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反贪局长学猫狗叫对抗组织审查
2017-10-20
女反贪局长学猫狗叫对抗组织审查
女反贪局长郭志玲从令人敬仰的法官、检察官,沦为受人唾弃的阶下囚,让人痛惜。而其在接受审查时,装神扮鬼,拿起床单晃来晃去,一会儿学婴儿啼哭,一会儿学猫狗叫,一会儿跳,一会儿笑,恫吓陪护人员,着实令人嘘唏。
反贪局长借案生财成套路
郭志玲在接受组织审查后,也产生过强烈的畏罪心理,她多次写信给纪委领导,提出只要不将她移送司法机关,就退出赃款赃物。然而,法律是无情的,对她来说,一切都太迟了
郭志玲,广东化州人,1965年生,1990年进入化州市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做到副院长,2010年后任化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2012年后任化州市政法委副书记。
作为一名反贪局长,郭志玲最忙的不是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她也不屑于群众身边的腐败,而是摸索自己独特的生财链:研究手中案件含金量——“请”当事人到反贪局——向当事人家属制造紧张气氛——通过中间人与当事人家属谈判——按设计流程收钱——放人了事。
郭志玲深谙这一套路的关键在于让当事人家属“急”起来。只要“火候”到了,郭志玲便会通过中间人找当事人家属谈判。之后,当事人家属必须按照她设计的付钱流程将钱送出去,收钱之后郭志玲就会让反贪局对其从轻发落或放人了事。
2011年9月,时任化州市鉴江开发区党委书记马某华因受贿被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为了从中攫取钱财,时任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的郭志玲对马某华的弟弟马某某说,“你只有按我说的去做,完全相信我,才可以帮你大佬(哥哥),其他人都帮不了你的,我可以帮你大佬做到不捕不诉”。郭志玲还说,这个案件是省督办的,要同省的领导疏通关系,需要活动经费。
郭志玲共先后三次向马某某伸手要钱。在12月的某一天,郭志玲亲自打电话给马某某,叫其带10万元上广州交给她。马某某驱车到广州麓湖路某酒店,见到郭志玲,并在郭志玲开车搭载下来到麓湖公园边的一个地方。郭志玲先是向马某某要了1万元钱说是送给省领导的,再指着两人前面一辆车牌用迷彩布盖住的黑色小车说,车上是省领导的司机,你直接放10万元到那车上就行。马某某于是将10万元交到了指定的那个司机手上。
其后不久,郭志玲再次收受马某华弟弟马某某30万元。最终,在第三次收受41万元后,郭志玲协调帮助马某华案件移交回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通过与化州市法院有关人员协调帮助将马某华案件中占有变卖单位土地按出卖时100多万元的价值来认定,而不按案发时的价值900多万元来认定。最终化州市人民法院对马某华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根据群众举报和省纪委、市纪委领导的批示,2015年3月2日,茂名市纪委组织联合调查组对郭志玲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确定由茂名市纪委上提一级直接查办。
为掩盖贪腐行为费尽心机
郭志玲长期在法院、检察院工作,有着极强的职业反侦查能力。为了不留下蛛丝马迹和违法违纪的证据,郭志玲每次收受钱财从不直接收取现金或银行转账,打电话也是由她提供新的大众卡直接与当事人或亲属单线联系,防止他人跟踪和监听。小车号牌也是用迷彩布遮掩的,每次都是异地交易,非常狡猾。
陈某,是广东吉洲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拍得到化州市政府出让的橘州山庄西侧约6000平方米土地,在办理该地块的用地手续期间,即2011年春节后,化州市检察院反贪局调查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何某融的相关问题,其中何某融向调查组交代曾向陈某借款50万元到广州买房问题,郭志玲电话通知陈某到茂名市协助调查。为防止别人跟踪,郭志玲要求陈某在到茂名过程中,不要将电话挂断,并要求往茂名方向行驶,报告开车经过的地方。在陈某开车进入茂名市区通往茂南开发区的高架桥时,又让陈某折回茂名市华海酒店,在酒店一楼咖啡厅见面。
面谈时,郭志玲先是对陈某说:“你拍卖到的这块地不错,如果成功开发这块地,肯定能赚钱。”然后话锋一转,接着警告陈某,“你与何某融经济往来的问题,省工作组很重视,如果你没有理顺这件事,对你开发上述土地会惹来很大麻烦”。
陈某听后回答说,“我拍卖到的土地是合法规定的,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但郭志玲反复恫吓,还说,“你还牵涉到化州市原城建局局长陈某、何某案的问题,如果这些事追究起来,会有很大麻烦”。一番恐吓之后,她对陈某直接提出“价码”100万元,可以帮其理顺省的工作组,另加20万元的感谢费用给她。在郭志玲的恐吓勒索之下,陈某同意了郭志玲的要求。
次日晚上7时许,陈某按郭志玲的要求,将100万元人民币和20万元人民币分别用水果箱和用胶袋装好,驱车到茂名。到达茂名市区后,郭志玲让陈某电话保持通话状态,指挥他沿着迎宾三路方向行驶,并要其不断报告方位。郭志玲让陈某行驶到迎宾三路泽丰酒家附近的的小路,见到小路边一辆车尾箱盖打开的白色小汽车时,就将水果箱装着的100万元及用胶袋装着的20万元放在那辆白色小汽车尾箱并将尾箱盖关上后离开。郭志玲收到该笔贿款后,利用其权力,帮助陈某摆平此事,在何某融案中没有涉及陈某。
从2010年以来的几年时间,郭志玲共收受谢某忠、李某盛等6人所送人民币共计317万元。
为对抗组织审查装神弄鬼
“平时,我在内心深处就如何对抗组织审查,反复演练了无数次,但真正接受组织调查后,发现一切都是徒劳的。”郭志玲忏悔书中写到的这句话,是她归案后的肺腑之言。
在经过细致的外围核查摸底后,2015年3月6日茂名市纪委对郭志玲立案审查。当办案人员准备到她的办公室带人时,她却临时谎称下乡去了,让办案人员扑了个空。电话联系她时,她一会儿说在化州马上就回办公室,一会儿说到茂名政法委汇报工作,谎话连篇。
其实,有着多年政法职业经验的郭志玲,见到与她有不正当经济交往的多名人员陆续被纪检监察机关带走调查时,她已经嗅到了什么,她本人早已不在化州、茂名,已经到了广州白云机场即将飞往北京。
然而,在省纪委的协助下,打扮入时的郭志玲刚到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就被守株待兔的办案人员牢牢控制。
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郭志玲更是将她对抗审查的伎俩发挥到了极致。她在法院、检察院工作多年,深谙违纪与违法的区别,对涉法的问题百般抵赖,对涉法证据死死掐住,全然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但面对困境,办案人员不仅没有气馁,反而在细致的外围调查取证中逐渐发现了“狐狸的尾巴”。
一场场斗智斗勇的较量,不仅在办案人员与郭志玲的攻心谈话中展开,而且在办案陪护人员和郭志玲间也是不断上演。每当轮到年轻的女陪护人员值班,郭志玲便在夜里装神扮鬼,披头散发、念念有词,拿起床单晃来晃去,一会儿学婴儿啼哭,一会儿学猫叫狗吠,一会儿跳,一会儿笑,恫吓陪护人员。
在惊心动魄的调查与反侦查较量中,郭志玲一直苦苦挣扎,想用自己的反侦查思维跟办案人员抗争到底。先是以绝食相威胁,接着又提出生病要用进口药物,就连个人的妇女日常用品也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
办案人员苦口婆心地耐心教育引导,生活上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其要求,针对其胃口不好的情况还专门安排符合她口味的饮食。时不时还向她介绍她家人的情况,当办案人员将她在高校读书的儿子写给她的一封信交到她手里后,面对儿子哭泣的呼唤,她终于举起了投降的双手。
2016年10月,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化州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反贪局原局长郭志玲有期徒刑11年。至此,郭志玲从令人敬仰的法官、检察官,沦为受人唾弃的阶下囚,实在令人痛惜。 (《广东党风》2017年0 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