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入河排污口现状调查与分析评价
2017-11-13祝孔卓申振荣臧红霞
祝孔卓++申振荣++臧红霞
摘 要:本文以商丘市及各县区入河排污口为对象,以2017年商丘市入河排污口的监测数据为基础,入河排污口评价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法,依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进行分析评价,主要评价因子选取COD和氨氮,对商丘市各县区的主要入河排污口以及主要水功能区的排污现状进行分析评价。
关键词:商丘;入河排污口;等标污染负荷
中图分类号:TU9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19-0001-04
1 商丘市基本情况
商丘市商丘市位于河南省东部,在东经114°49′~116°39′,北纬33°44′~34°51′之间,地处我国豫、鲁、苏、皖四省的结合部,是河南省的东大门,北与山东省的菏泽地区接壤,西与开封市毗邻,南与河南省的周口市、安徽省的阜阳市、宿州市缘连,东隔安徽一角与江苏省的徐州市相望,交通便利东西长约168km,南北宽约128km,属黄淮海冲积平原。辖民权县、宁陵县、睢县、柘城县、虞城县、夏邑县、梁园区、睢阳区共六县二区,共203个乡镇,总人口823.4785万人,农业人口715.093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91‰。
2 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
商丘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两部分。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832.1724m3,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1392.7032m3,扣除地表、地下水重复计算量85.5252m3,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139.3504m3。
2.1 地表水资源量
地表水资源即天然河川径流量,受降水的时空分布和地形、土壤、植被等因素影响而异。径流量具备以下特点:年内变化大,汛期与非汛期的径流量差距较大;地域分布差别明显,总体而言,东西部大于中部,南部大于北部,并依次向中北部呈递增趋势。商丘市地表水多年平均资源量7.7053亿m3,与省内其他地市相比,较为稀缺。
2.2 地下水资源量
地下水资源量是指地下水中参与现代水循环且可以更新的动态水量(不含井灌回归补给量),几多年平均地下水总补给量减去多年平均井灌回归补给量,其差值为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根据计算关系,商丘市地下水资源量为12.8954亿m3。
3 入河排污口排污现状评价分析
3.1 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各县市及水功能区点污染源现状评价确定流经城镇及功能区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和各污染源的特征污染物及其排放数量,为控制河流水体污染和水功能区化的水质目标进一步改善水体功能提供综合防治规划数据。
3.2 评价的依据
以2017年商丘市入河排污口的监测数据为基础,采用入河排污口等标污染负荷法,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3.3 评价数学模型
为反映各排污口对河流水质影响程度的相对大小情况,反映各种污染物对水体污染作用的大小,有必要对入河排污口进行评价,评价方法采用等标负荷法和负荷比法。
某污染物的等标负荷Pi=q*C0/Cs=m/Cs
式中:Pi—等标负荷(t/d) C0—排污口水质浓度(mg/L)
q—污水排放量(t/d) Cs—水质评价标准(mg/L)
m—排污口排污量(109mg2/dL)
某污染源各种污染物污染负荷比k
式中:k—负荷比(百分比)
pi—等标负荷(t/d)
3.4 评价结果
按照上述原则和方法采用规定的评价模型就商丘市污染源评价结果。
(1)超标入河排污口评价。利用等标污染负荷法和单项污染物超标法,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对单项污染物进行评价分析。在实测57个入河排污口中,有20个排污口排放的废污水超过标准,超标排污口占实测排污口总数的35.1%,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的排污口有14个,占实测入河排污口总数的24.6%;氨氮超标的排污口有12个,占实测入河排污口总数的21.1%;浍河超标排污口数为1个,占超标排污口总数5.0%;大沙河超标排污口数为1个,占超标排污口总数5.0%;惠济河超标排污口数为7个,占超标排污口总数35.0%;沱河超标排污口数为11个,占超标排污口总数55.0%。
(2)等标污染负荷评价。选择COD和氨氮2项主要污染物作为参评项目,它们的等标污染负荷分别为12.76万t/d,14.73万t/d,所占的污染负荷比分别为46.4%、53.6%。污染物等標污染负荷评价见表1、表2、表3、表4。
民权县COD和氨氮等标污染负荷之和为7.07万t/d,占全市的25.7%;其次永城COD和氨氮等标污染负荷之和为6.80万 t/d,占全市的24.7%。各县市入河排污口主要污染物等标污染负荷见表5。
民权县等标污染负荷占全市的25.7%,永城等标污染负荷占全市的24.7%,柘城县等标污染负荷占全市的15.8%,夏邑县等标污染负荷占全市的10.8%,虞城县等标污染负荷占全市的9.6%,上述几个县市是商丘市污染负荷的主要来源。详见表6。
包河商丘市排污控制区等标污染负荷比COD占63.1%、氨氮占36.9%;大沙河民权饮用水水源区等标污染负荷比COD占25.3%、氨氮占74.7%;大沙河民权排污控制区等标污染负荷比COD占50.0%、氨氮占50.0%;大沙河宁陵排污控制区等标污染负荷比COD占100%、氨氮占0%;大沙河商丘农业用水区等标污染负荷比COD占76.2%、氨氮占23.8%;惠济河睢县排污控制区(二)等标污染负荷比COD占100%、氨氮占0%;惠济河柘城排污控制区等标污染负荷比COD占100%、氨氮占0%;通惠渠睢县排污控制区等标污染负荷比COD占100%、氨氮占0%;沱河虞城排污控制区等标污染负荷比COD占46.2%、氨氮占53.8%;沱河夏邑排污控制区等标污染负荷比COD占21.1%、氨氮占78.9%;沱河夏邑永城过渡区等标污染负荷比COD占11.4%、氨氮占88.6%。详见表7。
大沙河等标污染负荷比在商丘市各河流位居第一,占35.5%;沱河等标污染负荷比位居第二,占27.1%。
4 结语
综上所述,商丘市主要的污染源为一些城镇生活排污口、混合排污口、工业排污口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等。民权、柘城等标污染负荷比比重较大,大沙河等标污染负荷比为商丘境内河流第一。需进一步加强排污控制管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