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
2017-10-21牟维鹏
牟维鹏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上市公司作为国民经济运行的中坚力量,有义务向利益相关者披露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文章以2015年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现状为研究切入点,在此基础上以2015年沪深两市667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为研究样本,对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最后结合描述性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的结果,提出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措施,有效地提高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水平。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in China, the listed companies have become the backbone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and have an obligation to disclosure their social responsibility fulfillment situation to stakeholder. Firstly,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listed companies in 2015, and then does the descriptive analysis, correlation analysis and regression analysis of the influence factor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listed companies with the research sample of 667 listed companies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s of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and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in 2015. Finanly,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listed companie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which may strengthen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listed companies combining with empirical research results.
关键词: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社会责任;影响因素
Key words: listed company;information disclosure;social responsibility;influence factor
中图分类号:F832.51;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32-0218-03
0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占重要地位,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等概念渐渐深入人心。例如,2012年的“毒胶囊”事件,2013松花江吉林段发生的严重水污染事件,2015年天津市滨海新区的爆炸事件等,都迫使企业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虽然我国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和影响因素还需要深入研究,本文将通过实证研究,着重研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
1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
上市公司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是向利益相关者展现其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有效证明。润灵环球责任评级(RKS)分析了2015年年报披露期内,深沪两市701家A股公司披露其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含可持发展报告)[1],主要对发布数量、上市地点、发布意愿以及行业差异等因素进行统计。
1.1 发布数量
2015年年报披露内,沪深两市共有701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其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含可持续发展报告),2014年为681家,同比增长2.9%。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701家上市公司中,416家为上交所上市公司,285家为深交所上市公司,A股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数量稳步增长。但不可忽视的是,仅有约27%的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整体披露比例仍处较低水平。
1.2 上市地点
2015年701家A股701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其中416家为沪市交易所,占59%;285家深市交易所,占41%。显然在上海上市的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数量要多于在深圳上市的企业。
1.3 发布意愿
2015年701家披露CSR報告的A股上市公司中,应规披露的企业有408家,比2014年多3家;自愿披露的企业有293家,同比增长6.2%。2015年上交所有416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CSR报告,同比增长4.3%;此外自愿披露CSR报告的公司有104家,自愿发布率为25%。2015年深交所有285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CSR报告,同比增长1.1%;此外自愿披露CSR报告的公司有189家,自愿发布率为66.3%。
1.4 行业差异
2015年已披露的CSR报告按行业分为22类,其中机械、设备、仪表制造业CSR报告披露最多,金属、非金属制造业及石油、化学、塑料、塑胶业随后,其他制造业披露最少。从总体行业分布来看,责任风险高发的资源型、污染型等行业披露CSR报告均较多,一定意义上说明上市公司注重对利益相关方所关注社会责任重点和热点的回应。endprint
2 上市公司社會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设计
2.1 研究假设
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众多影响因素中,公司规模、董事会规模、股权集中度、行业性质和上市地点等因素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程度较大,为了进行实证检验,提出以下假设:公司规模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董事会规模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股权集中度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重污染行业公司倾向于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披露水平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2.2 变量定义
本文拟建立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CSRI)作为被解释变量[2],依据前文所提出的5个因素设置解释变量,即公司规模(SIZE)、股权集中度(JZD)、行业特征(INDUS)、董事会规模(BSIZE)和上市地点(SH)。变量含义如表1所示。
2.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数据选取和讯网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评分和国泰安数据库网站上667家上市公司2015年年报,将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出所需的社会责任信息。但在样本选取过程中,对于ST、综合、金融和保险业以及有用数据缺失较多的企业不予以考虑。
2.4 模型建立
为了深入分析每一个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影响程度,以CSRI为被解释变量[3],SIZE、JZD、INDUS、SH、BSIZE为解释变量,构建如下多元回归分析模型,采用SPSS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处理:
CSRI=?琢+?茁1SIZE+?茁2JZD+?茁3INDUS+?茁4SH+?茁5BSIZE+?滋
2.5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选取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667家的2015年年报作为研究样本,分析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与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并据以得出研究结论。
2.5.1 描述性分析
参见表2,在667个研究样本中,社会责任报告指标最高分为84.36分,最低分为19.42分,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差距较大,说明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质量差异性较大。全部样本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均值为32.7567分,说明社会责任报告整体处于中下水平,报告披露质量不高。公司前10名股东的比例之和的平均水平58.69%,即集权度相对较高。董事会规模指标最大值为19,最小值为5,均值为9.29,符合《公司法》中的相关要求。其他各解释变量,样本取值的波动较小,比较稳定。
2.5.2 相关性分析
通过相关性分析,检验各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参见表3,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与公司规模、股权集中度、董事会人数、上市地点在1%的水平上成显著正相关,而行业性质在5%水平上成显著正相关。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分析中,股权集中度、董事会人数和上市地点与公司规模在1%水平上存在显著相关性。各解释变量之间最高相关系数为0.257,说明各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对回归模型影响小,不需要进行考虑。
2.5.3 多元回归分析
根据多元回归模型,对667个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出分析结果如表4。
参见表4,模型调整后的R方值为0.225,表示模型方程的拟合程度为22.5%,拟合度较好,说明作为被解释变量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中有22.5%的部分可以被模型中的解释变量所解释。
如表5所示,模型的F值为15.470,sig.值为0.000,说明回归模型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1%的假设上的检验。另外表6中自变量产生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均小于10,且容差也都小于1,表明自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4]。通过对上文中建立的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得到结果如表6所示。
表6中的sig.值表示显著性,由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公司规模、股权集中度、董事会人数、上市地点以及行业特征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3 实证研究结论及建议
通过对2015年深沪两市的667家A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分析,选取了5个解释变量,分析其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造成的影响。通过实证检验,得出以下结论:我国上市公司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总体水平较为低下;企业规模、股权集中度、董事会规模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上交所上市的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更高;行业性质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加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已势在必行,必须提出有效的措施以保障披露水平的提升,具体的措施包括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完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准则、积极开展社会监督与审计、明确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等。
参考文献:
[1]润灵环球责任评级网站,http://www.rksratings.com.
[2]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2.0[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3):48-49.
[3]Gray R.H,Kouhy R Lavers S.Corporate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Reporting:A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and a Longitudinal Study of UKDisclosure[J]. Accounting,Auditing&Accountability Journal,1995,8(2):47-77.
[4]Brammer S,Pavelin S.Building Good eputation[J], European Management R M,CookeT.E.The Impact of Culture and Governance on Corporate Social Reporting[J]. Journal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005,24(5):391-41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