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好干部用好人才筑堡垒
2017-11-02
选好干部用好人才筑堡垒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
——习近平
沈阳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立足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鼓励干部担当负责,建设人才集聚高地,精准发力施策,研究制定三项干部人才政策文件,经市委全会讨论通过,日前印发全市执行,全力选准用好干部、关怀激励干部、吸引留住人才,为推动沈阳在新一轮振兴发展中打头阵、当先锋、当好排头兵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准用好干部
制定出台《关于坚持和贯彻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体现市委坚持选人用人看德才、看实绩、看人品、看公认的导向,形成“让有为者有位、不为者让位”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明确哪些人可以用、哪些人不能用,从正反两个方面分别列出9种情形,即“九重用、九不用”,使好干部标准更加生动、鲜活,便于操作。通过看政治表现、考核结果、工作实效、社会影响、群众公认的“五看”和抓好信息搜集、调查核实、分析研判、程序履行、跟踪管理的“五抓”来确保“九重用、九不用”落到实处,把那些埋头苦干、潜心创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引导和带动全市广大干部“想为、敢为、勤为、善为”,坚持和弘扬“马上办”“钉钉子”精神,推动干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持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鼓励干部担当负责,关怀激励干部
制定出台《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要求,明确了鼓励、表彰、提拔干部的8种情形和可以容错免责的12种情形,对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进行正向激励、提供制度保障,特别是加大对干部的澄清关怀力度,严惩诽谤诬告行为,要求各级党委上级为下级担当、一级为一级负责,真正把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出来、精气神提振起来,让他们心无旁骛谋事、甩开膀子干事、放开手脚成事,凝聚推动沈阳振兴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建设人才集聚高地,吸引留住人才
制定出台《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着眼于解决当下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够灵活、高层次人才短缺、人才创新创造能力不足等问题,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实施“盛京人才”战略的经验基础上,制定和规划未来五年沈阳人才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计划投入百亿资金,全面提升沈阳对人才的吸引力和集聚力,全力打造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新高地”。通过深入实施“盛京优才英才”集聚培育计划,即实施“高精尖优”人才聚集工程、海外优才汇智聚力工程、紧缺急需人才和军民融合人才聚集培育工程、中青年科技英才培养工程、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工程、大学生留沈倍增工程等“六大工程”,提出24项人才政策、92条具体举措,在打破人才体制机制束缚、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强化政策激励、重视中青年人才培养、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创新突破,以最大的诚意、最实的举措,招揽海内外优秀人才投身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实践,为沈阳加快全面振兴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
(沈阳市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