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中国人性别观念的延续与变迁
2017-11-08杨菊华
杨菊华
(中国人民大学 社会与人口学院,北京 100872)
·社会学研究·
近20年中国人性别观念的延续与变迁
杨菊华
(中国人民大学 社会与人口学院,北京 100872)
本文利用三次全国妇女地位调查数据,回顾性地分析了1990—2010年间中国人性别观念的变动趋势,探讨了文化、市场、媒体、政府的相互纠缠对性别观念的影响。结果显示,总体而言,性别观念并未回潮,而是向着更为平等的方向进展,但在社会分工领域的确具有回归传统的倾向。这种现象值得警醒和反思,证明了传统的男外女内的性别分工作为一种权力关系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各级组织和社会单元,主流的平等意识真正深入人心尚需时日,其间必然经历迂回曲折、艰难漫长的过程。只有解构男性话语以及由其统治着的历史叙述,才能真正解构不平等的性别制度,真正推进平等的性别理念、践行平等行为。
性别观念;文化规制;政府退隐;市场扩张;媒体渲染
性别(gender①社会性别(Gender)一词首先由美国人类学家Gayle Rubin于1976年提出,对性别研究起到具大促进作用;中文也称“社会性别”,以区别于sex(生理性别)。)观念是指在一个社会中,基于性别差异形成的男女两性对于“合适的”角色、权利、责任的态度和认知;既可泛指人们对两性的普遍认识,亦可指某一领域的态度,还可指社会上普遍认可的、使性别不公得以合法化的社会理念②Lorber, Judith. 1984. Women Physicians: Careers, Status and Power. New York: Tavistock.。在前两个意义上,性别观念的建构常被认作是单向的,从传统型、保守型、反女权主义型到平等型、自由型或女性主义型的演进。传统性别观念强调两性截然对立的角色,男刚女柔、男强女弱、男外女内(社会分工)、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男内女外(承继规制);而现代性别观念支持两性平等,共同分担养家糊口、照料家庭以及参与社会建设的责任。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大力倡导性别平等理念,并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两性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拥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正面的倡导尽管有其历史局限性,但营造了一种平等的理念氛围,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平等理念和实践的发展。由此,女性普遍实现了从私域“内人”或“持家人”的单重角色身份向兼具公域“社会人”及“持家人+养家人”并重的双重角色身份的转变③蒋永萍:《“家国同构”与妇女性别角色的双重建构——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社会的国家与妇女》,《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但是,近30多年来、尤其是在改革开放深入发展时期,中国的实践似乎表明,性别观念不会遵循单向的线性发展轨迹,而可能曲折迂回前行。现实情况是,一方面是先进理念与陈旧实践的并行交集,另一方面是让女性回家的呼声一度再起。对此,学界普遍认为,这一思潮反射出的是性别理念的“回潮”,并围绕国家、市场、媒体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且卓有成效的解析④顾辉:《国家、市场与传统社会性别观念回潮》,《学术界》2013年第6期;宋少鹏:《“回家”还是“被回家”?——市场化过程中“妇女回家”讨论与中国社会意识形态转型》,《妇女研究论丛》2011年第4期;吴小英:《市场化背景下性别话语的转型》,《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
当下对于性别观念的探讨实际上暗含了三个既定的前提:一是性别观念的确出现回潮;二是少数人回归传统的倡导代表了多数人的意愿,并带动整体理念回归传统;三是回潮是全方位和总体的。而现实情形是否的确如此?这三个前提能否成立?理论解析能否得到实证研究的应验?这些问题的答案还有待进一步澄清。
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基于中国特殊的社会环境和文化传统,综合考虑宏观要素和个体因素,借助1990、2000和2010年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数据,探讨近20年中国人性别观念的变动趋势、主要特点及影响要素,试图回答以下三个研究问题:
(1)从纵向上看,性别观念的确出现回潮吗?
(2)从时点上看,若第一点是肯定的,那么,是向什么时候回潮?
(3)从领域上看,若第一点是肯定的,那么,是全面、还是仅某些方面显露回潮?
这些问题都是重要的大问题,而本文对它们的探索依旧是初步性的,尝试从以下方面对它们的认知推进一步:一是利用纵向可比数据,多个角度测量性别观念,回应研究问题。现有研究多是单个时点的,或对某个性别观念领域的描述;多个时点的数据有助于把握变动态势,考察相同因素在不同时点的作用。二是尝试将理论阐释与数据分析相结合。现有研究或对性别观念的“回潮”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思辨和解析,或对相关数据加以描述,但结合二者的研究不多;本文的方法有助于克服相关研究中的脱节现象。
一、性别观念中的历史意蕴与社会环境中的性别认知
(一)历史文化的基石性
在传统中国社会的两性关系中,父权制度无疑居于基础核心性地位。它通过风俗习惯和民间话语,通过规范化的概念和独特的文化符号,通过规定在公共空间和私人领域不同的功用对两性进行界定,决定各自的家庭和社会地位。男人和女人被分别贴上了乾与坤、强与弱、刚与柔、优与劣、主与从、内与外、尊与卑等标签。这种具有对立性的二分价值体系、社会规制与家庭格局,同时定义了两性在家庭界限之内的观念与行为,以及公共空间的角色和规范。在社会生活与家庭生活中,在公共关系与私人关系中,在日常生活与终身发展方面,两性均自觉不自觉地被一套“性别文化”的指令所支配*杨菊华:《时间、空间、情境:中国性别平等问题的三维性》,《妇女研究论丛》2010年第6期。。
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毛泽东“妇女解放,突起异军”“男女并驾,如日方东”的理想成为现实。解放初期,女性普遍走出家庭,参与社会劳动,突破了千余年来“男主内、女主外”的传统分工模式,获得了经济独立,依附性大大减弱。文革期间,强有力的政治动员使“去性别化”的努力达到顶峰,大庆的“男工女耕”和“铁姑娘”最为典型。但是,新的劳动角色既有正面意义,也有负面影响*金一虹:《“铁姑娘”再思考——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社会性别与劳动》,《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1期。,在推升自身、家庭以及整个社会平等性别观念发展的同时,也未能摆脱历史和性别的局限——双重角色身份与带有隔离色彩的性别分工模式存在本质联系,进一步固化了旧有的性别角色分工,限制了女性作为“社会人”的发展空间及潜能,具有浓厚的过渡期色彩*蒋永萍:《“家国同构”与妇女性别角色的双重建构——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社会的国家与妇女》,《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二)现代化进程的夹生性
改革开放以降,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生育水平降低,家庭规模缩小,教育程度提高,地域和职业流动性增强,女性非农就业机会提升。凡此等等,都给性别观念带来了新的冲击。
然而,正当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如火如荼之际,也正当人们期待女性更高的教育程度、更普遍的非农劳动参与将带来更为平等的性别观念之际,一个反向的趋势似乎正在形成,“让妇女回家”的呼声*20世纪以来,关于妇女回家之争在中国有过多次;改革开放后的30余年也已出现过五次。虽不强劲,但足以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热切讨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说法也得到受过高等教育女性的认同。可见,平等的性别观念尚未因前一个历史时期的大力倡导和身体力行而真正深入人心。这是因为,中国的现代化是一个高度浓缩和快速的工业化过程;中国的城镇化主要是土地和钢筋水泥的城镇化;二者均非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结果,而是半生不熟、具有半城镇化和伪城镇化的特点。性别平等倡导和实践也杂糅着太多主观人为因素,打破了自然演变的节奏模式,是革命的“恩赐”*李小江:《我们用什么话语思考女人——兼论谁制造话语并赋予它内涵》,《浙江学刊》1997年第4期。。面对市场经济的巨大冲击,先期依靠行政手段和政治号召带来的平等理念受到巨大挑战,在浮躁和急功近利的现实面前苍白无力且难以为继。
(三)社会环境的复杂性
作为主体意识形态的一部分,性别观念是社会环境的产物,是在社会化过程中逐渐习得建构、调适、解构与再构的;无论是保有还是嬗变,都不能摆脱环境的约束和主体的能动。但社会环境的内涵十分复杂,涉及众多领域。学者主要从国家、市场、媒体的关系出发,对它们之间的相互纠缠及性别观念“回潮”现象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理论解析。
一是国家(政府)的退隐。在改革开放前后30 年中,社会的性别话语体系主体和导向发生逆转。改革前平等的性别话语体系是国家意志以政治化的形式自上而下、辅以制度上的长期保障和宣传上的高调支持共同推进的*李小江:《我们用什么话语思考女人——兼论谁制造话语并赋予它内涵》,《浙江学刊》1997年第4期。,工具性色彩较浓厚,有别于西方建立在个体解放之上的权利、机会平等,故难以实现彻底的个体解放*左际平:《20世纪50年代的妇女解放和男女义务平等:中国城市夫妻的经历与感受》,《社会》2005年第1期。。这种“国家女权主义”*吴小英:《市场化背景下性别话语的转型》,《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并未真正树立起性别意识,也未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妇女解放*李小江:《我们用什么话语思考女人——兼论谁制造话语并赋予它内涵》,《浙江学刊》1997年第4期。;即便受到大力倡导,女性的社会劳动参与也只是作为“蓄水池”而存在*金一虹:《“铁姑娘”再思考——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社会性别与劳动》,《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1期。,从而给传统话语留下了回旋的空间。改革后,政府的性别话语主导地位让位于市场;市场通过与传统文化结盟,有效地改变了国家话语的叙述方式和内容,偏离了国家建构的、哪怕是打了折扣的平等理念*吴小英:《市场化背景下性别话语的转型》,《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
二是市场的扩张。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企业制逐渐取代单位制,并一步步剥离了原来单位分担的一部分与家庭有关的责任,进而加剧了女性家庭-工作的矛盾冲突。宋少鹏认为,在企业改制实践中,生产关系的改造通过“剥离企业的社会职能”和“劳动力优化组合”方式来完成。企业多以个人素质和能力为由组合掉女工,以妇女承担的生育职能会影响企业生产效率为由令女工“转岗”“下岗”“劣汰”,剥离了企业的社会职能,不再承担“人的再生产”成本。其成本几乎全部转嫁给私人,但所谓“私人”,主要是指女性。纳入性别视角,就可看到劳动力的低廉是由公/私领域的结构性分离、结构性调整人为制造出来的,而非市场“自发秩序”的必然结果*宋少鹏:《“回家”还是“被回家”?——市场化过程中“妇女回家”讨论与中国社会意识形态转型》,《妇女研究论丛》2011年第4期。。传统性别观念的回潮,正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女性对自身所处弱势地位的一种无奈的认同*顾辉:《国家、市场与传统社会性别观念回潮》,《学术界》2013年第6期。。
三是媒体的渲染。直到1980年代后期,媒体对性别观念的主导影响多为正面的。彼时,中国封闭的大门刚刚打开,全球化进程把中国与世界联系在一起,代表了现代性和先进性、包括女权运动及性别平等理念的西方文化输入中国,并与革命的性别遗产发生碰撞与联手,在社会上激起了热切且富有价值的讨论。媒体通过对客观现象或信息镜子般地再现、弘扬平等的性别理念。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革新,媒体得到快速发展,并与市场发生联姻,渗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迎合大众文化、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需求,大众媒体通过主观选择、人为加工,重新建构两性的历史叙事,渲染二者在性格、外形、智力、社会分工、家庭角色等方面的差异*顾辉:《国家、市场与传统社会性别观念回潮》,《学术界》2013年第6期;刘利群、张敬婕:《“剩女”与盛宴——性别视角下的“剩女”传播现象与媒介传播策略研究》,《妇女研究论丛》2013年第5期;汪振军:《大众传媒与社会性别观念的传播》,《中州学刊》2007年第3期。;对传统女性形象的褒扬也强化了性别刻板印象和角色定位*刘利群、张敬婕:《“剩女”与盛宴——性别视角下的“剩女”传播现象与媒介传播策略研究》,《妇女研究论丛》2013年第5期。。除学界和相关部门遮遮掩掩、略显苍白的坚持外,性别观念似乎出现“一边倒”现象*吴小英:《市场化背景下性别话语的转型》,《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开放之前和开放之后的理念逐渐发生逆转。
二、研究问题与理论思考
由此可见,改革开放以来,在性别观念领域产生了一个矛盾现象:一方面,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将中国带入世界这个大家庭中,而世界的总体趋势是性别观念越发趋于平等;但另一方面,中国人的性别观念似乎不仅未随经济社会的发展而相应前进,反而出现了向传统的回归。这种现象驱使我们不得不对其原因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反思。
如上所见,中国有关性别观念问题的研究并不鲜见,理论阐释也较为深刻,对现行环境和历史传统的反思与迷惘跃然纸上,具有明显的内省式的思维模式及批判精神,并发展成为对改革开放前秩序的颠覆性语境。但是,现存研究中存在两大不可忽视的局限:其一,概念指向不明确。这可以分两个方面来看。一是观念的内涵指向不清楚。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性别观念是一个内涵宽泛但外延不清的理论概念,覆盖诸多领域。当大家都在说性别观念回潮时,并未明确区分是总体性别观念,还是某个层面的性别观念。从对现存文献的梳理来看,学界或倾向于泛泛而论,或暗指社会分工,或同时兼及多个方面。故此,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证上,这个核心概念不弄清楚,相关的分析和探讨的指向性就具有较大的模糊性,研究之间也难以比较。二是回潮的时间指向不明确。从字面上讲,“回潮”是指已经消失了的旧事物、旧习惯、旧思想等重新出现。若性别观念出现回潮的话,究竟是向什么时候的观念回潮?向传统社会、向改革开放前30年、抑或是向改革开放后10年、20年的回归?这个问题不明确,探讨回潮就失去了根基。
其二,疏于关切个体的能动作用。从上可知,现存研究在从宏观视角解析性别观念的回潮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但性别观念受制于多种要素,既有宏观要素,也有家庭和个体因素。自197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有关性别观念的理论框架和实证分析基本达成共识,将作用于性别观念的要素归为两类:一是外在环境,即性别观念成于主体生存的社会环境和自身经历,周围长期接触的人、事、观点和环境都会对其产生影响。这种结构性的作用具有相对稳定性、含蓄性和深层性,并通过潜在和习惯力量形塑人们的性别理念,影响人们的思维意向和行为趋向;二是内在利益,即性别意识成于主体的利益结构,无论主体持有怎样的性别观念,目的都在于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属于对现实情景反应敏感、灵活、易变的表层意识*左伟清:《广东社会性别观念调查与比较分折》,《特区理论与实践》2003年第6期。。
我们认为,性别观念的建构、演进、调整和重构是社会结构和主体能动作用相互博弈的结果。尽管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国家作为性别平等话语体系主体的作用受到削弱,但这方面的努力从未停止过。然而,今时不同往日,今人不同故人。往日是单主体社会,国家就是一切,故在宏观层面,理念倡导和实践践行者是相同主体。而今时却是多元化社会,也是多主体社会。国家性别平等政策具有理念的超前性,却有实践的滞后性,因为在多极社会,国家主要负责平等理念的倡导,践行之事则交由社会,于是在宏观层面上,倡导者和践行者出现分离。而在市场化进程中,“社会”发育不全、主体不清,故出现有倡导、难践行的局面。市场和媒体乘机而入,虽然未能完全取代国家主体话语的位置,但使后者的影响力和感召力都受到很大损伤。
个体作为微观层面的主体,也不同于前30年的个体了,而是受过更高教育、更有思想、更为独立的个体。他们见多识广,有自己的追求,不盲信、不盲从;他们拥有的能动意识和能动行为可能更为多样化,而这本身就是社会的进步。一方面,出于种种目的(包括情感表达),两性可能在社会和家庭中进行性别展示或性别呈现(gender display)*Goffman, Erving 1976. Gender Advertisements. Studies in the Anthropology of Visual Communication 3(2):69-77.、性别表演(doing gender)*Candace, West, and Don H. Zimmerman. 1987. Doing Gender. Gender & Society 1: 125-51.,另一方面,女性普遍的非农劳动参与、对家庭养家糊口责任的分担、对职业发展的积极追求会反作用于性别的社会建构和宏观情景,进而推动性别观念不断地向着更为平等的方向发展。
在众多个体要素中,最可能直接作用于性别观念的要素当属生理性别。两性自幼就开始暴露于更为现代或更为保守的家庭氛围及周边环境中,在社会化过程中已然形成性别观念雏形;随着年龄的增长,进一步暴露于媒体、社会、市场经济的情景中,潜移默化地进一步塑造各自的性别观念。其间,男性或多或少地能从传统残留中或社会心理中默认的性别观念中受益;城镇男性身处其间,同样面临家庭-工作的冲突,为使自身(及家庭)利益最大化,也会更加默许或支持传统的社会分工*许晓茵、陈琳、李珍珍:《性别平等认知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评述》,《妇女研究论丛》2010年第3期。。对女性而言,可能出现两种不同的情况:若在劳动力市场和职场中遭遇更多的性别歧视,女性可能出于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认同传统的角色分工模式;若女性从平等中得益更多,而传统观念的保有对其损失和威胁更大,故对不公现状更为敏感,其观念往往也更趋于现代*Mason, Karen Oppenheim and Yu-Hsia Lu. 1988. Attitudes toward Women's Familial Roles: Changes in the United States 1977-1985. Gender and Society 2(1):35-57.。显然,对个体而言,这是一个不断形成与调整的动态机制,某种程度上与心理学的认知协调理论相似,即个体在不同情境下不自觉地选择着最有利于自身角色定位的性别文化观念。而大的社会环境正是通过对个体所处的具体情境施以影响,从而间接形塑社会成员性别观念的。
我们将在这样的宏观背景和个体情境的背景下,来深入思考并尝试回答以下问题:性别观念是否回潮?哪些方面回潮?向何时回潮?谁在回潮?回答这些问题具有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为在现有资料的情况下,有些问题注定是难以回答的:比如,若一些观念在今天看来依旧偏向传统,那么,它反映的是回潮还是本来这些观念并未有根本性的变化?特别是,回答“向什么时候回潮”的问题至少需要有自1949年前以来的、兼容的定量数据;而这样的数据却不可及,故本文只能在数据允许范围内做些初步探讨。
三、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考察性别观念的纵向变动趋势,须有不同时期且可兼容的数据。1990年、2000年和2010年三次“中国妇女地位调查”(以下简称“地位调查”),虽不能满足全面回答上述问题的需求,但至少分别反映出三个时点(即近20年)性别观念的变动情况。
(一)数据及样本介绍
三次调查的主要对象基本相同,均为调查标准时点上居住在家庭户的18至64岁的中国大陆户籍人口。每期调查的地点有别、目的略有差别、问题也因时因势略有调整,但都涉及与妇女社会地位相关的个人和家庭信息。因该调查的样本随机抽取,故具有全国代表性,据此可进行总体推断;同时,数据具有动态性,据此可进行纵向比较*尽管最好有追踪调查,但对本文而言,这类数据并不必需,因为我们主要希望考察性别观念在不同时期的延续或变迁,而非相同个体在不同生命历程时期性别观念的变化。。而且,三次调查都涵盖了较多大体兼容的性别角色观念信息,据此可直接测量性别观念,考察市场、媒体与主体特征对性别观念的影响。不过,三次调查因研究设计的前后变化和时代变迁,在今天看来的一些重要问题在前期调查中没有问及,反之亦然;即便三次调查都问到的问题,问法和选项或前后有别,或兼容性受限,或20年间的意涵有变,故进行总体推断时需格外慎重。
本文的样本为18—64岁个体。在剔除所有所用变量的缺失个案外,总样本量为64,310人;其中,1990年共有23,574个样本,2000年有16,273,2010年的样本量为24,463;女性样本30,420人,占比为47.3%;男性样本33,890人,占比为52.7%。
(二)性别观念的测量及数据分析方法
如何测量性别观念既是一个操作化问题,更是一个理论问题,不同研究往往基于各自的目的,使用不同指标予以反映,国内如此,国外亦然*许晓茵、陈琳、李珍珍:《性别平等认知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评述》,《妇女研究论丛》2010年第3期。。三次调查既有多个直接询问受访者性别角色观念的问题,也有很多间接折射该观念的问题,涉及经济、政治、法律、文化和社会等多个领域,以及宏观、家庭和个体等多个层面,但因它们之间并不完全兼容,故有的学者采用两个指标*许琪:《中国人性别观念的变迁趋势、来源和异质性——以“男主外,女主内”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两个指标为例》,《妇女研究论丛》2016年第3期。;有的学者采用一个指标*贾云竹、马冬玲:《性别观念变迁的多视角考量:以“男主外,女主内”为例》,《妇女研究论丛》2015年第3期。;有的学者使用了更多指标*杨菊华、李红娟、朱格:《近20 年中国人性别观念的变动趋势与特点分析》,《妇女研究论丛》2014年第6期。。本文希望尽可能利用至少具有一定可比性的资料,反映性别观念的更多方面及其变动趋势。表1中的7个指标在三次地位调查中都有问及;虽然有的指标的问法在不同时点或有明显之别、或有微妙之差,但大同小异,基本兼容,可做纵向比较研究。下面利用因子分析方法对这些指标进行整合,构成综合指数,作为关注的对象。我们认识到,这样的处理无疑会有一定的局限,一方面是因数据兼容性带来的问题,另一方面综合指数不如单个指标那样可以更具体、细致地了解不同方面的观念。但由于指标甚多,展示单个结果使得读者缺乏对性别观念总体上的认知,故这里仅展示综合指数的分析结果。
在历次调查中,对于类似问题,选项的设置和编码或有差别;出于可比的目的,首先对数据进行兼容性处理,继而将7个问题都处理为0与1的二分类变量:1分别表示不同意男性能力比女性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男人应以社会为主、女性应避免社会地位超过男性,但同意丈夫分担家务、子女随母姓、女儿继承家产;反之则分别界定为0。换言之,1表示受访者的性别观念更为平等,0表示相对传统。若受访者对上述问题的回答为“无所谓”,则被定义为1,以避免问题的复杂性。
表1 性别观念测量指标
从表2的因子分析结果中可知,这7个成分并未形成一个单一因子,而是分属于三个因子:一个主要代表性别关系,三个成分的负载都超过0.60,透视出的是婚姻关系中的“男强女弱”“男主女从”“男高女低”;一个主要反映社会分工的“男外女内”,两个成分的因子负载都超过0.70*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从理论上看,“不认同‘女性应避免在社会地位上超过丈夫’”更应该属于“两性关系”这个维度,而“赞同丈夫分担家务”更应属于“社会分工”维度,但因子分析却呈现出如表2所示结果,这里遵从数据分析结果。;第三个反映继承制度,即血统继承和财产继承的“男内女外”;因子负载都超过0.75。这样的负载对于二分类变量而言已是很高,表明这些成分的确分别是3个潜在因素的显性指标,且潜在因素可解释这些成分总变异的60%以上。
表2 因子负载及各类参数
基于因子分析结果,预测出三个变量,分别称为性别关系、社会分工、继承规制,并基于此,预测性别观念总指数。进而,采用极差标准化方法,分别将它们处理为介于0—100之间的连续变量,取值越小,性别观念越趋于传统和保守;反之,则表明性别观念越趋于现代和平等。从0到100是一个连续统一的两个端点,而其间的变动既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历史进程,也是一种具体意义上的社会进步。
四个因变量——即性别观念总指数(综合指数)以及性别关系、社会分工、继承规制分指数——都是有限制的连续测量,模型分析采用线性回归技术。考虑到样本的聚类性质,使用稳健标准误予以纠正。
(三)性别观念的影响(或相关)因素测量
现存研究在探讨性别观念的影响因素时,侧重点多基于研究目的而各有不同。尽管如此,多数研究都会考虑社会环境、家庭特征*家庭是个体初始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化场所,对主体性别观念的形成具有基础核心性作用。幼小之时,父母基于自己的价值取向,通过言传身教,把社会对两性的不同要求传递给孩子;子女若是展现出与生理性别相称的表现,父母就会做出积极的反映,反之亦然。这种褒扬或排斥强化了性别角色观念,促使其性格向一定的方向发展,对子女心理发展产生内在的、本质的影响。、个体的劳动就业、社会经历、种族、地域等诸多元素。基于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使用以下变量,并关注时点与文化、市场、媒体的互动与性别观念的关系。
(1)年份:以反映性别观念的总体变动趋势,并间接考察不同时期总体社会环境、文化思潮、政府的作用等对当期人群性别理念的作用。
(2)文化:使用省级层面的平均受教育程度予以测量。父权文化是性别观念的基石,而性别观念又是它的组成部分,这就使得父权文化不易测量。的确,数据中难以找到一个既影响性别观念、但又不同于后者的测量指标。因此,尽管从理论上解释父权文化对性别观念的影响相对较易,但定量研究中要找到测量文化的因素却很难,本文只能通过代用变量予以近似测量。
(3)市场:利用各省的人均GDP、非农人口比例予以测量,但因二者高度相关,故在模型中仅纳入后者,因为后者可能既反应了市场因素,也反应了城镇化进程,且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地折射出人们的性别观念。需要指出的是,文化和市场的测量存在局限:三期调查数据均只有全国代表性,缺乏省级代表性,每个省区的样本数量差异甚大,且一期调查只包括11个省区。
(4)媒体:定量研究中直接测量媒体的作用难度很大。本文尝试使用“每天看电视的时间(分钟)”予以测量。尽管不完美,但或许可捕捉不同时期媒体对观念有差异的影响。
(5)城乡与性别:在现实中,两性普遍受到有差别化的对待:女性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和对未来的不确定感。同时,鉴于中国城乡分野这个特殊情况,性别与城乡可能互动式地作用于性别观念,故本文使用性别与城乡的互动变量,形成城镇男性、城镇女性、农村男性、农村女性四个分类,以同时获得更多信息。
(6)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这些因素可能通过环境影响、家庭与工作的平衡机制、利益驱动而作用于性别观念。比如,年轻人所处的社会环境更为宽松和多样化,受教育程度较高,更可能接触现代观念,视野开阔,表现出更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更希望通过努力创造新的生活,故其性别态度往往更趋平等*Kane, Emily W. 1995. Education and beliefs about gender inequality. Social Problems: 74-90.。民族定义为汉族(=1)和其他民族(=0);婚姻界定为在婚(=1)和不在婚(=0)。
(7)经济社会地位:由教育、职业和收入构成。尽管见仁见智*与enlightenment thesis相反,reproduction thesis认为,受教育者相信性别不等源于主体天赋和努力程度,而非源于歧视;同时,受教育程度高的人更可能进入社会精英阶层和从现实不平等安排中获益,从而降低其消除不平等现象的行动意愿(Davis and Robinson,1991)。,但我们认为,教育无疑是平等的性别观念最重要和最核心的推动力。职业是个体身份客观、也是最易观察的标识,是纵向社会流动的主要路径;声望较高的职业增进与秉持平等理念之人、之事接触的机会,开阔人们的视界,有利于形成平等的性别观念。收入是个体最重要的经济基础;基于调查年份,本文将收入按照四分位数予以划分。比如,2000年,样本收入的下四份位(25%)为2000元,就将他们的收入界定为<=25%。
(8)母亲的教育程度:用以测量家庭背景的影响;父母受教育程度较高者,子女往往表现出更为现代的认知,而传统家庭中的孩子表现出更传统的认知。
四、性别观念的变动趋势及市场与媒体的作用诠释
(一)变动趋势
图1是7个二分类性别观念构成成分的分布情况。其中,约四成人不同意“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及男外女内的角色分工;超过六成之人不认同“男性能力天生比女性强”,赞同丈夫分担家务;一半以上的人赞同孩子继承母姓、女儿继承家产。
图1 全部样本因子构成成分的基本分布(单位:%)
如图2所示,一旦将样本按年份加以区分则发现,7个因子成分在三个时点呈现出三种不同的模式:一是倒U型:这主要表现在“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女性应避免超过丈夫”“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应以家庭为主”这三个指标上。二是U型:在“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家庭财产”方面,2000年持认同态度的比例最低,而在2010年,超过2/3的样本同意此说。这是与三次调查问题的表述、子女数量持续较少使得儿女之间财产继承差别明显削弱,还是与可继承的家庭财产增加有关?值得思考。三是近乎线性:体现在对男女能力的评判、丈夫的家务分担和“姓氏继承”方面:随着时间的推延,认同女性能力、赞同丈夫分担家务及孩子“跟随母姓”的比例呈上升态势,表明这些方面的平等观念日渐获得更多人的认同,逐渐成为社会公众的主流意识*的确,被访者对女性的能力普遍表示认可:2000年调查中,82.4%的女性表示“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80.0%的女性“不甘心自己一事无成”;仅有18.5%的女性同意“女性应尽量避免在社会地位上超过她的丈夫”,而这低于1990年地位调查3个百分点;82.9%的人认为“男人应该承担一半家务”;而且,88%的女性认为,即便配偶的收入足够高,或者家庭拥有大量财富,自己仍会外出工作,有较强的自立意识。。可见,一方面,历史的传承性和现实的功利性,使得传统的性别观念仍有较强的影响力,并且在社会分工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但在其他方面,性别观念趋于平等。
图2 1990—2010年性别观念因子成分的基本分布(单位:%)
就综合指数来看(见图3),总体而言,三次调查期间受访者的总体性别观念(总指数)更趋平等,但若分解到三个分指数可知,性别关系得分明显增长,而社会分工与继承规制却不然:前者在1990年向2000趋于平等,但在2000—2010年却发生逆转;后者在前10年的得分有所下降,但在后10年的得分有很大提升。可见,性别观念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概念,笼而统之,可得到总体印象,但若细分,则可发现不同测量指标间的异质性。
图3 1990—2010年性别观念的动态变动趋势分析(得分)
此外,每个自变量在各调查时点都有足够的样本量,单变量的分布也有足够变异;同时,自变量与因变量的交叉分析结果(这里没有展现)也表明,本文使用的自变量均与因变量显著相关,但限于篇幅,这里未展示其他的描述性分析结果。
下面对数据进行模型分析,考察文化、市场、媒体等宏观因素和性别、年龄、教育等个体层次因素对性别观念的作用。尽管我们尝试了多种模型指定,如对上述7个性别观念指标分别进行模型分析,对不同调查时点、性别、城乡等次样本进行分析。不同指定的结果虽存在一定的差别,但基本模式大同小异。限于篇幅,正文仅展示全部样本的指数分析结果(见表3),但便于读者比较,我们也在附录中列出了7个单独指标的Logistic模型分析结果的系数和显著性水平。
(二)性别观念的影响因素分析
时点的作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时点与性别观念总指数的关系是,与2000年相比,1990年的因子得分显著更低,而2010年的显著更高,说明在过去20年中,人们的总体观念向更为平等的方向发展。但是,时点与三个分指数的关系有别。性别关系在不同时点的模式与总指数相同,即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趋于平等,而社会分工和继承规制两个分指数的模式却刚好相反。即便模型控制了其他要素,2000年的社会分工理念依旧比1990年和2010年更平等,而继承规制理念却比前后两次调查更为保守。换言之,在新世纪中,前者出现回潮,而后者则在进步。因此,对于开篇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本数据的分析结果未提供一个一致的答案,而因测量指标而异。若所指为总体性别观念、性别关系观念、继承规制观念,则答案是进步;若所指为社会分工,则答案是回潮。至于向什么时候回潮,因本文仅考察了20年的历程,故只能说,它是从2010年向20年前的观念回潮。
文化的作用:从省级层面的人均受教育程度来看,随着教育水平的提升,性别观念更趋平等。其影响十分稳健,在四个指标中的性质是一致的,虽然只对其中的部分指标产生显著影响。但是,这只是主效应;若结合互动效应则发现,在不同时点,教育对平等性别观念的提升作用大小有别:就总指数而言,在2000年的提升作用最大,在1990年的提升作用最小;对性别关系则相反;而教育对社会分工的作用不因时点而异;就继承规制而言,与2000年相比,教育在1990年的回报最小,在2000的回报最大。这进一步突出了性别观念的复杂性,同时表明在不同时点,教育的回报有所不同。
市场与性别观念:若就主效应来看,非农就业比例与四个因变量的关系大同小异,显著降低性别关系与继承规制的得分,但尽管与社会分工的关系没有统计意义,但却提升社会分工得分(即非农就业比例越高,社会分工理念越平等);但是,因模型同时纳入主效应和互动效应,对其解释也必须同时考虑二者:就性别关系而言,将主效应和互动效应结合起来就会发现,非农就业比例对性别观念不同指标的作用有明显差别:比如,与2000年相比,1990年和2010年,非农就业比例分别提升和降低总体观念得分,但同时降低社会分工、继承规制的得分。
媒体的效果:媒体对性别观念的作用不因测量指标而有别,即每天看电视的时间越长,性别观念越平等,无论是总指数还是分指数都是如此。可见,若仅从主效应来看,媒体的影响并不支持现存研究的结论。互动项告诉我们,媒体在不同的时点对性别观念的作用有别:2000年看电视的时间越长,性别观念综合指数、性别关系分指数、社会分工分指数的得分越高,但降低1990年、2010年性别观念总指数的得分。对于继承规制,与2000年相比,1990年看电视的时间越长,继承观念越平等,但2010年看电视的时间越长,则此观念更不平等。
表3 1990—2010年性别观念总指数及分指数多层线性模型分析结果
续表
职业(干部=对照组) 商人-2.730.34∗∗∗-1.420.32∗∗∗-2.710.39∗∗∗-0.870.41∗ 农民等-6.120.36∗∗∗-2.070.34∗∗∗-5.310.41∗∗∗-4.310.43∗∗∗ 普通工人-3.550.30∗∗∗-2.070.29∗∗∗-3.740.35∗∗∗-0.540.36 不在业-3.910.58∗∗∗-2.620.55∗∗∗-5.160.67∗∗∗1.140.70收入分组(<=25%=对照组) <=50%0.940.26∗∗∗0.680.25∗∗0.130.301.020.31∗∗∗ <=70%1.810.28∗∗∗0.610.27∗0.340.332.780.34∗∗∗ <=99%2.030.32∗∗∗0.620.30∗0.510.373.020.38∗∗∗ 缺失0.120.480.830.46-0.760.550.030.57父亲教育(文盲=对照组) 小学1.750.22∗∗∗0.630.21∗∗1.170.26∗∗∗1.610.27∗∗∗ 初中1.800.35∗∗∗0.460.331.580.40∗∗∗1.470.41∗∗∗ 高中1.980.47∗∗∗0.810.451.840.54∗∗∗1.060.56∗∗∗ >=大专2.110.92∗-0.400.882.411.06∗2.331.10∗常数项48.515.01∗∗∗58.113.22∗∗∗46.833.83∗∗∗38.707.00∗∗∗sd(_cons)3.960.532.250.332.660.375.670.76sd(Residual)22.690.0621.560.0626.090.0727.120.07Loglikelihood-304730-301286-314070-316709Waldchi21817032091900512935
***p<0.001;**p<0.01;*p<0.05.
总体而言,上述宏观因素及其互动与四个因变量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并没有一个一致性的答案;这种结果也提醒我们,在考察它们对性别观念的影响时,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判断,而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其他因素的作用:在由性别与城乡互动而形成的四个群体中,城镇女性拥有最为平等的性别理念,且在这四个因变量中都是一样的。相较于城镇男性,农村男性的社会分工、继承规制得分显著偏低;也正因如此,在这四个群体中,他们的综合指数得分也最低;但出乎意料的是,城镇男性在性别关系的得分最低,理念最保守。
就年龄而言,与15—24岁之人相比,25—54岁年龄组之人的性别观念总指数得分显著更低,但55岁及以上人群的总体观念与对照组无异;不过,就性别关系、社会分工分指数而言,所有其他年龄组的得分都显著低于对照组。总体而言,年龄与观念的关系是U型的,青年和年长者比中年人的得分都更高。但是,该模式并不适用于继承规制,因其得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也就是说,年龄越长,越赞同子女承继母姓、女儿继承家产。年龄的结果有悖于预期。一方面,年青之人具有更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更愿意认同女性的能力,更不认同传统的性别关系与两性角色的社会分工,故这两个指标的指数得分高于其他年龄组;而另一方面,他们似乎更受囿于传统的继承规制,是因为他们尚未面临继承问题还是其他原因,值得进一步的深入思考。
与未婚者相比,在婚状况降低性别观念指数得分,四个指标都是如此。与少数民族相比,汉族人口的总体性别观念、性别关系、社会分工分指数的得分都高于少数民族人口,但继承规制得分低于后者。由于它对不同测量指标的影响性质相反,故对总指数的作用并不显著。一方面,部分少数民族对女性的社会劳动参与有诸多限制,故这方面的得分较低;而另一方面,一些少数民族并没有汉族这么明确的血统继承和财产继承制度,故得分相对较高。
经济社会地位的三个测量对更为平等的性别观念的获得多产生正向作用。受教育程度较高、干部、收入较高者具有较高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需求,自立意识较强,对自己能力更为认可,故性别观念得分都超过教育和收入较低者、以及其他职业者*值得一提的是,分年份样本的分析结果表明,教育和职业对各年样本的影响几乎完全一致,但收入的作用却呈现出质的不同:1990年和2000年,收入对综合指数的影响同于总体样本,但2010年,随着收入水平程度的提升,性别观念却随之降低。。
最后,母亲教育程度的影响与预期的一致:即母亲的教育程度越高,受访者的性别观念越平等,无论是总体指数还是分指数。
此外,标准化系数的结果(这里没有展示)显示,对性别观念影响最大的三个要素依次是:调查年份、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性别与城乡的互动。调查年份实际上反映了时期的影响,说明人的观念与所处的时代密不可分;受教育程度透视出教育对性别平等观念的推进作用;性别与城乡的互动,一方面折射出生理性别与性别平等观念之间休戚与共的关联,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城乡的二元区隔令农村的性别平等观念落后于城市,而性别与城乡的相互叠加,则突显了制度约束下的个体立场在性别观念形塑过程中的巨大张力。
五、总结与讨论
性别观念是指由社会文化形成的对两性差异及其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的理解,包括对女性在性别关系中位置的看法和态度。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将性别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然而,作为一个较新的话语体系和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性别平等也是一个不断演化和发展的历史范畴,受时代环境和主体特征的双重约束。
通过对近20年具有全国代表性的数据的分析,借助对两性关系、社会分工、继承规制、总体观念指数四个指标、7个问题的考察,我们发现,性别观念的确十分复杂,对开篇提出的问题难以得出一致且绝对的回答,只能基于分析结果做出如下初步判断:
其一,总体而言,近20年中,中国人的性别观念更趋于平等。随着时间的推移,性别观念总指数得分呈上升态势;即便考虑到其他要素,这一特点亦未发生质性变化。可见,在近20年中,中国人的总体性别观念未见回潮,而是更趋现代。尽管囿于数据,本文仅做了20年的比较研究,但基于文献梳理可以判断,即便从更长时段看,性别观念可能依旧呈现上升态势,因为除继承规制外,1990年性别观念的得分都低于2010年的得分。这也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判断——人类总是不断地在社会实践中来调适、修正自己的意念和行为,超越过去向前发展。性别平等作为衡量人类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指标,即便不能线性式快速推进,必然也会螺旋式前行。事业与家庭并重的“二元模式”与传统的“一元”模式已相距甚远。舆论渲染和少数人的理念未必可替代全部人群的总体特征。
其二,社会分工出现回潮,性别关系日趋平等,继承规制曲折前行。总体趋势掩盖了性别关系、社会分工和继承规制三个分因子之间的差别:社会分工与其他两个指标在近20年的变动模式相反。性别关系随时间而趋于平等的特征最为凸显,其主要原因在于其中的两个成分:一是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女性的能力,二是越来越多的人认同丈夫的家务分担,这也掩盖了“对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更多认同。原本可能最难改变的文化规制,2010年展现出更为进步的一面;而原本以为随着女性普遍的社会劳动参与而可能更为进步的社会分工,却尚未真正实现自觉的主体独立意识,在近10年出现明显的向传统的回潮(也可能是,这方面的观念从来都未真正改变过)。当然,对于继承规制的先进性,我们不能过于乐观。一方面,这可能表明,深层次文化规制的堤坝在现代文明面前出现更大的决口;而另一方面,社会分工是日常性的实践,而继承制度往往是一次性的事件,与受访者的关联更远,并未触及许多人的实际利益,故人们更可能给出一个政治正确的回应。
结合第一点结论可见,讨论总体性别观念或某些维度上性别观念的变动趋势,答案是不同的。在不同层面,传统意识与现代观念并行交集,深层意识和表层意念矛盾交织、互有冲突。尽管现代社会历史性地将女性推上了社会舞台,但父权的痕迹通过种种途径渗透到人们的血脉之中,文化的传承和父权的遗产依旧禁锢着人们的思想;而由于理念很难从传统中彻底脱嵌,在传统与现代的交互作用下,女性既为“过去”规定,又被现代塑造*左伟清:《广东社会性别观念调查与比较分折》,《特区理论与实践》2003年第6期。,特别是在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履行的社会分工方面。
但是,仅仅从文化视角解析上述的矛盾发现是不够的。观念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性别观念是宏观环境和个体能动交互作用的结果。2010年社会分工观念的回归无疑与宏观背景密不可分。一方面,教育程度的提高,使人们获得了独立思考的自由空间和选择的机会;社会劳动参与给予女性展示能力的机会和独立的经济收入,女性亲历自尊、自立、自强的价值以及实现性别平等的真正意义,同样贡献于家庭和社会。另一方面,人是现实生活中的动物;两性在劳动就业和职场发展中的不同际遇,国家对妇女就业和发展的社会支持减弱而加剧的女性工作-家庭矛盾冲突,使得传统意识、特别是劳动分工方面的束缚不仅未得到有效破解,而且在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加速时期,面对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政府的退隐和社会的不作为而出现向传统的回归。在1990—2000年间,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更高比例的样本认同女性应回归家庭、支持丈夫的事业。这种隐忍和退让、这种迷茫和滞后也透视出,面对多种可能的决策,人们更可能做出符合现实需求、基于市场规则而形成的“理性”抉择,以便使自己和相关者的利益实现最大化,进而促使性别分工的回归。而从长远和宏观层面看,这只能再次强化、固化男外女内、男主女从的地位;而传统的性别文化也正是在这种退让之中,甚至无需改头换面而得以传续。
可见,所谓性别观念的“回潮”,实则是以延续至今的性别不平等传统观念为基石,在国家话语规训松懈的大趋势下,受以满足需求为本质特征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激发,在大众媒体的濡化与形塑中,逐渐得以发展与实现的。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在现代性和个体自由的诉求中利用国家、市场和传统文化的各方力量平衡做出主体选择的精打细算的应对策略”*吴小英:《市场化背景下性别话语的转型》,《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既是一种不得已、也是一种现实的选择*蒋永萍:《“家国同构”与妇女性别角色的双重建构——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社会的国家与妇女》,《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其三,发达的市场经济和城镇化水平不会自然而然地带来平等的性别理念,媒体对性别观念的影响在2000年出现拐点,主体要素与不同领域的观念存在有差别化的关系。借助各省非农就业比例测量的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分析结果表明,非农就业人口比例显著降低性别关系和继承规制的得分,尽管它与观念的关系在不同时点而有差别。换言之,非农就业人口比例较高之地,人们的性别观念未必一定会自动趋向平等,在某些方面(如性别关系、姓氏和财产继承)反而可能更趋于不平等。
若不考虑时点,则每天看电视的时间提升性别平等观念;若考虑时点,则媒体对性别观念的正向作用仅体现在2000年;2010年,每天看电视的时间越长,总体性别指数得分越低,观念越不平等;同样的模式也见之于性别关系、社会分工和继承规制,表明在2000年前后,媒体的作用是一个转折点和分水岭。一方面,这可能与变量的内生性有关:因为中国互联网的普及恰是以2000年为节点,互联网逐渐替代电视成为了新兴媒体,看电视越多或许意味着个体可能更偏向保守,致使为什么媒体的影响出现逆转。另一方面,自2001年起,以《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为起点,中国的广播电视事业进入集团化发展阶段,市场化程度更深入;选秀类和综艺节目增多,电视的大众媒体属性更加明显,迎合大众文化与市场导向,在传统观念尚未彻底转变的前提下,反而有可能迎合和助长性别刻板观念。
性别观念呈现出明显的群体差异,传统与现代理念矛盾冲突充分体现在性别、城乡、年龄、婚姻状况、经济社会地位、家庭背景等多个领域。比如,城镇女性的观念最趋平等,而农村男性的最趋保守,城镇男性也更认可传统的性别理念。不过,在不同观念领域,不同的主体特征的效果有别。
总之,尽管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在过去20年中,中国人的性别观念更趋平等,但在社会分工领域,过去10年中的确具有回归传统的倾向。这种倾向特别值得我们警醒和反思,也再一次证明,主流平等意识的真正深入人心尚需时日,其间必须经历一个迂回曲折、艰难漫长的过程。传统的男主女从的性别关系作为一种权力关系渗透到人类社会各个领域、各级组织和社会单元;不解构男性话语以及由男性话语统治着的历史叙述,就难以真正解构不平等的话语体系,也难以真正推进平等的理念和行为。
最后,必须指出的两点是:其一,一些在今天被视为“回潮”的现象究竟是回潮、还是这些观念在改革前30年原本就没有发生的根本性改变?亦或是在新的宏观背景下,纳入了时代内容或解读的变异?这些也都是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其二,本文重点关注的文化、市场、媒体等因素,也因相关数据的缺乏而只能使用代用变量,使得我们对一些重要问题无法得出明确的判断。尽管如此,20年的趋势的研究依然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结论。
2017-08-30
杨菊华(1963—),女,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老年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人口学、性别与家庭。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普二新政’下家庭友好政策与女性家庭-工作平衡关系研究”(项目批准号:71673287)的阶段性成果。
C912.6
A
1003-4145[2017]11-0060-12
(责任编辑:陆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