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山东省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执法回顾
2017-11-11潍坊市环保局
文|潍坊市环保局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山东省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执法回顾
文|潍坊市环保局
2016年,山东省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山东省环保厅、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以大练兵为契机,以规范执法为抓手,积极主动作为,将大练兵与日常环境执法工作充分结合,练兵融入实战,规范有序地开展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规范调查取证与文书制作、提高执法能力等各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大练兵工作得到了省厅、环保部充分肯定,在2016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被评为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大练兵活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469人次,检查企业2246家,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35起,共处罚款1777.56万元,依法取缔关闭土小企业101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5起,移送涉刑事案件4起,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5起,限产停产3起,查封扣押5起。全市环境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震慑了不法分子。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高度重视大练兵工作,结合新环保法的实施,以大练兵为契机,以推进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为目标,结合日常和专项执法工作,在全市深入开展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支队一把手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监察支队负责搞好简报、活动方案、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法规宣教科负责舆论宣传、案件的审理把关、下达法律文书;监测中心站为处罚提供监测数据等等。大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有力保障了大练兵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并印发了《潍坊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潍环函[2016]113号),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在查处案卷数量、处罚金额、案卷质量等方面下功夫。同时,为充分调动基层环境监察队伍的积极性,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在向省厅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评选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潍环函[2016]117号),决定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大练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三是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专门召开全市环境监察视频会议,主队领导做动员讲话,进一步就准确把握大练兵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增强搞好大练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等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建立大练兵微信群。支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市一线环境执法人员加入微信群。建立了由120多名执法人员组成的大练兵微信群,随时关注全市大练兵动态,实时交流大练兵期间取得的成效、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邀请法律专家加入,就环境执法程序、各类环境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方面,随时解疑释惑,微信群交流活跃,很多平时工作中的难点疑点得到了解答,有力提高了执法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加强信息公开。为接受群众监督,在市环保局网站及时公开环境执法信息,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既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又保证了环境执法的公开和透明。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契机,注重在全员业务培训、规范调查取证与文书制作、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等方面很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一是积极开展环境执法业务培训。专题举办为期两天的环境执法培训班,对全市100多名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封闭培训,重点就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取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等进行学习研讨,并先后多次派员参加了省厅举报的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和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培训班。二是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要求市县两级环境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今年5月份环保部印发的《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环办环监[2016]55号),统一制作相关执法文书,并严格按照省厅印发的《山东省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鲁环办[2014]45号)实施现场检查,同时,由业务骨干结合执法案卷文书制作,对环境执法监管各个方面的知识点进行授课,增强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执法文书制作能力。三是开展环境监察技术比武和观摩执法。为进一步锤炼队伍,增强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10月下旬,在诸城市一热电企业开展了全市环境监察技术比武。16个县市区代表队依次对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制作执法文书并参加业务考试,各代表队全部顺利完成技术比武,市局对表现突出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同时,开展了污水处理厂现场观摩执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是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有序推进。为确保完成省厅确定的年底前至少60%的县市区建成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的任务目标,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定期调度,及时帮助各县市区解决技术难题。二是定期通报,对工作进展情况以环委会文件(潍环委发[2016]11号)通报各县市区政府。三是开展稽查,结合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对进展缓慢的诸城市等,向该市政府通报稽查意见,并上报省厅。目前,已有8个县市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成并与省厅联网,其他县市区正在积极推进。同时,要求各级监察机构在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等执法工作中,要全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并留痕管理,不断提高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效率。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练兵与实战相结合
将大练兵与日常环境执法工作有机结合,注重在实干中练兵,在练兵中提升,力求发挥大练兵对实际执法工作的推进、促进和提高作用,力争实现大练兵与日常执法工作的双促进、双提升。首先加强突出环境问题后督察工作,对2015年环保大检查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领导批示和舆情反映的重点环境问题、上级环保部门查处的突出问题以及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等开展后督察,对近几年的重点环境信访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挂图销号,限期整改。开展打击涉危废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大练兵期间,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严厉打击涉危废环境犯罪,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600多人次,检查企业331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45家,查办涉刑案件17起,行政拘留16起,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开展了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钢铁、平板玻璃、水泥、污水处理厂以及北部沿海溴素企业等行业,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还开展大气环保专项行动,为保障冬季供暖期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严控冬季燃煤型污染,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自2016年11月份起,以燃煤电厂、生产(取暖)锅炉窑炉、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和垃圾焚烧企业等为检查重点,组织开展冬季取暖期大气环保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依法顶格处罚,对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在线造假等行为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再就是开展行政边界地区联合执法。从2015年11月初开始,就与东营市环保局进行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对寿光、青州和广饶边界地区的违法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四是积极推进污染源监管“双随机”抽查。不断探索和完善配套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以制定“一单两库一方案”、电脑抽签摇号、全程执法留痕、抽查结果公开、事中事后监管等环节为主线的“随机抽查链”。
积极主动作为,严厉打击典型违法行为
大练兵期间,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不断强化措施,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如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按日连续处罚案。2016年10月19日,执法人员在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所排污水氯化物浓度24500mg/L,氨氮浓度52mg/L,均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分别超标29.63倍和0.15倍。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于2016年10月24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11月2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按应缴纳排污费的5倍处以罚款52120元。在11月1日、11月10日复查时,该公司仍超标排放,决定对该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两次按日连续处罚罚款分别为416960元和312720元,处罚款共计781800元。此案的起因是该公司所排污水氯化物严重超过城镇下水道标准,对下游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是潍坊市第一起对氯化物超标违法行为的处罚,即使氯化物未设定收费标准,也可以按排放的其他污染物浓度计算应缴纳的排污费及罚款额。
又如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一案:执法人员在“双随机”抽查中发现,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产。对此,按照新环评法处总投资额1%的罚款63.6935万元,同时,对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产的违法行为处10万元罚款,共计罚款73.6935万元。这是新环评法实施后,潍坊市第一起按照总投资额处罚的环境违法案件,且分别按未批先建和擅自投产两个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再如山东万泉食品有限公司违法排放固废案:经调查发现,该公司于2016年3-4月,雇佣潍坊鸿鸣环卫有限公司罐车将其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未经处理的污泥、污水外运倾倒至某果园一处渗坑内,少量倾倒至污水管网观察井内,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对此,2016年10月12日,依据固废法有关规定,分别对山东万泉食品有限公司和潍坊鸿鸣环卫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5万元,并将其通过渗坑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违法排污的行为,依法移送公安部门。10月20日、27日,上述两家公司缴纳罚款,11月15日,两家公司负责人分别被拘留5日。本案中,分别对污泥的生产企业和运输单位进行处罚并移送公安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震慑作用。
在市支队带领下,各县市区也掀起了环境执法热潮,2016年10月13日,诸城市环境执法人员根据12369热线的群众举报,对青岛科信德有限公司私上小电镀项目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酸、含碱废水、废渣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对其生产关键设备进行查封。经检测,该公司排放废水铬超标31倍,涉嫌犯罪,2016年10月24日,诸城市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
通过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的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都得到了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