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 年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有关信息的公告(2017 年第2 期)
2017-11-03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7年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62 号)的要求,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我局承担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食品类别为保健食品,共抽检样品154 批次。其中,合格150 批次,不合格4 批次,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核实调查,并已对相关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 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2016 年北京市食药监管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合格保健食品信息(略)
2.2016 年北京市食药监管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不合格保健食品信息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1 月23 日
附件2:2016 年北京市食药监管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不合格保健食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