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在深海里响亮沉重地呼吸(2)
2017-11-01朱伟
朱伟
莫言紧接《透明的红萝卜》写的中篇是《球状闪电》。球状闪电俗称“滚地雷”,是落在地上滚动的火球。我上中学时,就有这滚地雷落在球场上,劈死了一个学生。它被称为“天殛”,莫言以它为意象。这篇小说的技巧有长足的进步,选用自由的人称转换,一开始用第三人称“他”——“蝈蝈”看到球状闪电进屋,被他女兒踢了一脚,就爆炸了。他像“羽毛一样飞起来”,就来到童年尿炕的时代,沮丧地躺在秋天的苇田里,人称就转换成我:父亲带我去看病,关先生让我摘根扁豆喂蝈蝈,见到一个笑容像“热熨斗”一样的老太太。“我”吃了关先生三帖药,就治好了病,在中学里与毛校长的女儿毛艳相识,但高考时,尿迫感又使“我”连续落榜。当“我”成为农民走进苇丛时,人称又回到了“他”——“他”想到毛艳,她已经成为农学院的学生;然后她,茧儿,带着水红色的诱惑来到“他”面前。以“他”的视觉看茧儿,茧儿是“你”,然后“他”就踩到刺猬,变成了刺猬的视角,看到媒婆提亲,看到他们入了洞房。
小说中,“他”不甘接受与茧儿成婚的现实,去烧酒铺喝酒,又转为第一人称“我”,在酒铺里看到身上粘满了羽毛要“飞”的老头。莫言说,他们村确实有一个修仙入魔的人,经常在身上粘满羽毛,在身体周围烧纸念“飞起来了”,这是老头的原型。“我”在酒铺里被熏染,回家打了茧儿,方知她已经怀孕,在面对她怀孕的裸体时,才有了“爱人”的感觉。这是因为,孩子变成了一根生命的纽带。然后,又变成奶牛的视角,看到毛艳登场。毛艳穿着牛仔裤和网球鞋走来,怂恿“蝈蝈”贷款养牛。毛艳走进蝈蝈的生活,那个粘满羽毛的老头就又出现了。随后的第一人称“我”,先转为女儿蛐蛐的视角,后转为茧儿的视角。女儿看到父母的不睦,茧儿看丈夫与毛艳,感觉“好像我的丈夫是她的丈夫,我的女儿是她的女儿”。再转到第三人称,“蝈蝈”的父母到河边,见儿子与毛艳在河中嬉水。最后的结尾是隐晦的:雨后四道彩虹,那个粘羽毛的老头掉了下来,似乎隐喻着插翅难飞。但毛艳扎着红头巾,开着天蓝色的摩托而来,蝈蝈就醒了。最后是女儿蛐蛐像鸟儿一样飞了,似乎意味着纽带挣脱——毛艳端着照相机,嘴里发出鸟的叫声。
这小说里的雷殛、刺猬、想飞的老头,我以为都构成着象征。
《球状闪电》后,他就给我写了《爆炸》。1985年的我刚被王蒙破格提拔为《人民文学》小说编辑室的副主任,副处,可谓春风得意、年轻气盛。我当时狂妄地说,我只关注一流作家,因此,骑着自行车一次次跑魏公村,一到军艺,就只奔莫言的屋子。莫言回忆这个中篇的创作过程说,其构思是与看安东尼奥尼的影片《放大》有关,《放大》的结尾是无声的网球,这使他领略到:“没有声音有时候是最大的声音。”而我只记得他当时对我说:“我给你一篇写得更大胆的小说。”
他给我的是抄写得特别干净的稿子:用军艺那种16开500字薄薄的绿格大稿纸,每一个字都写得方方正正,字体扁而几乎一致,其间几乎没有涂改,一如他永远整洁的床铺。偶尔增加的句子,都会清楚地标示。莫言是极注重整洁的,我记忆中,他朴素得一直是穿衬衫的样子,很少穿军装,天冷就加件夹克。他的谈吐,有时是拘谨的。我注意到,他抽烟时,拿烟的姿势有些夸张,几根手指都会优雅地翘起来。崔京生告诉我,他写作停下思考时,除了抽烟,还会用一把已经磨得亮亮的小梳子,梳理其实并不多的头发。
我觉得,《爆炸》与《球状闪电》有关,继续表达情感无奈与乡村的压力。小说开头,莫言写“父亲的手缓慢地抬起来,在肩膀上方停留了三秒钟,然后用力一挥,响亮地打在我的左腮上。父亲的手上满是棱角,沾满成熟小麦的焦香和麦秸的苦涩。六十年劳动赋予父亲的手以沉重的力量与崇高的尊严,它落到我脸上,发出重浊的声音,犹如气球爆炸”。慢动作般写这记耳光,我记得洋洋洒洒写了三页稿纸。这是家庭压力的象征。这小说,表面只是写“我”回乡,带妻子去做计划生育结扎的一个过程。场景只是从打麦场走过河道,再从河道走到卫生所,卫生所里有人待产,只一个床位,于是就写一个孩子的出生与另一个孩子的离去。背后却交织着很复杂的内容:被城市影响与牵扯的“我”,对这片生养他、无法离弃的土地,对支持农事的辛劳糟糠之妻、年迈固执可怜的父母的愧疚,以及陷在“阴差阳错”中的彼此多舛。小说就精彩于这种舛突构成的五味杂陈,“我”这样感叹:“妻子认为她和李二嫂(吕剧《李二嫂改嫁》中的年轻寡妇)一样命苦,我认为我比她还要命苦,父母认为他们比我们还要苦。”
这小说表面看没故事,莫言在1985年的姿态,就是要逆那些一环环讲线性故事的方法。他说:“没有故事就是最好的故事。”他以大量触觉鲜明的感觉支持绵密的叙述,他写麦秸在阳光下爆响,到处都反射着光线,使“所有颜色失去颜色”;写“尖锐的麦芒上生着刺毛,阳光给它们动力,它们互相摩擦,沙拉拉响”;将蝉噪喻为“爆竹的裂片,碎片像雪片在空中浮游”。色泽、音响、味觉如霰扑面而来,真是想象力恣肆。莫言的强大,就在他这种非凡的叙述繁衍力,我称它为“令人恐惧的发酵能力”。在1985年,他的才华就像冲决了闸门那样激扬迸射,飞珠溅玉,似乎只需一个意象繁衍,一部几万字的中篇小说,就如舒展地吐出一口长气而已。
这小说中飞行训练的飞机、众人围捕的火狐,在当时看,像累赘的旁枝,但因已经意识到这是他的叙述特色,幸好能坚持未作任何删改,王蒙又将它放到了头条。编辑部当时有很多反对声,都认为它写得冗杂噜苏。后来仔细感觉,其实它们正是爆炸意象的构成部分。飞机与“我”最后给女儿吹出的气球,与《球状闪电》里那个粘羽毛的老头一样,应该都意味着飞。而火狐狸与那辆冲撞的红色摩托车的暗喻,显然与“我”的心魔有关。“我”的心冀望自由飞翔,地面的磁力又牢牢吸附于“他”。
那时我已经感觉到莫言强大的心力。缺少强大心力,是难以天马行空,吹气般就把这样长度的叙述洋洋洒洒到游刃有余的。《爆炸》后,他写了个短篇《枯河》,只写一个孩子,一个烟雾漫漫的月夜与村里那棵最高的白杨树。那个小女孩让他上树折一根杈,树杈掉下来,砸了女孩,他被殴打致死。最后莫言要强调的意象是,当太阳升起,人们看到的是他布满阳光、布满伤痕的屁股。这样一个短篇,一晚上,一气呵成。那时他的最高速度是一天能写一万字,他借了一间教员宿舍,晚上在大家睡觉前夹着书本稿子出去,天亮再毫无倦意地回来。他由此是军艺稿纸的最大消耗者。军艺当时每人的稿纸分配是有数的,他过多消耗,只能通过他好友刘毅然去要。刘毅然后来写《摇滚青年》成名,当时是文学系影像课的教师。刘毅然的作用,不仅是让战友们能多看些最棒的欧洲电影,且他当时温馨的家是莫言这帮朋友不时吃顿红烧肉、快乐地喝顿大酒的闹腾之地。(待续)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