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武士(短篇小说)
2017-11-01○索耳
○索 耳
影子武士(短篇小说)
○索 耳
99年夏天的晚上,我爸爸带我去跟在酒楼里当服务员的堂姐见面。那家酒楼的名字大概是莲香还是琼香来着,我之所以记得它的名字是因为它刚好坐落在当时我们县城里唯一的一座亿元楼旁边(每次我经过那里,我的目光总会被大楼表面那些反射着周围景色的绿色玻璃窗户所吸引)。堂姐从酒楼里头出来时,穿着一件紫色的套装,高跟鞋不自然地在地面刮响。我们相互打了招呼。她抚摸着我的头,但我感觉她不像以前那么热情了。尽管一个月前她还住在我家,每天傍晚接我放学,帮我洗澡,但是因为跟我妈妈不和,她从我家里搬了出去,自那以后我就没见她。她很快租了间房子,并且找到了份酒楼的工作。她没跟我们说。直到后来爸爸通过她家人才联系到她,叫她晚上出来见面。她身上有股味道,是一种在酒店工作的人身上常有的消毒液味道。我喜欢这股味道,尽管它令我感到陌生。堂姐站在门口,跟爸爸聊了大约十五分钟,经理就过来催她回去工作了。爸爸掏出一个红包,塞到她手里,她推辞不要,两人相互推搡了好一会,最终堂姐接过了那一千块现金。她小心翼翼地把钱塞进屁股后面的口袋里。她亲吻着我的脸,向我告别。她托住我肩膀的手臂僵硬无比。那一瞬间,我意识到自己要跟这位来自乡下的保姆真正告别了。当时我才读完一年级。
半年后,堂姐交了男朋友,是一家蛋糕店的学徒,瘦高个,黑皮肤,眼睛小小的,但性格温柔。每天晚上男朋友都会骑自行车接堂姐下班,回家前他们一起在广场上兜风,惊起的麻雀能够填满两个人大笑张开的嘴巴。每晚都是如此,他们似乎不会厌倦。堂姐侧身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双手紧搂着男友,双腿并拢向上抬起,跟地面平行,像跳水运动员在空中定格的某个动作。她以这个动作在半夜的广场上滑翔。这大概是她最年轻美丽的姿态了。她当时很快乐,尽管跟同事相处得并不好,但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偶然的机会,他们在半夜里嬉闹的样子被某个熟人撞见了,熟人把这些告诉了我爸爸。爸爸没说什么,只是给堂姐发了一条短信:注意安全。他刚刚学会使用诺基亚手机发短信。堂姐回复说:好的。他们又继续在广场上瞎闹。有天晚上,他们真的碰到了歹徒,一个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的中学生,染着黄头发,站在离他们十步远的地方威胁他们把钱包扔过来。他们当然没有按他说的去办。对望了几分钟后,中学生开始焦躁起来,掏出了一把折叠刀冲他们大嚷。男朋友一点也不害怕。他让堂姐下了车,然后骑车向中学生冲过去。当然,中学生并没有被撞到,他闪到了一边去,反而是男朋友撞到了花坛的基座上,摔倒在地。他站起身来的时候,手臂津津地流着血。大概是刚才两人接触的瞬间被刀子划伤的。他气势没有输。堂姐忍不住大呼大叫起来。这时候,中学生退缩了,他把刀扔在地上,朝着街道的方向跑掉了。男朋友当晚就住进了医院里,堂姐趴在他身上睡得迷迷糊糊的,第二天醒来时,她发现我爸爸正在严肃地注视着她、床榻上的病人,以及这间逼仄的冒着消毒液气息的屋子。她后来写信告诉我,你爸爸严肃得令人害怕,不仅仅是这次,每次都是如此,好像每个暴露在他面前的事物都是一颗脆弱的鸡蛋——她马上又接了一句:公务员都是这样的。在她眼里,我爸爸身上总是有一股相当正派的气息,在她所接触的人里面,还没有像我爸爸这样的。她直白地说,自己并不喜欢这样的男性。甚至是,唯恐避之而不及的。但她不讨厌我爸爸,这点跟我妈妈还是不一样,虽然结果看上去差不多。她说她最喜欢的是我。
她男朋友在医院里呆了一上午就出去了。下午就有人看到他吊着伤臂在蛋糕店里上班。据说他用受伤的那只手烤出来的面包比以往更好吃。这当然是一句玩笑话,堂姐说的,因为他总会按时给她送去热腾腾的面包。他们上班的地点相隔也不远。只是住的地方,一个在城北,一个在城南。这件事以后,堂姐跟男朋友的关系更加地如胶似漆。他们同居了。在城西的工厂附近租的一套房子。这些都是瞒着所有人的。他们在一块生活了一个月,然后分手。原因是男朋友脾气暴躁,而且崇尚暴力。堂姐一开始是这么跟我说的,但是她马上话锋一转:他不能满足我对那方面的需求。他的下半身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态度冷淡,而且害羞。每次他爬上床后的动作就像清教徒掀起袍子下摆似的。一做完就马上跑去洗澡更衣,回头就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每次都是堂姐主动勾引他,勾引多了以后他觉得自己受到了冒犯。有一次堂姐把腿伸到了他的脖子以上,他非但不领情,反而用手打了她。他第一次对她动手。当时她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第二次他打堂姐的时候用了更粗暴的词语。荡妇,他说,你不如去做鸡算了。堂姐气得穿起衣服就摔门而出。那晚她没回屋子里面,一个人在外头走。经过广场的时候,她看到几个小孩子在玩悠悠球。他们尝试了好几种玩法,但是只有一种是玩得特别好的,并且引起了她的兴趣:就是让悠悠球在地上绕着自己转一圈,接着反向旋转的绳子把自身捆绑起来。堂姐觉得这奇怪又毫无意义,于是上前去,要求跟他们一块玩。这几个孩子表现得并不热情,但还是给了堂姐一个悠悠球。堂姐知道他们是城里几位“大哥大”的孩子,否则他们也不会在半夜里出来玩。他们教堂姐如何借力使得绳子拖动悠悠球反向旋转回来。堂姐学了一晚,总算勉强找到了感觉。天蒙蒙亮的时候,大概是六点钟,有位穿着黑色皮夹克的男人过来,领着这群小孩回去。临走前还狠狠瞪了堂姐一眼。他大概是某个当监护员的小弟。堂姐当时没有把他放在心上。她已经跟孩子们约好了下次一起玩耍的时间。这种孩子间的游戏对她产生了奇异的吸引,意味着一个新的着陆点。孩子们走后,她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广场,拉长、虚淡的影子像破旧的斗篷。她沿着街道往前走,走到蛋糕店门口,等男朋友过来上班。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男朋友推着黑色永久自行车走过来。堂姐向他提出分手。她等这么久就是为了这个。男朋友没有犹豫。他跟堂姐说,至少尝一块今天早上的奶黄蛋糕。但是堂姐没有答应。
搬家后,堂姐每周都会到广场上去,他们约好的时间是周三和周五晚上。这是这群孩子被放牧的固定时间。他们在一块的时候也不仅仅是玩悠悠球,也玩捉迷藏和跳飞机,只不过悠悠球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符号化的东西,甚至可以拿来当做武器使用。有一次堂姐带着他们离开广场,沿街对着那些店面把悠悠球抛出去,在铁门上撞击出清脆的响声。这种响声让他们感到兴奋。每次通宵达旦地玩闹回来,堂姐都会有一种深刻的疲惫,但她并不在意,依旧按时去酒店上班。一开始还不觉得什么,渐渐地,犯错率就上来了。比如端盘子的时候失手,洗碗时把洗洁净和消毒液混淆,给客人引路时带错方向之类的。一天少不了挨经理的几顿骂。“要提起精神啊!”同事姐妹小张提醒她。小张知道堂姐分手的事(实际上这事整个酒店都知道),以为她是因为这个而分神,所以还专门找她谈心。但是堂姐闭口不谈这些事。第二天小张带来了一本《幸福花》,趁午休的时候看上几页。她招呼堂姐一块看。堂姐知道这本书,虽然她没读过,但她知道这位叫岑凯伦的作者写了很多类似的小说。包括那本《天鹅姑娘》,她见过它的封面,淡紫色的底色,中间的画框里面出现的是一位微笑的年轻女性的照片。她所看到的只有这些,除了封面,她一点也不了解书的内容。她也不感兴趣。因此堂姐很不理解黑夹克男人一天到晚捧着一本爱情小说读有什么意思。那天晚上她才发现了他的秘密。当时她带着几个孩子走到公园门口的九孔桥上面,孩子们开始把柳树的枝条折下来扔到护城河的河床上——桥下面早就没有了水,尽管如此,你仍然可以感觉到坚固的巨大块性在缓慢地移动。这时她发现了黑夹克男人就在不远处,坐在石凳上就着路边的彩灯看书——就是那本《天鹅姑娘》。堂姐这才意识到原来黑夹克男人是一直暗中跟随着孩子的。她当时有点吃惊,因为她之前都没有发觉这点。她回想起来刚开始跟孩子们结识的时候,对于他们来说,自己简直就是一位不速之客。可他当初为什么一点也没有阻止?堂姐觉得脸颊像被火烧似的发烫起来。她朝黑夹克男人走过去,黑夹克男人依然不动声色地注视着书页,像是没有任何察觉的样子。堂姐在他旁边,亲眼看着他看完了十页书,终于忍不住问他:你这本书有啥好看的?黑夹克男人抬起头来,瞪了堂姐一眼,完了合上书,递给堂姐。你拿去看看,他说。这是他对堂姐说的第一句话。堂姐发觉他的嗓音细尖但不失力度。她把书接过来,随手翻了几页,还给他。堂姐说:我不感兴趣。黑夹克男人有点尴尬,他站起身来,走到柳树底下去抽烟。堂姐问他抽的什么烟。他回答:LuckyStrike。堂姐没反应过来:什么?他说:好彩。你看过《龙腾四海》吗,里面黎明抽的就是这种。堂姐没看过《龙腾四海》,也不知道黎明抽的到底是不是这款烟,她说:那你给我一根抽抽呗。黑夹克男人便把烟丢给她。堂姐说:还有火机。男人说:火机找不着。你凑过来,接我的火。堂姐笑了:别瞎说!快给我火机。点上烟以后堂姐也学着黑夹克男人的样子,深吸一口,闭上嘴巴吞下去,结果呛得她忍不住大声咳嗽。黑夹克男人笑了:第一次抽?堂姐摇摇头。她说的是实话,她第一次抽烟是去年年底还没辍学的时候,她躲在家里的甘蔗林里抽烟,差点就把地里给烧起来。她发现黑夹克男人抽烟的时候话特别多。他跟她聊起了自己的事情。他说他一开始不是干这个的,之前干的是保险公司那行,但是后来企业重组后他就下岗了,接着当小区保安。有一天晚上他收留了一个人在办公室里过夜。那人好像在躲仇家。后来那人离开前留下电话,说:来我这边混吧。过得体面点。他后来才知道这人是黑社会的小老大。从那时候开始他给那人做事,到现在已经是第五个年头了。堂姐问他:那你为什么现在的工作是给孩子们当保镖?黑夹克男人露出了一点犹豫的神色,好一会才回答:原因有两种吧,一方面是信任,另一方面是不信任。信任是连自家的孩子都交给我了,不信任是他认为有比我更胜任的人带在身边。堂姐觉得他这番话说得挺真诚的。于是她也跟他聊了自己的事情。主要是她的失恋史。黑夹克男人听得很认真,他小心翼翼地弹着烟灰。他认真的颚骨被灯光以一种明朗的调性切入。他长得算是有几分英俊,实话说,只是职业的阴冷把这点给掩盖了。那天晚上回去后堂姐一直躺在床上,想着那本《天鹅姑娘》的事儿。她想,黑夹克男人的初恋会不会跟书里面的女主人公一样,是个富家千金,长得明艳动人,穿的衣服也跟天鹅一样干干净净的,举手投足之间就透露出高雅脱俗的气质。堂姐想着这些睡着了,结果梦里面真的出现了一位漂亮的姑娘,修长的四肢上戴着闪亮耀目的银饰。等她醒过来的时候依然沉浸在那种轻微的妒忌情绪里面。她觉得自己有点可笑。因此,她陪着小张读《幸福花》的时候,会忍不住问:“世界上真的有丁翠湖这种人吗?”出生于渔夫家庭的小张模棱两可地给了答案。她们都没法确认其中的答案。小说和现实的区分对她们来说太难了。小张只有初中文化,堂姐比她好一点,至少读到了高一。在堂姐看来,像自己这种人是不配嫁给小说里那种豪门子弟的。
那阵子堂姐好几次偷偷到我们家里来借书。在此之前她已经快三个月没联系过我们了。也许她踏出我们家门那时候暗暗发誓了再不会踏进半步。我给她开门,她径直地穿过玄关,在客厅里转了一圈,接着在沙发上坐下来,像灵魂出窍一样,过一会才问我:你爸妈不在家吧?我点头说是的。她马上笑了,摸摸我的头,然后站起身,向书房走去。书房也就是我的卧室。当时我们住在单位的两室一厅的套房里,我爸妈睡一间,另一间在我五岁之前堆满了各种书籍和杂物,后来我搬了进去,伴随着一张床,还有堂姐,我们是一块搬进去的。那时候我吃饭还是个问题,因为我总喜欢把食物嚼烂在嘴里但是又不咽下去。直到堂姐当了我的保姆之后,我才开始专心地吃上饭。她总会花各种心思来给我喂饭。她来了不到两个月,我的体重就长了七八斤,脸颊两边长出了粉嫩嫩的肉。妈妈高兴得不得了,此时她还没有跟堂姐交恶。我跟堂姐挤在一块睡,她的手臂像两根凉凉的竹笋,每到半夜我睡不着觉的时候,我总会伸手去摸一摸她的手臂。她偶尔会被我弄醒,接着把双臂交叉叠在脑后,像是某种质朴的图式。她以这样的姿势继续睡,这之后我就不敢再继续摸她了。有一次,她把手臂叠起来睡觉后我再次摸了她,她变得非常生气,坐起身来狠狠打了我的屁股。她可是从来没对我发过火。当我看到她从书架上选好书,爬上我的床上翘着腿开始阅读的时候,我忍不住想起了这些往事。那一瞬间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怀念感,尽管这些记忆距离我也不过一年的时间。我跟着她,脱掉鞋子上了床,在她旁边躺下去。她读的是琼瑶的《彩霞满天》,一本封面照片跟题目很相称的书,霞光般暗黄的底色,以仰视的角度记录下一对情侣在草地上相互拥抱。堂姐目不转睛地看着,似乎并没有察觉到身旁的我。我盯着她看了一会,觉得她没有以前那么漂亮了。大家都说,她是我们家族里面长得最好看的,连我妈也这么说。我以前也这么觉得,不然我怎么会那么喜欢她呢。可是在这一刻,我突然发觉,她也许没有想象中那么好看,比如那副家族遗传的塌鼻子,还有额角上的一小块胎记。以前它们在我眼里都没有像现在这么明显过。我有点伤感,也许是因为她的完美形象已经一去不复返。房间里死一般寂静,只剩下她翻动书页时的声响。过了一会,她好像察觉到了什么,转过头来,看看我。你在干嘛呢,她笑着说。我转过脸去不让她看到。于是她继续读她的书。我在床上躺了一会,觉得有点无聊,便跳下床去,到客厅里玩起了悠悠球。半个小时后我又去找她,她还在看书,整个人都沉浸了进去。我有点生气了,我回到客厅,故意用悠悠球弄出很大的声响,可是她也没有理睬。我第三次跑到书房(也是我的卧室)里去,在床边坐下,这时候我在想,她长得也没有那么好看,凭什么家里人都喜欢她,都宠着她,哪怕她再怎么任性胡来也好,大家都不计较。我隐约了解一点关于她的辍学风波,她跟家里闹得很厉害,但是最终也由得她去。尤其是爸爸对她的那种亲生女儿似的关心,尽管我喜欢堂姐,我们亲密无间,但是这点很让我不爽。这种情绪在那个下午达到了顶点。我一下子扑到她身上去,从她手中抢过书,并朝着窗外扔了出去。堂姐惊叫着:你在干什么呢!还是跟刚才一模一样的话,而这次她竖起了眉毛,冲着我大声地斥责。由于发怒而眯起了眼睛,使得她额角上的那块胎记变得更加显目。她命令我去楼下把书捡回来。我嘟囔着,很不情愿地下楼去给她捡回书。她总算平复了一些,把书放在膝盖上,检查损坏的地方,完后她把书放在一边,抬起头来端详了我好一会,说:你是怪我没有陪你玩吗?我本来想摇头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我冲着她点了头。她站起身来,像往常那样摸我的头,说:下次来我再陪你玩。说完她走到书架旁边,又挑了几本书,连同那本《彩霞满天》一块带走了。
后来堂姐来我家借书,也没有陪我怎么玩。她只是那么说说而已。她的兴趣依然停留在半夜里的狂欢,还有那些无聊的爱情小说和黑夹克男人上面。到头来我们也不知道她跟黑夹克男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不管我们怎么问她,她也只是轻描淡写地回答说只是朋友而已。那段时间他们几乎形影不离,她把书借给他看,他开着小车带她到处兜风。虽然堂姐刻意隐瞒自己的行踪,但爸爸还是渐渐地了解了一些情况。有一回他到干洗店里拿衣服,老板娘张嫂——一位消息灵通的大嘴巴女人就朝他招呼:哟,邱局长,您那位侄女可不得了,昨天晚上跟一伙男的在溜冰场溜了四五个小时呢,年轻人体力就是好啊!爸爸估摸着堂姐可能又逃班去玩了,他给堂姐打了好几次电话,堂姐极不情愿地接了。爸爸警告她不许再胡闹下去,好好生活,规矩做人。可是堂姐一句也没有听进去,还跟爸爸在电话里大吵一架,她大声地辩解着说自己并没有跟“一伙男人”去溜冰,她只是带着小朋友去里面逛了一下,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她第一次用这么激烈的态度跟爸爸交流。爸爸挂了电话后气得三天里都吃不下饭。他们整整两个月都不再联系。到了初冬,堂姐他们家里人要收甘蔗,也叫了我爸爸过去帮忙,他们俩才开始搭上话。堂姐那时候是坐着黑夹克男人的轿车过来的,下车后她站在路边的石头上面,朝着蔗园里面的我们看了一会,这才慢吞吞地过来。她脚上还穿着一双皮靴。这时爸爸提着胶鞋走过来让她换上,两人寒暄了几句。然后爸爸说:不把你朋友招呼过来让大家见见吗?她一下子拉下脸,说:不必了。说完就提起镰刀往蔗园里走去。当时她心情可能不太好,大概在路上跟黑夹克男人吵架了还是怎的,一声不响地只管割着甘蔗杆子,看到我了也不理睬。中间她坐在蔗叶子堆上歇息,从口袋里掏出烟来抽。抽到第二根快完的时候,她妈妈,也就是我伯母,突然走过来,一把抢过烟头,扔到地上踩瘪了。她妈妈指着她,边哭边说:你看看你,现在都成什么样子了!抽烟喝酒,到处去鬼混,谁都管不了你是不?我怎么就生出你这样的崽子?堂姐也不回话,把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一动不动地瞪着她母亲,像瞪着大晚上的烟花。亲人们都过来劝导,姑妈推着堂姐,让她去给她妈认个错。堂姐一下子站起身来,说,我没错,我有什么错?你们天天要我认错认错的,可是你们有哪个说得清楚的,我哪里错了?你们有哪个做的错事比我少!说完,她头也不回地穿过蔗园,走到大路边上,黑夹克男人的轿车就停在那里。我看到她像一只瓢虫钻进了车缝里面。
就这样,到了第二年,我们就很少管她的事了,事实上我们也管不了。堂姐和她的孩子团伙在县城里开始闹出了点名堂,他们趁着半夜无人的时候把一些黑店的店面给砸了,隔几天砸一间,那一个月内他们大概砸了七八来家店,包括新民街的面馆,土瓜坪的小百货和木材店,还有林医生的私人诊所,这些店主们一大早起来发现自家的门窗损坏得一塌糊涂,招牌也不翼而飞,这些都是堂姐他们干的好事。他们做得很隐秘,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即便有人把这些事故跟他们之前半夜里的活动联系起来,也拿不出什么有力的证据。最主要的是,没人相信堂姐和这群小孩子会干出这种事来。前面堂姐他们在城里怎么闹,大家也只是当做小孩子的把戏罢了,或者是,一种精力过剩的生理活动,可是谁会想到堂姐他们真的吃了豹子胆。他们作案的手段和时机都掌握得很好,看上去就像是多年的惯犯,等到事态严重了,警察大队开始立案的时候,他们马上就撒手不干。我们不知道黑夹克男人在这件事情里参与了多少,或许整个事情都是他一手谋划的。这也不奇怪,因为他就是混这一行的。那段时间堂姐跟黑夹克男人的亲密关系到达了顶点,他们开始一块出现在地下赌场和酒会上面。他们的朋友还把他们一起跳舞的情景拍了下来。这张照片一直留在堂姐的钱包里面。照片上显示着堂姐剪了一头齐整的短发(当时她最迷恋的发型),上身一件杏黄色的绒底夹克,底下是牛仔短裤,她微微弯着腰,两臂屈着向前,手指仿佛在敲着节奏。她低着头,乌黑的后脑勺对着镜头,因此不能清楚地看见她的表情,但是不难猜出来她正陶醉在四周的环境里。左后方的背景是乐队的键盘手。主唱在照片的另一边,只露出了半个身子,大概在唱着《夜来香》,或者是《星语心愿》,我只记得歌舞厅里播放过的这两首歌。黑夹克男人穿着一套镶满了银箔的黑色西装,站在鼓手前面,他侧着身跟堂姐相对,但是两人的身位是错开的,他处于远离镜头的位置。因为对焦的关系,他的身影仿佛洇开的墨水显得有些虚化和模糊。一眼看上去,他就像堂姐的一个影子。一个生命中出现的谜。他微张着嘴巴,下颚朝着前方尖锐地扬起,似乎要用尽全身力气喊出一个字,一个音符。他的音量必定盖倒了全场的音响。一种危险而模糊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真正认识过这个人,这个经常穿黑夹克的中年男子,我从来没有清楚地记下过他的面容,只知道他有着突出的颧骨,身材高大,其他特征仿佛在距离我五步之外的时候就消失了。可他总归是一个可依赖的男人,这点相当直接,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他那时候好像还跟堂姐共同经营了一个地下的洋酒生意,主卖波尔多红酒和北美的杜松子酒。他们确实靠这个赚了不少钱。堂姐身边的化妆品变得越来越讲究起来,用的都是托人从香港带回来的外国货。她给爸爸发了一条短信,她说她不想干下去了。她指的是酒店服务员。具体原因她没说。隔天晚上爸爸再次带着我去了堂姐工作的地方,却扑了个空,原因是堂姐已经不再上夜班。爸爸给堂姐打电话,打了好几次都没人接了。第五次还是第六次的时候堂姐终于接上了,她的声音迷离又慵懒。爸爸问她在哪儿,出来见个面。堂姐犹豫了好久,才说:那就在跳水台附近见吧。她说的是公园里面的跳水台,那块地方已经荒废了好久,因为溺死过人,下面的水池连一滴水也没有。一堵外墙把跳水台和马路隔开。我们就站在墙下等她。春寒未消,夜风刮过来,我听见墙那头的柏树都在瑟瑟发抖。过一会,堂姐慢吞吞地走过来。她穿了一件皮大衣,打扮妖艳,身上强烈的酒精味隔着几米远我们都能闻见。爸爸问她喝了多少酒,她说,记不清楚了。她告诉爸爸自己刚从朋友家出来,那朋友的家里非常大,有五个客厅,每个客厅都可以当做足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还有篮球场,他们还有一个巨大的地下室,地板下面藏的都是酒,想喝酒了就把地板撬开,蜂窝式的窖洞里面填满了各式各样的酒瓶子。爸爸说:你已经在说醉话了。我们回去吧。堂姐不断摇头,说自己没有醉,跺着脚,像个撒娇的小女孩。她嘟嘴的时候仰起头,露出雪白的脖子上的一串珍珠链。她把手套脱掉拿在手里,另一只手把我牵到她身边去。当时我身高只到她的腰部(她确实长得挺高挑的),我把身子靠在她的大腿外侧,确实感觉到了一种舒畅的温热。我抬起头来看她,她的眼睛好像比以往更大了一点,瞳孔仿佛蒙上了一层果酱,显得晶莹透亮。她确实醉得很厉害,她把我拉到身边只是为了不让自己摔倒。她身体的一部分重量压在我的身上,我觉得自己快窒息了,她就跟一头大象似的,可是我还是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的样子。另一方面来说,我享受着我们这种距离。爸爸叫来了车,我们几乎是像货物一样塞了进去。在车上她的电话不断地响着,但是她一次也没有接。爸爸说:你朋友找你?堂姐摇摇头。接着爸爸问她为什么想辞职。她说:我有更好的赚钱的法子。爸爸问:什么法子?堂姐又不做声了,她把手机掏出来,把来电挂掉,然后塞进我手里。她知道我喜欢玩贪食蛇,还有一种滑雪游戏,只有在她的手机里才有。她悄悄跟我说:有来电就挂掉。我们在她租房的地方下了车,她在前面先走,她的酒已经醒了一些,爸爸和我跟在后面。爬楼梯的时候她点着了一根烟。她坚持要自己开门,即便她连掏钥匙这个动作都要浪费好几分钟。爸爸搀扶着她进屋,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到床上去,帮她脱了鞋子。堂姐眼睛闭着,好像有点害羞,嘴里还在呢喃着什么。大概意思是叫爸爸和我回去,她没事。爸爸轻轻地摸了摸她的头发,晚安,我们跟她道别。
辞职后,堂姐开始有了大把时间。她确实比以往睡得更多了,脸色也显得更加红润起来,但是空虚,换句话说,时间的延展性同时也在侵蚀着她自己。主要是精神层面上。她比以前更频繁地跟爸爸打电话,好像爸爸这时候成了她唯一的救命稻草。他们经常一聊就是几个小时。堂姐不止一次表达了自己关于辍学的忏悔。她应该读下去的,她其实很聪明,那些题目她都会,将来她也一定能考到一所不错的大学。出来工作这么久,她不差钱,也有了漫无目的的时间,但是总感觉缺了点什么,就像生命的机械掉了一块最关键的齿轮。堂姐跟爸爸总在聊这些,其实她在谈论这些的时候,自己不过才十八岁。她好像忘了这一点。爸爸鼓励她复读,但她拒绝了。她说她不会再走回头路。从小到大都是。她宁愿每天往县城的图书馆里跑,在里头泡一整天,读一些她以前碰都不会碰的书。比如外国文学经典名著,植物学和艺术史之类的书。那时候她的床下堆满了各种各样从二手市场淘来的碟片,其中包括戈达尔和黑泽明的全集系列。堂姐最喜欢的影片是《影子武士》,反反复复看了不下十遍。就这样,看似平静地过了个把月,到了四月中旬,突然发生了某件意外。那天凌晨堂姐跟往常一样带着几个孩子在城里玩,最后在中学门口集合的时候,才发现少了一个人。少的是老大哥的次子小螺蛳。刚好那天黑夹克男人并不在场,他得了感冒在家休养着。堂姐一伙人原路找过去,直到接近中午也没找着。那天天气特别地热,他们被太阳烤得跟虾串没什么分别。最后大家都放弃了,接受了小螺蛳失踪的事实。堂姐不知道该怎么跟黑夹克男人讲这件事,她拿着电话哭了好几回,总算鼓起勇气,拨通电话向他汇报了这一事故。黑夹克男人同样非常震惊,但他努力保持镇定,他安慰堂姐,也许小螺蛳只是一个人回家了,或者偷偷进电子游戏厅打游戏去了。他会跟老大哥联系一下的。到了下午,更不好的消息传来,小螺蛳并没有回家,老大哥十分生气,他命令黑夹克男人当天内一定要把他儿子带回来。晚上七点钟左右,堂姐接到黑夹克男人的电话,她欣喜地以为孩子找到了,却没想到电话那头告诉她:孩子被劫持了,对方是老大哥生意上的对头,他们肯定是谋划已久的,趁着这次的机会他们把孩子当人质,要求老大哥退出生意的控股权。得知消息的堂姐在电话旁边愣了好久。她心里升起了某种微弱的安慰:其实这还不是最坏的结果。最坏的结果是孩子永远找不着了。她问黑夹克男人:怎么办?黑夹克男人回答:只能谈判了。她说:不能报警吗?黑夹克男人说:绝对不行。她难过地挂了电话,当晚辗转难眠,到了凌晨两点左右,收到了黑夹克男人发来的消息。他说他睡不着,堂姐说我也是,不如去街上散散步吧。他同意了。他们约好在广场见面,那个蝙蝠形的青石板广场,里头的喷泉永远喷不出水的广场,就是堂姐和前男友经常骑车兜风的地方。当他们在花盆下相遇的时候,堂姐仿佛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巨大影子从半空飘浮而过。她想起了去年秋天的事情。黑夹克男人的头发有点乱,看上去像被捅了几刀的狮子。他拿出了烟,递给她。堂姐摆摆手,说自己也有,接着她掏出了自己的烟,是芙蓉王。黑夹克男人瞟了一眼,笑笑。我不太喜欢LuckyStrike的味道,堂姐说,跟我们家烧甘蔗的味道差不多。完后他们沉默了好一会,坐在黑色大理石台阶上,各自抽着自己手上的烟,凝视着黑暗。四周像组装起来的无形铁墙,把他们各自包围在里面。牢笼的棱角泛着灰绿色的光,把手伸过去,有种被割伤的痛感。堂姐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会有这样的感觉。他们一共抽到第十一根烟的时候(黑夹克男人抽得比较快,他掏出第七根时堂姐手上的第四根烟才燃烧了一半不到),堂姐把烟凑过去让黑夹克男人接火。她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你打算咋办?他深吸了一口烟,吐出来,说:大不了一命抵一命。顿了一下,他又说:没那么难堪。最多赔些钱,他们要的就是钱而已。我想过了,这账赖我,下半辈子给老大哥白干,做牛做马的还回去就是了。堂姐说:不行。账算我的。黑夹克男人说:别瞎说,你没份。堂姐着急了:祸是我闯出来的,我没有份谁有份?黑夹克男人说:怎么说孩子都是我监护的,我就是干这行的,出了事当然由我来负责。堂姐说:不行,这样好了,我们一人一半。黑夹克男人说:又不是分果子,你跟我抢什么?堂姐说:我良心过不去。黑夹克男人用手拍拍堂姐的肩膀:你还年轻,没必要蹚这浑水。你才十七……还是十八岁,瞧,我都忘了原来你这么年轻。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在湾子里捞鱼呢。堂姐说:人活那么久也没什么用,十七岁已经绰绰有余了。她说着,把烟头往地上用力地一掷。
两天后,堂姐刚在自己屋里用完午饭,正躺在床上看书,这时响起了砰砰砰的敲门声。她放下书起身走到门前,问外面是谁。外头一个粗厚的男声回答:别问那么多,你尽管开门。堂姐说:你要是不说是谁我就不开了。那男的说:小姑娘,别惹我们。他用了“我们”这个词。尽管他没接着说下去,但堂姐知道如果自己坚持不开的话,他可能要踹门了。堂姐屋子就只有一扇薄薄的木门,连外沿的铁门也没有,他如果硬要闯进来也不是什么难事。堂姐说:你找我有事?那男的回答:这么跟你说吧,我们老大不会对你怎么样,就想问你几句话。堂姐想了一下,说:好吧,那你们等一下。我换身衣服就给你们开门。堂姐没骗他们,她当时只穿着内衣。他答应了。于是堂姐迅速回身换了一件紧身的牛仔裤。她边换衣服边思考着该如何应对接下来的情况。她不知道对方是哪方面的老大,是孩子那边的老大还是劫持孩子那边的老大?虽然他们说得客气,但是说不定到时候进来了肯定会动手动脚。她摸了摸兜里的手机,她想给黑夹克男人打电话,但最后还是忍住了。她再次走到门边,小心翼翼地把门栓取下,开了一条缝。从缝里看过去,她看到了一丝橘黄的亮色。他们的领带。她把门完全打开,对面站着两个男人,前面那个块头较大的冲她笑了一下,似乎对她服从命令感到满意。他们一下子就冲了进来,并且不停地扫视着屋内。堂姐走到他们面前,努力使自己显得不那么慌张,但她发现自己的个头才到他们的肩膀。她从来没觉得自己如此弱小过。在学校里她总是坐在最后面,以一头的高度骄傲地俯视着同龄人。现在对象完全相反了。与她眼睛平行的前方只有那条橘黄色的领带,闭起眼睛,也许能闻见一种柠檬的香味,一种空气清新剂的味道。邱舜之,是不是你?块头较大的男人说话了。堂姐点了点头。有什么事?说吧。她觉得自己第一句话肯定要显得有底气一点。长得还算几分标致哈,他说,你认识王盛?王盛是黑夹克男人的名字。堂姐说:不认识。那男的说:挺能装嘛。堂姐说:真不认识,没听说过这个人。那男的干笑了一声,说:你们的事儿大家都看见的,装也没用。跟王盛一块鼓捣洋酒生意的,是谁?堂姐说:原来你说的是他,我一直不知道他叫这个名字的。洋酒的事儿我只是他找来帮帮手,跟他走得也不近,不熟。那男的突然发怒起来:你妈逼还装?他朝前走了一步,作势要动手。另外一位瘦高个拦住了他:先别急。瘦高个说起话来有种从容的气度。这时堂姐才注意到这个人,穿着一件银灰色西装,虽然瘦,但是骨架很大很有力。他四十来岁的样子,剪了一头齐整的板寸,头发多半已经开始花白。他冲堂姐仔细地瞪了一眼,脸上带着似有似无的微笑,说:小姑娘,我认识你。孩子们都认识你,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堂姐看着他默不作声,她似乎清楚面前这个人是谁了。瘦高个接着说下去:你也没必要再装下去了。孩子我们救出来了。这事我不跟你计较,虽然说,孩子是你弄丢的,但是王盛是我请来当保镖的,他拿了我的钱,账就得算在他头上。我不跟你计较,你也别瞎搀和。我也不想知道你跟王盛是什么关系,我这次来,就是想告诉你,你跟他不是一路人,你以后最好跟他撇清了,就像你刚才的回答一样,我很满意。怎么样?你好好想想。说到这里他点着了一根烟,吸了一口,把烟气全喷到堂姐脸上。堂姐后退了一步,说:你今天来就是想说这个?让我跟王盛撇清?瘦高个从喉咙里嗯哼了一声:怎么?堂姐说:那你今天找错人了。我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瘦高个咧嘴一笑:那样最好。堂姐说:你们还有其他事情?如果没有就请离开吧。瘦高个伸出手指,做出了一个擦嘴的动作,然后转过身去,我们走吧,他招呼大块头的同伴。那个大块头的男人朝堂姐瞪了一眼,说:下次最好别让我看到你们还在一块。否则——他挥了挥拳头,接着转身离开了。他们两个人走了大约有两分钟,堂姐才像是回过神来一样,她慢吞吞地蹲下身去,感到脑袋开始撕裂地痛。眼泪不住地从眼眶里溢出来,但是她没认为自己在哭。她一点也不伤心或者是害怕,这个时候她确信自己是没问题的。只是一种单纯的机械运动。堂姐在床上坐了一会,很想到阳台上切几块苹果来吃。但是她最终拿起来的是电话。她犹豫再三还是拨通了黑夹克男人的电话。听到他那头传来的声音时,她有种把电话摔出去的冲动。黑夹克男人问她出了什么事。你们老板来找过我了,她说,把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原原本本地告诉他。黑夹克男人沉默着听完了全程,仿佛电话那头什么都不存在。咱们以后别联系了吧。很久他才突然来这么一句。堂姐问他:真的吗?他给了肯定的回复。好,我也是这么想的,堂姐说。他一定还想说理由来着,但是堂姐立马挂掉了电话。
黑夹克男人大概是在五月底的时候突然失踪的。具体是哪一天就不清楚了。那段时间其实堂姐一直都跟他有联系,尽管没怎么见面,不过隔两三天都会打电话。但是那次他们隔了一周没有联系,也没有什么缘由,就是可能忘了这件事。等到堂姐想起来时,他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发信息也不回。去他住的地方,发现他已经搬走。联系他的朋友,他们也不知道黑夹克男人去了哪里。堂姐猜测他可能搬到外地去了,但是她还是每天把县城的街道都找遍了。她有种奇怪的感觉,黑夹克男人像幽灵般无处不在。实际上他还在场,只是以另外一种形式。一种空气中的水蒸气的形式,后来,某位朋友的消息证实了她的猜测。他的确不在这儿了,他去了深圳,在一家货运公司干活,待遇还不错。他肯定不是单单只为了偿还债务才离开本地的。但是其他原因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了。他的离开给堂姐提供了新的思路,堂姐觉得自己更有必要到外地去,尤其是在她这样的年纪,还有她这样的个性,家乡的一切已经让她厌烦。她跟爸爸说了自己的想法。只是换一个地方洗碗而已,她轻描淡写地说,但是爸爸知道她心意已决无可挽回。爸爸跟她说,去了外头,注意安全。注意安全这个词爸爸对她都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堂姐那次跟爸爸说了很多感激的话,以前她可不会这样的,那通电话让爸爸感觉堂姐“仿佛回到了过去五六岁的模样”。那时候堂姐在我们家寄居了两年多。爸爸是真的把堂姐当成亲生女儿来看待的,这点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只是我不像我妈妈那样把醋意说出来而已。我用了各种更加野蛮的方式去表达。我差点捣毁了堂姐十八岁的生日聚会。当时黑夹克男人还在场,炎热的夏天还没到来。不过他们那时候已经开始有裂缝了。我亲眼看见的。这次以庆祝堂姐生日为名义的家族聚会是爸爸提议的,地点选在海滩上,我们买了野餐布和各种各样好吃的。堂姐跟黑夹克男人一块来的。当时我们对黑夹克男人已经不那么抗拒了,甚至是把他当做堂姐的男朋友来看待,尽管我们都知道他不可能是。他们带了几箱美国酒过来。堂姐说今天一定要把这些酒喝完。我们则从黑夹克男人那里得到了一则消息:他们最近在销货。他们准备洗手不干了。那天他们跟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彼此之间几乎没有交流。我一直在偷偷观察着他们,尤其是黑夹克男人,他唯一一次在我的印象里如此清晰,再也不是一个模糊的影子。我觉得他确实非常迷人。他举手投足就像一个故事书里的侠客,要么就是某位逝世已久的国家领导人,当时他们对我来说都是崇拜的对象。大家围在一起切蛋糕的时候,我紧跟在黑夹克男人的身后,他高大的身影把我整个人都包裹进去。堂姐在我的正对面,她面露微笑地准备拿起刀往蛋糕上切下去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把早就藏好在手心的一把沙子朝蛋糕上面一撒,接着飞也似的跑开了。我跑出十步远的时候他们才反应过来,人群爆发出一阵愤怒的声浪。我几乎能听到其中也包括了妈妈的声音,她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会有这样一个举动。所有人都无法理解,包括我在内,我跑出了几百米远,确认没有人追过来,这时我才开始后悔,我不该这样做的,我怕可能堂姐永远也不会原谅我。那天上午我在一棵木麻黄树下躲了两个小时。接近中午时分,堂姐喊着我的名字过来找我,同行的还有黑夹克男人。他们沿着海滩走过来,从我待的地方经过,接着往前走远了。我屏息躲在树枝后面,隔着几米远的距离望着他们,犹豫着要不要走出来让他们发现。过了好一会,他们沿着原路返回,又经过了我藏身的树下,我听见了他们在争吵。他们吵得很大声,但是内容我听不懂。他们在海滩上停下脚步。正午的光晕在岸边的沙块表面浮动。这时黑夹克男人大声惊叫了起来:看,你没有影子!他用手指着堂姐脚下的地面。堂姐低头往脚下一看,忍不住笑了起来,她说:你也没有!黑夹克男人做出一个向后仰的动作,说:谁说的?看,这不就有了?堂姐走上去轻轻推了他一把,他很配合地夸张地挣扎了几下,接着摔倒在沙滩上。堂姐已经笑得直不起腰了。我静静地望着他们,感觉自己跟他们的这段距离是如此的近,同时又是如此的远。他们看上去就像是邻居家某位同龄的小伙伴。我的心里浮出了一种温暖而柔软的感觉,我很想加入他们,极其渴望。但是我最终没有从树底下走出来。那个极其短促、动人心魂的瞬间就这样溜走了。
这是我在那个夏天来临之前最后悔的一件事。
索耳1992年10月生,广东湛江人。现为武汉大学比较文学硕士研究生,高中开始创作,中短篇小说作品见于《长江文艺》《芙蓉》《小说选刊》《青年作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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