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
2017-11-01中共衡水市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刘世栋
中共衡水市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 刘世栋
本期聚焦:衡水合作 规范为先
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
中共衡水市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 刘世栋
衡水市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刘世栋(左一)在基层调研
河北省衡水市农民合作社发展有着光荣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国劳模耿长锁创办了饶阳五公农业生产合作社,采取的互助合作经营管理模式,解决了当时一家一户的生产难题,显示了“组织起来”的巨大威力,被誉为“社会主义之花”;全国劳模王玉坤等3户贫农创办的安平县南王庄合作社,被毛泽东同志誉为中国“五亿农民的方向”。近年来,围绕着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衡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大力实施行政推引机制、教育培训机制、示范引领机制、规范提高机制、政策促激机制、服务对接机制等一系列举措,促进了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6月底,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了14282家,登记总量居全省地级市首位。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到112家,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发展到4502家,覆盖了85%的行政村和100%的2017年脱贫出列贫困村。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发展农村电商、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建设美丽乡村等重大战略布局中,农民合作社成为重要的支撑力量。
一、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
一是健全完善章程制度。指导合作社制定并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社务管理、盈余分配等各项制度,完善成员账户和档案,进一步明确资产产权,做到依法依规办社、照章程制度办事。引导合作社充分发挥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作用,尊重成员的主体地位,坚持“一人一票”的民主决策办法。督促“三会”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责,有效运转、密切配合。二是实行标准化生产。农民合作社围绕能力建设,组织和带领成员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具备条件的合作社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务,兴办加工实体,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了产品附加值。三是拓宽销售渠道。加快推进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帮助有条件的合作社建立自己的网站,通过网络对外推介合作社和产品,更好地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农社对接”,合作社产品直接进入社区,既减少中间环节,又能使社区居民购买到质优价廉的放心农产品。四是注重品牌效应。引导合作社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注册自有商标品牌,加强品牌建设和诚信建设,靠品牌拓市场。引导合作社参加各种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合作社产品,提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二、开展示范创建,打造一批“精品社”“样板社”
一是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家、省、市级示范社的规范水平。同时,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树立合作社典型,起到“做给农民看、领着农民干、带着农民富”的良好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对示范社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优胜劣汰原则,对示范社实行动态管理,对监测不合格的取消其示范社称号。把运行规范的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提高合作社凝聚力、吸引力。三是打造“精品社”“样板社”。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集中力量,打造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社会反响好,在全市乃至全省叫得响的“精品社”“样板社”,带动全市农民合作社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引导规范信用合作
一是加大教育力度。举办防范和打击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培训班,开展远离非法集资、杜绝高息放贷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强化合作社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促其合规经营、科学发展。二是开展防范和打击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把每年的5月定为防范和打击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宣传月,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广大农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三是悬挂警示监督牌。市级以上示范社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监督牌,载明“农民合作社非金融机构”“严禁吸收社会公众存款、严禁对外发放贷款、严禁从事业务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等内容,以及监督机关举报电话。四是稳妥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坚持成员封闭、促进产业发展、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原则,引导合作社信用合作稳妥开展。五是加强内部信用合作监管。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对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监管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对违反信用合作基本要求涉嫌非法集资的,依法进行处理,涉嫌严重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搞好培训。重点抓好合作社理事长、经营管理人员、财会人员的培训,结合实际开展合作知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以及高效种养技术等培训,帮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应对市场竞争、带领农民致富的能力。二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健全市县乡三级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和工作指导体系,加强指导服务力量。各级辅导员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工作规程》,认真搞好对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强化辅导员素质和能力培养,提升指导服务能力。抓好大学生村官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和加强合作社辅导员队伍。三是积极引进人才。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引进一批合作社发展急需的实用人才,培育一批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充实和壮大合作社专业人才队伍。
五、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合作社发展模式
一是鼓励发展合作社联合社。在充分尊重合作社意愿的基础上,帮助合作社以适当形式进行联合或重组,在更大范围、更高层面上实现统一管理与服务,推动合作社做大做强。二是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坚持把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权益放在首要位置,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农民土地入社、入股,提高农民土地流转收入水平,达到合作社发展、农民增收双赢的目的。三是稳妥发展工商资本领办合作社。近年来,衡水市出现了工商资本进军农业领域领办合作社的现象。比如,饶阳县绿景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民”运作模式,成立6年来,引进推广新技术8项、新品种17个,年带动成员增收数百万元。实践证明,工商资本领办合作社,对引领农业科技发展、激发农业发展活力、带动农民致富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但要坚持适度规模经营,不能贪大求全,同时要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工商资本与农户结成紧密利益共同体,推动合作社积极稳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