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意见推进水土保持新发展
2017-10-21孙正文贾王英
孙正文 贾王英
摘要:结合实施,对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内容进行研究,同时在阐述生态文明建设在国家发展中重要性的基础上,对水土保持应采取的新举措实施要点进行研究,希望分析后能够给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意见;推进;水土保持;新发展
对于中央政府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发表的意见,水土保持部门要积极落实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我们必须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来看待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在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不同功能区的水土保持对策措施的推动作用,在新型城市化建设中,通过新的城市水土保持法规和新技术促进发展,通过管理生态清洁的小流域建设美丽的村庄。水土保持项目实施的行政许可对于水土资源节约工程的开展非常重要,同时也需要构建严格的项目措施,我们工作的重心应当稍微偏向于治理水土流失项目,将水土流失作为工作的重点才更有利于保护生态系统,维持生态平衡。
一、生态文明建设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
我国在发展的过程中,生态文明的建设能够提高我国环境水平,同时也是代表我国对位展示的一个窗口,基于此,在实践过程中,需要做好生态文明的建设,从而促进我国的长远发展。
(一)生态文明建设对国家发展方向有着重要作用
中国的资源状况目前有三个方面。一是人均资源占有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如我国的耕地资源人均占有量处于较低水平),二是严重的环境污染(如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等比较严峻),三是退化的生态文明系统(如森林不足、草地退化、土壤侵蚀、荒漠化等)没有发展趋势从根本上抑制国家生态环境的整体恶化。三方面的发展趋势使得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而我们在打破经济发展瓶颈期的过程中要注意到发展中存在的几个矛盾,一方面,人们所需的自然资源量远远大于当今存在的自然资源,这就限制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在不断前进发展的过程中,生态文明的建设却没有及时跟得上经济发展步伐。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解决。
(二)开展水土保持工作需要从战略高度出发
事物的发展需要有必要的载体,生态文明的建设是一样的。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对象,土地是载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需要考虑各种发展因素,并将各个方面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对生产、生活、生态等方面的改造以达到十八大报告中要求的高标准。自然资源目前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约束加紧,这就要求我们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以自然资源现状为出发点来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同时,水土保持对生态文明建设也有重要影响,就此我们应当形成新的发展措施与规划,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二、水土保持应采取的新举措
(一)划定水土保持生态红线
在能源、水和土地等战略资源的管理中,有必要划定一些必要区域的生态红线。早在2010年,国务院就对一些国家级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了科学的规划,在整体的规划方案中,共有25个功能区,国家将这些生态区划分为四种类型。有4种水土保持类型和6种风沙固定类型,7种生物多样性保护类型和8种水源保护类型。对生态区通过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方法来实施不同的保护以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同时在国家的科学规划中,对于一些重点治理区和预防区进行了划分,涵盖了预防与治理及划分生态红线等各方面的内容,在不降低生态功能和不减少水土资源面积的情况详细,期望通过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来达到国家下达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二)国家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应把水土保持作为一项严格的考核指标,落实责任机制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必要将与生态发展和经济发展相关的各种数据指标纳入综合社会发展体系。评价体系的指标应该多样化,并在很多方面进行评价。水土保持工作的方向应根据有关法律进行规划和定位。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建设,因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不容小觑。水土资源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人类发展所必需的物质资源和物质。要想要保持好生态资源,我们首先需要做的事情便是保护好生态环境,这样才能够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水土保持在资源、环境领域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因此我们更应当切实落实中央提出的要求,将有关水土保持的各项数据指标加入到已经建立起或即将建立的评价体系中,多样化评估系统的内容,使目标多样化,并改进系统。同时提高数据的基础性与科学性,建立起专业的分析机构,根据实时数据及时调整战略,因地制宜制定发展措施。
(三)強化领导的责任意识,实施严格考评
要贯彻中央的要求,建立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体系。对落实任务比较好的相关领导及负责人进行奖励,同时对无法恪守职务的负责人进行批评与惩罚,严格管理。将水土保持责任纳入管理体制,严格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及时提醒和谈化批评,对于不能及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违反生态文明建设科学要求,严重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责任人,必须及时追究责任;对不因地制宜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盲目决策的负责人,要严肃处理整改;对不遵守职责,不作为或者不负责任的人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督责任。
(四)加强监察管理,建立完善的督察制度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保证,建设生态文明
法律作为国家之本,在保护生态环境时也必不可少。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运用法律保护和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相关监督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制度,严格执法,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如法律监督、行政监察等。在监察过程中,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企业,立刻进行查处治理,绝不容忍与姑息任何的违法行为。同时,在有关开发自然资源方面,设立严格的开发与管理制度,加强对生态开发区的监管。明确各层领导人员的职责与使命,将权利与义务结合起来,杜绝无作为胡作为行为的出现,同时加强监管,严格拒绝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结语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水土流失多产生于各种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带来了许多不可逆的环境危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贯彻中央的要求,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督和执法。向各部门下达了命令,对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减少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面对已经出现的由人为原因造成的水土流失,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从源头上处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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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云南润滇节水技术推广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