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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财政支农资金 开启农业产业扶贫新路径

2017-10-23刘永和陶德华

南方农业·下旬 2017年8期

刘永和++陶德华

摘 要 财政支农资金是农业基础地位政策的体现与农业投入的有效实现形式,在改善农业发展环境、增强农业综合实力、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促其发挥更大的农业产业扶贫功效,沐川县黄丹镇通过长期的实践探索,总结了财政支农资金有效利用的可行举措。

关键词 财政支农资金;农业产业扶贫;资产股权量化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7.24.027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产业地位与独特的弱质性行业特征,决定了国家政府需对农业发展给予支持。作为政府对农业扶持最直接、有效的手段,近年来我国每年的财政支农投资规模达2 000多亿元,数量庞大的财政支农资金如春天的甘霖,使得辽阔的农村大地生机蓬勃。但受多因素影响,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率低下,严重阻碍了其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与农民增收中的积极作用。

沐川县黄丹镇山田村幅员面积4.9 km2,有8个村民小组,农户352户928人,其中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27户96人。2015年以来,山田村党支部和村委积极探索,有效整合各种资源要素,采取“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权、农民变股民”资产收益模式,通过折股量化、按股分红,盘活土地资源,用活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调动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实现农业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夯实产业基础,增加贫困户经济收入,走出了一条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的新路子[1]。

1 端正思想认识,创造良好环境氛围

通过召开乡镇、村级会议,使涉农部门意识到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利用的作用,了解整合范围与重点,为工作的开展统一思想。开展培训,依靠现场参观、集中讲解、操作示范等手段,有针对性地进行实用技术推广,提高农民科技意识与致富信心。积极推进项目试点与主导产业引领,催生一批由种植、养殖至产供销彼此结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利用营造良好支农资金整合利用氛围。

2 资源变股权,盘活土地资源

2015年3月,由黄丹镇山田村党支部、村委会牵头,结合该村藤椒产业基础现状,成立沐川县都得利藤椒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坚持农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农民土地承包权不改变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至今合作社已发展会员263户(其中贫困户27户),按每667 m2土地经营权入股折资4 500~5 000元,已折资入股土地经营权220 hm2,折土地股3 168股,其中27户贫困户入股土地19 hm2,折股土地股280股。目前,由合作社集中经营种植藤椒147 hm2,刺梨68 hm2,有效解决农户分散种植存在的种植技术差、管理水平低、单产低、产品质量差、市场销售难、农户收益低等问题,实现土地经营权合理流动,提升了土地收益,促进了农户增收。

3 资金变股权,聚集分散资金

山田村积极用好、用活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股权,撬动了村集体资金、个人资金、社会资金入股合作社,放大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目前,合作社将2015年财政补助资产收益扶贫试点资金120万元、形成固定资产86.5万元,按5 000元/户为1股,量化给贫困户

11.5万元,设立贫困户优先股23股,剩余资产75万元,按土地股份356元/股平均量化到合作社所有成员,共量化到成员150股;将2016年财政补助资产收益扶贫试点资金

120万元、形成固定资产100万元,全部量化给27户贫困户,每户股权量化固定资产37 037元,按年1.5%实行保底分红,户均年股权分红556元。

4 农民变股民,拓宽增收渠道

农民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后成为股民,不再直接从事土地经营,按享有股权参与收益分成,出现了三大变化。一是按股分红,增加财产性收入。目前,合作社拥有股权总数3 746股,其中土地股3 168股、资金股6股、资产股572股(其中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股

373股),2016年藤椒投产收益20余万元,未分配,进行再投入扩大生产。二是设立优先股,促进贫困户脱贫[3]。目前,27户贫困户拥有土地股280股,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股权223股,特别是将资产股轮流归贫困户周转使用至脱贫,长期收益,放大了扶贫效益。三是加速劳动力转移,增加工资性收入。大量劳动力从土地禁锢中解放出来,转向从事二、三产业,合作社组织本村剩余劳动力41人,建立劳务服务队,全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通过在合作社务工、统一组织外出劳动服务,2016年实现劳务收入49.25万元,2017年预计实现劳务收入50万元。

5 经营方式转变,促进产业发展

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有效地转变土地经营方式,实现土地经营权的集中运作和效益提升,有利于现代农业加快推进。一是提升组织化程度。土地经营权入股,在保障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不变的前提下,打破了地域界限和农户分散经营方式,推动土地有序流动和适度集中,全村土地由合作社统一规划、整体布局、集中经营,实现农村土地由家庭经营向合作经营、民主管理转变。二是加快现代农业科技推广。合作社专业生产、标准化建设、产业化经营,产业区域生产道、蓄水池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现代农业机具统一购买、集中使用,有效地发挥合作社的纽带作用。三是提升产品品质。立足本村的自然条件,广泛进行调查论证,选择发展藤椒、刺梨特色产业213 hm2,实现产业选择精准、发展尊重民意,集中连片、规模经营,有利于培育農业特色品牌,夯实产业扶贫产业基础,为贫困户持续增收提供保障。

6 全面开展资金监督检查、加大绩效考评力度

需充分依靠财政监督检查、投资评审与审计等多方力量,强化对关系重点事业发展、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更易发生漏洞的项目与环节的监督评审,严厉查处资金使用管理上的挪用、挤占、截留与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同时,需拓宽绩效考评范围,建构全方位、立体化财政支农资金考评体系,建立和公共财政彼此适应,增强政府管理效能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主、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此外,还应制定与完善支农资金动态追踪问效机制,促绩效考评制度建设,保证财政支农资金真正得到有效利用。

7 结语

各级政府与部门需从农村工作大局着手,合理安排支农资金,进一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每分钱均用到实处,促其在农业产业扶贫中发挥更大作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农村经济。

参考文献

[1]张迪.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2):6-9.

[2]杨嘉芬.财政支农支出对农业经济增长的效应分析[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6.

[3]张春龙.山西财政支农分析与对策建议研究[D].晋中:山西农业大学,2013.

(责任编辑:赵中正)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