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土地新政求解
2017-10-25
今日中国·中文版 2017年10期
近日,随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建租赁房”新聞的持续热传,这句话成了很多城中村人的口头语。2017年8月28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方案称,根据地方自愿原则,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这一改革影响深远,也充满未知。正如专家所说的那样“土地改革的逻辑是小步快走,先找到一个突破口,慢慢拱出一条路,有了路就有办法,有了办法就有结果。”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