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产学研合作模式比较
2017-10-23薛贯鲁
薛贯鲁
一、国外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办学模式现状
以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不断增强区域技术创新能力,是当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作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创新要素效率的主要战略路径,而且产学研结合水平不断向纵深发展,合作层次不断提高,合作模式不断创新,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1、美国政府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产学研结合创新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它制定有《拜杜法》、《史蒂文森—威德勒技术创新法》和《国家合作研究法》等,明确了产学研结合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确保了产学研结合主要政策的落实。同时,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就陆续制定了多个促进产学研结合的计划,如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体开发的先进技术计划、合作研究机构的计划以及支持中小企业与大学和研究机构合作的计划,这些计划的实施则大大缩短了科技成果转化为新产品的周期。美国政府持续多年的经济增长、科技实力不断强大莫不与此相关。近几年,美国的研发经费约占GNP的2.6%,而2000年已超过2500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
2、英国历任首相都很重视产学研结合,撒切尔夫人执政时就要求英国的科技界要走出研究室,并同工业界密切结合,科学家要具有工业概念,实业家要具有科学头脑;梅杰首相和布莱尔首相都要求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进行深入合作,以重新确立“英国科技产业的国际地位”,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推进产学研结合创新、致力于研究成果的产业化。正在实施的“联系计划”,由政府12个部及各个研究理事会参与和支持,“联系计划”的项目要由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申请,合作承担,政府至多提供50%的研究和开发费用,其余由企业承担。
3、日本政府是产学官结合的创始者,早在上世纪60年代初就开始运用多项政策,鼓励和引导大学、研究机构和产业界进行合作,推进产学官协作的发展,上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了科技立国的口号,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日本政府积极推进产学研一体化进程,把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的科研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如受托研究制度、共同研究制度、奖学捐赠金制度、共同研究中心等,有机融合起来,进行实用技术攻关。在推进产学研一体化进程中,日本政府还十分注重提高技术开发的层次,使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的周期越来越短。
4、韩国政府主导“产业实体、大学、活动研究所、政府间的相互合作”的“产、学、研、官”一体化特色鲜明的模式。大力提倡职业技术院校与企业合作,将产学合作“写入”法律。韩国政府非常重视企业在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作用。《产业教育振兴法》规定,产业界要积极协助学生现场实习,职业学校学生现场实习要义务化。韩国成立了由地方自治团体、学术界、产业界及民间代表组成的“产学合作教育协议会”,对学校和企业进行控制和监督。
政府明确规定,支持职业教育的企业可在经费上享受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办学,大力扶持产学合作教育。政府以承担还息责任的方式允许学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来改善办学条件。1994 年一次就贷 1.3 亿美元,主要拨给专门大学等高等职业教育。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韩国共接受了 11 次、合计总额达 8 亿美元的世界银行贷款,其中相当大的比例用在了高等职业教育领域。
二、发达国家校企合作机制及启示
1、发达国家校企合作机制共性分析
纵观发达国家校企合作机制,其共性是这些国家校企合作都注重实践、企业与学校沟通较顺畅、人才培养途径灵活多样。对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借鉴意义可概括成:①以学校为主,企业适度参与,它是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取得成功的关键;②政府在产学研互动中发挥协调、统筹和推进作用,它是发达国家产学研合作的重要保证;③企业家参与人才培养,它是发达国家实施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④学校与校办产业联手,把校办企业推向市场,可为学生提供最接近职业环境的实训场所,它是发达国家实施校企合作的重要路径;⑤各国职业教育政策和法规普遍对政府、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企业、学校、公民个人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职责、权利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可操作性和制约性强,它是发达国家实施校企合作的政策法律保障。
2、发达国家校企合作机制启示
对国外较有特色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分析发现,以下做法对我国技工教育校企合作颇有启示。一是教室就是实验室,学习环境与工作环境尽可能融为一体;二是继续施行学分制,为校企合作提供条件;三是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桥梁和监督作用,并规范校企合作的过程管理;四是吸收企业家参与人才培养,转变企业家参与职业教育浮于表面的形式主义,真正发挥校企合作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的机制构建的对策
1.准确认识企业与高校在产学研活动中的定位
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更多地考虑如何解决工程层面或技术层面的问题,关注在5年内企业“生产什么”的问题,包括产品研发、技术改进等工程和技术问题;高校进行的研究活动,更多地在于解决科学层面的问题,为帮助解决企业中长期科学研究成果如何产业化的问题,以及企业“探索什么”的问题,包括机理研究、前沿性的研究领域;而产学研合作,是工程、技术和科学相结合的问题,为解决科学技术在企业工程上“明天应用什么”的问题,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科学转化为生产力的直接体现者,也是企业自主研发和高校的基础研究之间进行集成创新的体现者。因此,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在产学研结合活动中都明确了企业与高校的定位,强调企业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与资源優势,使结合协同化和集成化,形成技术创新上的对接与结合。
2.正确和积极发挥政府的公共职能作用
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都扮演着积极的角色,区别只是在于政府的干预程度不同,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政府干预程度较大,甚至可以认为是“官产学研”的合作创新,而美国和德国的政府干预程度则相对较低。各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在促进产学研合作的过程中,通过制定各项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区域内的企业、院校、研究机构及后援机构建立和密切正式的合作关系或非正式交流关系。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