正将贫困群体精确定位到家家户户,其识别结果也是经过村、乡镇、县市逐级审查后,再统一建档立卡,减少了识别误差,实现贫困问题的早发现、早治理。另一方面贫困群体识别过程中,既要对原贫困户进行全面筛查,又要对没有登记在册的贫困户进行核查,克服了以往贫困识别过程中无重点、无关键、无效果的缺陷,真正实现了识别全覆盖。其次,加强扶贫管理,建立层级考评和动态管理模式。精准扶贫运用精准的治理逻辑,加强了扶贫资源使用的常态监督和对贫困户的动态管理,实现贫困户、村、县的及时载入与退出,在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规划等方面,进行了科学的论证,实现精准管理的科学有效、协调有序,增强了精准扶贫的内生动力,多方位构建起扶贫开发的行动体系。在扶贫考核方面,除了要考核经济指标和脱贫率以外,还增加了对生态环境指标的考核,考核更加全面,符合内生、协调、科学的扶贫开发要求。
第二,创新贫困帮扶理念和帮扶手段。首先,转变扶贫理念,实现扶贫模式去“粗放化”。精准扶贫通过实现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等方面的精准化,改变了过去大范围、普适化的扶贫模式,采取了精、准、有效的滴灌式帮扶,有效触及了以往扶贫开发工作的盲区,在精准定位、精准建档立卡基础上注重长效能力建设,将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扶贫资源具体化、小型化,真正做到差异化的帮扶管理,让贫困户拥有了更多的存在感与获得感。其次,精准把握致贫原因,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把握致贫原因是实现精准帮扶的前提。通过对贫困户走访调查,分析其致贫原因,进行归类和总结,能够做到贫困帮扶“对症下药”,根据不同贫困原因,如资源型、主体性、生产性、政策性等不同类型的贫困,实施教育扶贫、医疗救助、异地搬迁、金融贷款、产业开发等不同措施,避免了扶贫资源的浪费,有效防止“二次扶贫”。最后,鼓励多方参与,扩大帮扶力量。因贫困户分布凌乱、致贫原因复杂、脱贫任务重,故扶贫工作仅靠政府显得势单力薄,应引导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精准扶贫要充分利用各部门资源,统筹协调财政金融、基础设施、民政部门、农林部门等的工作,同时引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 + ”扶贫模式,盘活了贫困地区的内在潜力,能够有效提高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
[1]李春明.精准扶贫的经济学思考[N].湖北日报,2015-09-30.
[2]习近平.坚持精准扶贫,不能手榴弹炸跳蚤[N].北京晨报,2015-03-15.
[3]曾勤生.江西为385万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实行“精准灌溉”[N].中国档案报,201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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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177(2017)09-0018-02
肖平(1992—),女,汉族,湖北利川人,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级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