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议大商所争取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的方向及途径

2017-11-10刘正曹伊

对外经贸 2017年10期
关键词:大宗商品大商所

刘正++曹伊

[摘要]大宗商品定价权是一国经济影响力的关键体现之一,随着中国经济地位的提升以及中国目前经济发展状况,拥有大宗商品定价权对我国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大商所作为中国最大的农产品交易所,必须要在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发出自己的声音。基于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的现状,分析了国际两大知名交易所的优势,提出我国大商所争取大宗商品定价权的方向与途径。

[关键词]大商所;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方向与途径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7)10-0134-03

[作者简介]刘正(1996-),男,汉族,本科生,研究方向:资本管理;曹伊(1978-),女,汉族,教授,硕士,研究方向:资本管理。

[基金项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商所争夺大宗商品定价权对策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6XJDCA032)。

一、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发展现状

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是一个国家经济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一个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保障,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中,拥有大宗商品定价权的国家,必定能够在经济竞争与发展中取得先人一步的优势。现今,全球大宗商品定价权悉数掌握在美国和欧洲一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手中,如美国的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掌握着大多数国际农产品定价权,纽交所拥有原油定价的权利。

近年来,中国经济不断增长与进出口总量不断增加,2016年中国进出口总额占全球进出口额的30%(见图1)。目前中国GDP总量排名全球第二,但是却没有掌握大宗商品定价权,这就意味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欧美国家,长此以往会对经济带来很大的制约,可见,中国目前亟须拥有大宗商品定价权。

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历经20多年的发展,目前是中国第一大农产品交易所和国际主要大豆期货市场之一,并在2017年3月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豆粕期权。遗憾的是在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方面,大商所却未能占据一席之地,这与我国金融市场起步晚、发展经验不足有着很大关系。从地区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大商所取得国际大宗商品方面的定价权是非常必要的,是改变目前东北发展困局的突破口,大商所在争取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一直以来大连都是东北地区的金融中心与经济中心,同时东北也是中国的主要农产区,为大商所争取农产品的定价权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二、大商所与国际主要期货交易所比较

(一)与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比较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掌握着全球小麦与大豆的定价权,其优势在于以下两方面:一是占据优越的区域优势。芝加哥是主要的铁路枢纽和陆上贸易中心。优越的区位优势给芝加哥金融业的发展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二是具有强大的技术优势。2000年之后,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首个采用电子交易系统,极大地提高了保证金和资金的利用率,使期货经纪商和投资者获益匪浅。由于强大的技术支持,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奠定了全球交易所的领导地位。

(二)與洲际交易所比较

洲际交易所是全球第二大交易所集团,掌握着全球棉花期货、白糖期货和能源期货的定价权。洲际交易所有以下三点优势:一是市场宽度优势。洲际交易所旗下的交易所与清算所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品种包括农产品、工业制品多个方面。由于旗下的交易所在欧洲和北美均有分布,这种市场宽度优势是目前任何一家交易所都不具备的。二是拥有强大的交易清算系统。洲际交易所集团是当今全球期货与衍生品行业交易清算的领袖,其旗下的交易所与清算所分布全球,通过这些分布于全球各地的清算所,洲际交易所集团可以满足全球任何地区的客户资金清算需求。三是抵御风险能力强。洲际交易所建立了严格高效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其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会员准则、即日风险特别保证金系统、担保基金系统和附加评估系统四个部分,这种完善的风险管理模式使洲际交易所与其他交易所相比能更好地管控风险。

(三)大商所与国际主要期货交易所相比存在的不足

与以上两个交易所比较,目前大商所存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动力不足、重点产品国际影响力较小以及交易品种价格功能和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是当前大商所面对的困境,也是阻碍大商所争取大宗商品定价权的原因。

三、我国大商所国际商品定价权的方向及路径选择

(一)以服务区域发展为导向

1.抓住国家政策机遇

当前国家对于促进东三省经济发展出台了多项政策,大商所在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应配合国家政策的实施,同时这也是大商所扩大影响力、争取定价权的重大机遇。首先,要抓住供给侧改革政策机遇,发挥自身期货交易所优势,帮助本地企业完成“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增强对实体经济支撑能力。其次,要抓住“一带一路”倡议发展机遇,推进交易所对外开放,深化与国外交易所的合作,提升大商所的国际影响力。第三,要积极参与大连自贸区建设,特别是在金融与大宗商品贸易方面要深度参与,借助自贸区建设的优势条件,聚集更多的国际投资者,提高国际投资者对于大商所的认可程度。

2.加快交易品种创新

首先,要加快商品期货的创新。推动更多与东北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品种上市,例如应当开发上市原油期货,东北是我国最大的产油区,石油开采以及整个产业链在东北三省经济发展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有很多的企业需要利用期货产品进行风险规避。其次,要加快期权等衍生品种的创新。大商所需要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推出新的衍生品种,降低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风险性。例如,对于目前交易较为活跃的大豆期货和玉米期货,应当加快其衍生品种的研发上市,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交易品种和风险控制方式。

3.拓展市场参与结构

大商所需要拓宽目前的市场参与结构,扭转市场结构单一的状况。第一,要拓展实体企业特别是现货企业进入期货市场,例如钢铁企业、粮食企业等对于原材料依赖较高的企业。让这类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规避和风险对冲,降低实体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第二,要拓展东北地区专业化的投资机构特别是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主要面向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市场拓展,让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从而改变目前大商所以散户为参与主体的不利状况。endprint

(二)以争取重点产品定价权为目标

1.确立目标品种

大商所作为一家以农产品为主期货交易所,其争取大宗商品定价权的品种应当在农产品,目前,大商所在农产品方面有潜力争取国际定价权的品种有两个:一是大豆。大商所作为目前全球第二大大豆期货市场,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优势,而且东北是中国最大的大豆生产基地,并且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二是玉米。目前我国是世界上第二大玉米消费国,并且东北地区的玉米产量位居全国第一,同时玉米期货也是大商所最早上市的交易品种之一。所以大商所应当将玉米和大豆定位为目标品种,重点争取这两个品种的国际定价权。

2.提高目标品种活跃程度

第一,增加做市商的数量。使更多的期货公司参与做市商行列,为目标品种提供充分的市场流动性。当前大商所内交易品种的做市商数量都在十家以下,数量最多的豆粕期权也只有十家做市商。为了满足当前市场的流动性需求,大商所需要在当前做市商的数量上,根据不同品种的市场需求,增加做市商,增加比例应在目前数量的50%以上。第二,降低参与目标品种交易企业的交割门槛。目前能进入大商所进行交割的企业需要注册资本在1亿以上,大商所应降低对于参与交割企业的注册资本限制,将其降低50%—60%,使一些具有较高信用的中小型企业可以参与交割,从而增加目标品种的交易规模和活跃程度。第三,适当增加目标品种的交易时间。例如目前大商所还没有开放玉米和大豆二号的夜盘交易,如果开放这两个品种的夜盘交易,不但能使其交易更加活跃还能降低投资者所要承担的市场风险。

3.提高目标品种国际影响力

首先,要积极出台引入境外投资者的政策和相关配套措施。例如出台《大商所对境外投资者开放期货市场试点方案》,根据方案开放境外投资者投资目标品种市场。在引入境外投资者时,要分步进行,先引入境外投资机构再引入境外个人交易者,同时在交易结算方面可以依据大连自贸区优势,对境外投资者实行跨境人民币结算机制。其次,要建立重点品种全球化交割网络,疏通境外交割流程。对于玉米和大豆这两个重点产品,目前全球需求量最大的地区是日本和欧盟,大商所应当在这两个地区建立玉米交割仓库。例如在美国和巴西分别建立仓库,以便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企业进行交割。第三,构建重点品种的价格指数。大商所需要建立自己的现货价格指数,为期货价格提供一个可靠的参考标准,从而提高在国际市场的可信度与地位。对于价格指数的构建,需要大商所根据目标品种在全国各地的产量和成交量占比不同,采用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编制出一套权威的价格指数。

(三)以完善价格功能为重点

1.发挥价格引导功能

一方面,要着手于交易品种价格权威性建设,改变目前市场只重视现货价格而忽視期货价格的现状,因此大商所要提高企业涉足期货市场的积极性和运用期货交易进行规避风险的意识,面向现货企业以及生产企业进行期货知识普及和专业化培训,提高现货企业和生产企业对于期货市场的认识水平,从而发挥期货价格的引导性功能。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提高市场的规范性。规范市场交易,防止市场操纵和过度投机现象的出现,让期货价格被市场主体广泛接受和认同,提高企业和个人参与期货市场的意愿,保障价格引导功能的发挥。

2.降低参与者的成本

在降低交易者成本方面,大商所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降低参与者的交易费用。目前大商所内交易品种的手续费用在2‰—4‰之间,是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两倍。所以,大商所要降低交易费率,在当前费率基础上下降40%左右,与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大致持平,从而降低参与者的交易成本。二是降低企业的交割费用和仓储费用。当前大商所部分品种的交割费用和仓储费用见图2,大商所应当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调低,调整幅度应在20%—30%之间,从而降低企业参与品种交割时的成本。

3.重构风险管理系统

大商所在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的竞争中,需要重新建立一套完备的风险防范与风险管理体系,用来防范非系统性风险和应对系统性风险。大商所风险管理系统的构建可以借鉴洲际交易所的成熟经验。首先,要建立特别保证金系统。在市场价格波动比较剧烈、投机交易过多、有一定的风险累积的时候,向结算会员收取一定比例的特别保证金,从而降低市场风险,避免风险累积效应。其次,要建立一支风险管理人才队伍。培养期货市场风险管理人才,服务于大商所的风险管理。在培养风险管理人才时大商所可以邀请国内外金融市场风险管理专家,对人才队伍进行业务培训与经验交流,同时还可以和专业科研机构进行合作,不断为风险管理人才队伍增加新鲜血液。第三,要建立附加评估系统。与银行进行企业信用共享合作,利用银行强大的信用储备资源库,对参与期货交易的企业进行综合信用评估,全面了解其经营状况,对于信用较低的企业、有违约风险的企业征收额外的风险保证金,以降低违约风险的发生。

总之,大商所争取大宗商品定价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这其中不仅涉及到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与发展水平,还涉及到国家之间的核心利益问题。因此国家要出台相应政策,大商所要把握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机遇期,积极争取玉米和大豆的国际定价权。

[参考文献]

[1]罗潇.我国大宗商品定价权缺失的原因及对策分析[J].经济视角,2014(3):17-18.

[2]李献刚.套期保值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研究[J].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2):23-24.

[3]王淑云.关于提升我国大宗资源类商品定价权的思考[J].商业时代,2014(4):15-16.

[4]刘宇宁.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发展趋势及中国应对策略研究[J].中国物价,2014(1):11-12.

[5]于子桐.对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国家经济安全的研究[J].现代商业,2013(3):15-16.

[6]柴坤.全球性大宗商品的定价权与中国困局[J].理论月刊,2011(4):19-20.

[7]杨丽君.我国粮食进口国际定价权问题分析[J].改革与战略,2012(2):19-20.

(责任编辑:郭丽春)endprint

猜你喜欢

大宗商品大商所
大商所:3月25日起铁矿石、焦煤、焦炭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大连商品交易所争取大宗商品定价权的对策
大商所发布商品白皮书:2016将重点推进豆粕期权上市
搭乘“大宗商品”快车不可不知的四点
宁波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建议
宁波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的需求与供给分析
我国金融机构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的措施建议
证监会批准大商所上市铁矿石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