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三转”问题及建议
2017-11-03贾大勇
贾大勇
摘 要: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主要任务,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的重要要求,更是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客观需要和有力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这无疑对纪检监察机构深化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是促进履职科学化水平的应时之举。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三转”问题,并提出一些相关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基层纪检机构
一、国有企业“三转”取得的成效
十八大以来,以石油石化行业为代表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紧扣“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落实“三转”要求方面,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国家、社会和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国有企业“三转”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覆盖面越来越宽,任务越来越重,不少工作逾越了纪检监察机构职责的边界,主业被湮没在众多的具体行政工作中。一方面,大包大揽,越位、错位,做了很多本不该由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的事。另一方面,缺位、失位,该履行的职能没有完全履行到位。具体到油田内部,各二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仍然存在工作职责不清、干部作风不实、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等不良现象,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机构的双重领导体制,党委、单位都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办事信得过,工作中如有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总会让纪检监察部门多挑重担,安排一些分管职责外的工作。因此,油田两级纪检监察机构一直以来都是最能顾全大局、执行力最强的部门,然而最突出的问题恰恰就是“大包大揽”,许多本应由主责部门承担的工作,却由纪检监察部门“主动”或“被动”地承接了下来。随着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有的工作甚至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能的边界,执纪监督的主业反而被弱化、淡化。目前,油田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
二是机构、岗位、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问题。受编制的限制和影响,国有企业基层纪检机构除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专职的以外,基层单位纪检干部大多都是兼职人员,承担了单位众多的业务工作,工作职责难以专一性,大部分时间忙于单位其他事务,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有限。从油田内部来看,一方面,个别单位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还不够合理。有的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政工部门合署办公,只增加业务而未增加定员编制;有的单位未设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甚至有的单位没有足够重视,把纪检监察部门当作照顾性、安置性岗位,人员年龄是偏大的,即所谓的“闲人”和“养老”。另一方面,现有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还不适应更高的工作要求。纪检干部职级待遇与其他科室人员一样,不能有效解决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尴尬局面。当前,油田各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大多兼任其他职务,这种多头任职负责的局面,给纪委书记、副书记专司执纪监督职责带来了一定的困惑。
三是业务素质不高、履職能力偏弱的问题。“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涵盖了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是否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关键在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广泛了解金融、法律、计算机、会计和管理等综合知识。而在国有企业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相对缺乏专业人才,特别是缺乏熟悉和掌握市场经济、经营法律、信息网络技术、财会电算及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干部的综合素质也急需提高。
三、国有企业推进“三转”的建议
监督、执纪、问责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浑然一体,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主责。因此,深入推进“三转”不仅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的迫切要求,更是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从实践来看,扭转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刻不容缓,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必须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纪检职责定位,抓好主业,突出执纪监督问责和案件查办,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从职能、方式的转变上根本改变这种“大包大揽”“不堪重负”的状况。在此基础上,油田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和从业人员,要按照“理清思路、找准定位、归核职能、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制定具体措施,聚焦作风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等主业主责,确保“三转”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