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勒克斯光照
2017-10-27骆阳
骆阳
1
我在拥堵的十字街口徘徊,天气热得离谱,就好像上帝想要撸串儿,于是在什么地方支了个大烧烤架子。我想如果李德再晚来三分钟,我就要变成韩式烤肉,淋上点泡菜汁,味道应该爆炸。
见到李德,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要破口大骂,可是仔细一打量,我的妈嘞,怎么是个帅哥!几秒思索后,我拿出化得面目全非的冰棍儿,说:“吃冰吗?”
李德把怀抱的大纸壳箱子放到地上,瞅了瞅我,然后又瞅了瞅冰棍儿,随即露出了一丝不容易察觉的嫌弃。
其实冰棍儿被我上上下下舔过三圈,我只是意思意思而已。我咬下一大口冰棍,感覺稍微凉快一点,含糊不清地说:“多少钱?”
“啥?”李德皱着眉瞅我,还呆了吧唧地用手挠了挠后脑勺。
“我问你,这些书多少钱。”我有些不耐烦。
“杂志一本一块,单行本薄的十五,厚的二十,但是今天我不收钱。”
我不是随随便便收别人东西的人,那会让我感到不安。“不行,你必须收我的钱!”
李德则岔开了话题,用了三分钟时间简述了自己的现状,大致是这样:我现在箍了牙套,再过一年,我就会变得完美。
而我早就看穿了这一切,我早就知道这家伙不是一般的自恋,送个书的工夫也得抓紧时间炫耀自己。
我把事先准备好的两百块钱塞给他,调头就走。
“你能搬动那么重的箱子吗?”李德在我身后喊。
我不太明白他这句话的深层含义,是要送我回家吗?“我不搬,我扛着。”我转过头跟他说。
剩下一脸蒙圈的他,傻了吧唧地站在原地。“哎!那啥!”他冲着我喊道。
2
天气好像是到了更年期一般,冷热不定,我站在学校正门门口等李德,险些冻成哈尔滨马迭尔。好在李德还算准时出现,上身一件灰色卷绒长款风衣,下身一条深蓝牛仔裤,脚上蹬着一双低调却不失态度的马丁靴。我就感觉迎面走过来一个欧美超模,大长胳膊大长腿,外加360度无死角谜之微笑——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没有女朋友的男生,那么所以,我觉得我应该离他远一点。
到这里,我觉得我有必要说一下这次见面的来由。就在我扛着个大纸壳箱子回到寝室的那个黄昏,李德给我发来短信,短信的内容极其肉麻:查莉莉,我俩能在一起吗?
我盘腿坐在晃晃悠悠的椅子上,阳光毒毒地从窗子照进,杯里的饮用水被光荡得细碎,玻璃缸里的斗鱼折射出旖旎的亮斑——我就感觉我好像在哪个电影里见过这一幕,而现在我就是电影里的女主角,枯黄的头发随便挽一个髻,水晶球一样的瞳孔里有深不可测的湖泊,脚趾甲长长的还未修剪,身边没有一个可以一起看电影的男生。
手机在我右手上打着转,我用很长的时间喝水,红墙上的爬山虎居然从窗缝蔓延进来,我好像住在透明的瓶子里,四面八方的光在我 身上汇聚,我的笑一定透着暖黄。我偷拿了下铺齐芷的口红攥在手里,站在大立镜前仔细地端详自己,手机在这时叮咚一响,打开看是李德发来的三张难过脸。
我把手机扔到我的床上,我在上铺,手机划出了一个漂亮的弧度。我对着镜子仔仔细细地涂着口红,大红色的妖艳里又有几分惊险的紫,这管口红是我最喜欢的别人的东西。齐芷说这是喜欢她的男孩子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我把口红放回室友的抽屉,然后重新回到立镜前,抹去嘴角一丝余赘,一切都显得完美。我爬上我的床,在手机上快速地摁出几个字:我是学生,还有三个月才成年,早恋让我们显得很俗,我们可以做好朋友,很好很好的那种。然后我用我的阿拉伯毛毯遮住脸,在床上滚来滚去。
于是就有了今天冷风中的见面,继而我领着他在我学校里瞎逛,其间他时不时地看我。我跟他说:“我是桂纶镁还是周冬雨啊?有什么好看的?”
李德又开始抠后脑勺,他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话,时髦而又独特的他一下子变得很傻。
我偷看过他的眼睛,那里有明亮的光,春初的风有些刻薄,每一个毛孔细微收缩,不知道明天又会是怎样的一种天气,我不敢确定我是不是真实地存在于这个世界,我时常想起自己站在立镜前涂麦克金尼口红的模样。
3
缓慢的周末吹着没有颜色的细风,路边的停车像是一只只慵懒的猫,我眯缝着眼睛看形形色色的路人。只有老年人会从我僵直而又蠢蠢欲动的手上接过那些废话连篇的宣传单,我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到他们对于这个世界的好奇,尽管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活得比谁都久。
那是我和李德第三次见面,我猛地抬起头,发现眼前的人并不是要拿传单的老头儿,心里有些窃喜又有些慌张。
李德皱着眉头说:“还有几十天就高考了,你居然在这里发传单?”
“实在学不进去了,出来活动活动换换脑子。”
李德显得有些黯然,他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那你就找我呗。”
我咬着嘴唇上的干皮,心里有些虚,虽然我们不是在谈恋爱,但我也想抹着麦克金尼口红,漂漂亮亮地见每一次面。或者是香费尔德,再或者是粉红甜蜜的巴巴顿。不过我还是觉得后两种太过于昂贵,只有去迪拜捡破烂才能够凑齐那么多该死的钱。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总是在关键时刻掉每一条不该掉的链子。
而李德再没有说话,他直接拽住我的胳膊,让我跟他去吃午饭。
我却说:“神经病啊,吃什么午饭,老板交给我的活儿我还没干完。”我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我就觉得李德会被这样的我折磨得完全失去耐心,从而调头就走徒留我一人原地颤抖凌乱。
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触目惊心的帅哥都有着一套让人匪夷所思的审美观,如果他再有那么一股倔驴般的执着劲儿,那就绝对是个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的极品。李德扯过我手里的厚沓宣传单,全部撕两半,然后信手扬在空气里。我看着绿色的纸片打着旋儿降落,心底一下子笑出了声,感觉脸上落着几块蝴蝶一样的亮斑。
4
我们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三分狗血七分梦幻,剩下九十分的期盼全都扎扎实实地淹没在平稳而又微悸的生活里,我也几乎就是在那一瞬间,觉得自己有些喜欢他,想让他留在我身边,久一点,再久一点。endprint
我在模糊的季节穿过这座城市的每一条街道,也总是假装让自己漫不经心地伫立在杂乱的路口,我不会告诉李德其实我的目光一直在搜寻他。我穿着老款回力鞋,鞋带和帆布脏得看不清鞋子原本的颜色。有时我也会想起李德跟我说过:沙漠正在以惊人的速度靠近着这座城市,用不了几年,如果你还没有离开,我还要去大街上找你,那就太难了,每个人一副防尘面具,况且你还那么矮。我说:你可以低着头,找一双最脏的鞋子。鞋子这种东西,越脏越有范。
后来的某个周末,我在呼得木林大街散步,碰见了李德。之前李德跟我说过每个周末都要在家复习书本。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实在学不进去了,出来换换脑子。”他看着我,魁梧的身躯遮住了太阳,踏实的影子仔细盖住我。他伸出一只手,冰川被暖流融化開来,潮汐在无际的蓝色里沸腾。我伸出我的手,李德钳住我说:“我们去响沙湾植树吧!沙漠正在以一个惊人的速度靠近着这座城市,如果你高考后还留在这座城市,那我就一定要轻而易举地找到你。”
我忘记了大巴车行驶的路向,偶尔颠簸,也有光从未遮严的窗投进,李德的睫毛每一个根都闪闪发亮。这一次我没有晕车,李德撮着我的一缕头发目不转睛地除分叉,我一动不动,生怕打扰了这样让人心疼的时光。头发是极细的,它是人体为数不多不生神经的零件,可是我却能感觉得到他指尖的温度,连带着的,还有心跳的韵脚。
那是我们认识的第二个月,高中最后一个学期过了一半,我们见了不过十次面。我感觉我和他认识了两百年,当他跟我说沙漠吞噬城市的时候,我就会想很多以后的事情。我会想,他是否会用心把我留在这座不入线的小城市,让我安安稳稳不想去外边的世界?我会想,如果我们结婚,买手动挡还是自动挡的小轿车?我会想,在一起之后的周末是自驾去平遥古城还是散步到赛汗塔拉喂鹿?
每一次见面,他都送给我好几件小礼物,而这一次,当大巴车快要抵达目的地时,他拿出了一管崭新的麦克金尼口红。
5
我出生在1997年秋,在新疆做生意的叔叔听闻喜讯一路快马加鞭往东北返,哪成想在行进迟缓的火车上,被一伙扒手盯上。整整两大旅行包的好玩意儿付之东流,唯独一条盖在叔叔身上的毯子留了下来。叔叔灰头土脸回到家,喝得醉醺醺去看破壳不久的我。他低着头,把毯子给我妈,说:“给侄女的。”然后伸出满是酒气的嘴巴愧疚地亲了我一口。我想叔叔就是致使我这些年一闻到酒味就要死的罪魁祸首。我从小学四年级就离家念书,那条老土但从来都不会过时的毯子一直在我身边,我叫它阿拉伯毯,全称阿拉伯巴啦啦能量毯。所有风格出奇的东西在我这看,都是阿拉伯的。
在我和李德相识的第100天,我把阿拉伯毯连同所有他送给我的礼物都装进了一个大麻袋。我扛着麻袋步行了几千米,又倒了两趟公交,风尘仆仆地到了李德家门口。是的,我们分手了,不,我们根本就没在一起过。
我要把他送我所有的东西都还给他,并附赠一条阿拉伯巴啦啦能量毯。它装载着我的幻想和梦境,边边角角有我蹭上的麦克金尼口红。它的确很脏,整整18年和我一起从不安中苏醒又在很多个大雨天安稳入睡。我承认,我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我从未跟任何人说过,我爹也连同那两个大旅行包一起消失了。我不知道1997年除了我出生,其他具体还发生了什么。
李德把我拉进了他家小区门口的杂碎馆子,我要了一大碗杂碎面却只吃了两口,李德抱着那碗乱七八糟的米线吃了好久。临末了,我说:“这些东西还给你。”我把包里的矿泉水放在桌上一瓶,又去结了账,我想我该走了。
季节已是深夏,人们散落在街头,夕阳余晖照得很暖,路边的烧烤摊已支起,一群老头围着一盘象棋吆喝着。我还曾幻想以后嫁到这里,带着我和李大头的娃娃李小头蹲在街边吃冰棍。没错,李德的头很大,我平时就叫他李大头,这样很亲切。不过现在我觉得他的大脑袋里装的都是屎。不然怎么会突然跟我说要和别的女孩儿结婚,才23就想进坟墓吗?
我可能真的不属于这里,这是另外一个世界。我低着头走,回力鞋依旧脏得面目全非,前些日子李德给我下单了一双新百伦,可是该死的店家过了好几天又说那款断货了。
大长胳膊大长腿,360度无死角谜之微笑,无论寒冬酷暑,都比格力空调还给力。回想着,回想着,天就黑了,我的眼睛居然湿了,街上的霓虹亮得精彩,我没有再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在突然陌生起来的街道上跑了起来。
春天的响沙湾,黄金沙砾在闪烁,树林里刮出暖暖的风。我眯缝着眼睛,一会儿看风,一会儿看李大头。我掏出兜里的麦克金尼口红,仔仔细细地涂,李大头就是我的立镜。我看见了最美的自己,看见了沙砾在风中舞蹈,看见了绿洲开始蔓延。
“你为什么送我麦克金尼口红?”
“我觉得,你和它很搭调。只有你。”
6
九月初的北京,穿过地下通道时突然下起了暴雨,有流浪歌手靠着墙角唱歌。我突然想起,这个时候李德应该在北京上考研课。
我给他发微信:你在北京吗?出来吃个饭?或者我去找你?
他隔了好久回我:忙。
我回:我正好在10号线,到你那里只要半个小时。
他又隔了好久回:真的忙。
我再一次掏出麦克金尼,仔仔细细地涂了一遍,这个动作我已烂熟,但是我仍然需要一面镜子。我走近流浪歌手说:“嗨!哥们儿!我这口红涂得怎么样?够完美吗?”
流浪歌手先是一脸疑惑,然后傻不拉唧地说:“完美,异常完美!你的口红什么牌子,超有戏,我要给我女朋友买一支。”
我冷笑了一声,说:“麦克金尼。不过我劝你死了这条心,这管口红只有我能驾驭。”
我转过身,走到他对面的墙边,蹲下来,拉开背包的拉链,取出两本李德送给我的书,一本是麦卡勒斯的,另一本是罗曼罗兰的,我卖力地喊着——“免费送书”。地下通道里避雨或者是路过的人都用惊悚的目光瞅我,好像我是从雷峰塔里逃出来害人的女鬼。
大抵过了半个多小时,一个看样子十来岁的小姑娘唯唯诺诺地走过来。“姐姐,这两本书是免费送的吗?”她戴着美羊羊发卡,涂着粉红色的唇蜜,他的爸爸站在他身后,看起来是个很有意思的爸爸。
我笑得很开心,我说:“小妹妹,这两本书你读不懂的哦。”
她回头看了看她的爸爸,又看了看我,说:“姐姐,我爸爸会帮我的。”
我看到她的爸爸对我笑了笑,我说:“那好吧,小姑娘,它们就归你了。”
我背上书包,走到流浪歌手面前说:“我还是觉得巴巴顿更适合你女朋友,不过你还得在这弹300年吉他才能行,你能坚持下来吗?”说完,我走出地下通道,冲进雨里。
我想起了那一天,我和李德吃完饭,准备一起走一段路就各自回。李德箍着牙套,牙上塞了很多虾壳,他的心情似乎很糟糕。而我又不小心摔了他的手机,他一直在跟我说:“我虽然买了新的手机,但这个旧的,我要给我妈用。”
他一个人愤愤地离开,我跟着他的行径,默默地走了好久。过了好几个红绿灯他都没有回头。他曾经说过,我过马路的时候不长脑子,而这一次再也没有人提醒我要有什么车撞上我。我看着他走进单元门,然后就绕了一个圈坐上了回学校的公交车。期间我去了吃杂碎面的那条街,那里还有下象棋的老头和整天不收的水果摊,只是那里从来都不会有带着李小头吃冰棍的查莉莉,只有一条孤单的狗。
7
400勒克斯是日出时的亮度,当某个人出现如日出照耀,世界多少会显得有些不现实,那就是温暖的力道,轻轻杂糅进生活。
同时,400勒克斯也是日落时的亮度,洒脱放下,回忆才美好。不管怎样,我还是用力喜欢过啊。
在那我们好像有说不完的话
我能和你一起消磨时间吗
我的脉搏在狂跳不止
我们总是会来这
得到了很多不能做的而不是消磨时间
你又一次载我,把我接回了家
我又一次把头伸向了窗外
我们的充盈像我们喝的酒的瓶子
你把手腕放在方向盘上
说我们要从这里出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