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企业环境信用承诺
2017-10-24贺震
文|贺震
大力推进企业环境信用承诺
文|贺震
在前不久环境保护部召开的部分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装、树、联”座谈会上,环境保护部翟青副部长希望所有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依法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即“装”)、在厂区门口树立大家能看得见的电子显示屏(即“树”)、把实时监控数据与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即“联”),向社会大声喊出“我是环境守法者”,并欢迎任何单位、任何人员、在任何时间去监督检查。
让企业大声喊出“我是环境守法者”,其实质是让企业向社会做出庄严的环境信用承诺。俗话说,“劝将不如激将”。近年来,江苏省在环境管理中探索和推行环境信用承诺的实践证明,这是一种挖掘企业环境自觉、激励内在环境守法动力,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履行企业环境社会责任,节约环境行政监管成本、提高政府环境执法效率的极好办法。
推行环境信用承诺,让企业大声喊出“我是环境守法者”,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也是构建以环境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环境监管体系的有益尝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环保领域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环保法规定,“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对环保领域信用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无形的力量。通过不断强化环境信用对企业的约束作用,有利于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推行环境信用承诺,让企业大声喊出“我是环境守法者”,相当于企业自己给自己套上了“紧箍咒”、树立了一面环保法律警示墙,有利于企业树立环境法律信仰、促进自我约束。当前,无论是从环境保护部组织的京津冀及周边城市的环保强化督察,还是从各省市组织的环保督察看,抑或是各地环境保护部门组织的日常环境监察,以及大量的环境信访看,在“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两年多后的今天,企业环保违法现象仍然经常地、大量地,甚至普遍地存在着,企业环境守法远没有成为常态。严峻的环保执法现实告诉我们,仅仅依靠单向的强力监管和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并不能切实有效地消除企业环境违法现象。必须唤醒企业的环境自觉,变“要我守法”为“我要守法”。我国俗谚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在传统文化氛围中,信用的约束不仅来自外界,更来自我们的自律心态和自身的道德力量。让企业大声喊出“我是环境守法者”,有利于推进行政强力要企业守法向企业自觉守法的转变,有利于降低环境行政监管成本。
推行环境信用承诺,让企业大声喊出“我是环境守法者”,如同我们的党员干部在关键时刻喊出“我是共产党员……”一样,显示“英雄本色”的勇气与底气,树立旗帜、指引方向,为企业环境守法注入正能量。从日本等国家的实践看,企业在进行环境承诺时,通常会严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最起码的是达到或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信用是现代社会企业无法或缺的无形资产。企业喊出了“我是环境守法者”,必将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实现环境守法。否则,无异于昭告社会“本企业是说话不算数的骗子”。这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不愿出现的局面,也是任何企业都付不起的无形代价。“说到做到,不放空炮”。企业喊出“我是环境守法者”,在彰显企业环境守法底气的同时,有助于促进全社会树立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信心。
推行环境信用承诺,让企业大声喊出“我是环境守法者”,使得企业为了自证守法、自证清白,必将更主动、更全面地公开环境信息。客观上,将方便公众监督,赢得公众信任,从而解开邻避效应这个心结。心理学告诉人们,隐秘能勾起人们的好奇心,引导人们探求真相。但同时,往往也诱使人们猜疑、不信任,甚至“敌视”。藏着掖着、不公开,即使没问题,人们也会怀疑有问题,“捂得越紧”越让人怀疑其中包藏祸心,有着不可告人的勾当。而开诚布公,让数据“见光”,欢迎公众到现场监督,哪怕环境行为不是那么完美,环境管理中存在一些瑕疵,甚至偶尔没有稳定达标,也会体现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担当,树立良好的正面形象和商业信誉,赢得人们的理解、信任和好感,有利于构建社区与企业良好的互信关系。
可见,开展“装、树、联”,鼓励企业大声喊出“我是环境守法者”,牵住了挖掘企业环境自觉、激励内在环境守法动力的“牛鼻子”,综合效应非常明显,是一着“高招”、“妙棋”,不仅应该在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中大力倡导,而且在所有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中都应积极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