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安全饮用水问题调研
2017-10-19刘晓琴
刘晓琴
【摘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事关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饮用水;调研
1、基本情况
芜湖县丘陵区主要是黄山余脉由宣城伸入南部西河镇,经三元镇至横岗镇结束,面积252.8㎞2,农业总人口9.8万。该县在2001~2003年新建饮水工程149处,解决2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但仍有一些偏僻地区的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相当突出,因此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也是当前想新农村建设和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
2、丘陵区农村饮水存在的问题
据调查,至2005年底该县山丘丘陵地区尚有2.31万农村人口存在饮水困难,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2.1 水质无保证。地处偏僻丘陵区乡镇居民饮用水主要取自小沟、山塘的地表水,没有经过水质净化与消毒处理,原水的感官性状和诸多化学指标均不达标,经卫生部门检测,部分地区水中氯化物含量超过45㎎∕L,总菌总数达500个/㏕,总大肠菌群270个/L,浑浊度超过20度。
2.2 水量相对缺乏。由于存在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加上受丘陵地区地形影响及缺乏工程措施,地表径流调剂能力有限,每遇干旱季节,部分分散居住在丘陵地区的群众常需要长距离取水,劳动强度大。
2.3 居民自建取水实施简陋。一些居民为解决引水困难,采取自建单户井用水,但大多存在实施简陋、水源选择不尽合理及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如一些居民在单户井旁建有厕所、猪圈,影响了水质;大口径砖井由于选址不当,在枯水期潜水补给不足时成了枯井等。
3、安全饮水工程的规划与实施
安全引水工程应按照因地制宜、优水先用、便于管理、投资与运行成本合理等原则,进行规划与实施。
3.1 水源的选择
3.1.1 水源有地表水和地下水两种,以地表水做为供水水源,主要有两种模式:
第一,以无污染的水库、湖泊、河流等地表水为水源。新建集中式供水工程,按地表水处理工艺进行水质处理,并配备二氧化氯发生器进行水消毒,确保供水安全。工艺流程:水源→取水头部→反应池→过滤池→清水池→消毒→用户。
第二,以山泉水为水源。部分丘陵地区选择无污染、地形适当的地方建简易供水系统主要包括拦水堰、滤井、滤池、蓄水池等,由拦水堰拦蓄地表径流,通过过滤后将水引至过滤池、蓄水池,然后集中向农户供水。规模大的引水工程设消毒系统,小规模的引水工程采用人工投放消毒药剂消毒。
3.1.2 以地下水为水源,主要是选择山间小河沟或地下水含量丰富且水质好的地下建抽水井,在山岗建过滤池、蓄水池,或建水塔(过滤池),配简易提水实施将水提至蓄水池(水塔),并采取适当的消毒措施,保证水质。
3.2 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特殊情况下不低于90%。
3.3 方便程度:集中供水工程尽可能供水到户。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0分钟。
3.4 供水水质。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小型分散工程供水水质应该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
3.5 工程设计。根据近几年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实践,解决饮用水水质问题,采用适当规模、集中联片供水效果较好。山区以选择无污染、水质优良的山泉水为水源,利用天然落差,自流引水;丘陵区选择水质良好的河流、水库、湖泊为水源,新建集中供水工程,按地表水常规水质处理工艺进行水处理,确保水质。城镇附近村庄,可利用现有水厂对周边地区通过管网延伸,发展自来水,同时对水质严重不达标的水厂进行技术改造,增加水处理和消毒实施,扩大供水规模。
3.5.1 集中式供水典型工程设计。集中式供水工程是以无污染的水库、骨干河流、湖泊为水源,通过建水质处理系统、消毒系统、加压系统、管网系统,将安全饮用水供水到户。整体工程由取水构筑物(取水头部)、一级提水泵、净化消毒设施、二级提水泵、调节塔(或变频调压装置)、供水管网等组成
3.5.2 引水(引泉)工程典型设计。在植被良好、水源涵养能力强、无污染、地势较高的源头地带,来水面积较大,利用山冲或小河沟拦蓄当地径流囤积水源,或直接使用无污染、水量有保证,与农业灌溉没有冲突的现有水库、山塘作为水源,经简易净化处理后通过输水管道,自压引水至滤池,经蓄水池调节、消毒后供至用水户。引水(引泉)工程由拦水堰、滤井、滤池、蓄水池、消毒设施、引水管道等组成。
3.5.3 泵站提水工程。泵站提水工程由水源井、泵房、高水位池或水塔(带滤池)、供水管网等组成。水源井位于水源充足的河道边、或浅层地下水丰富的低洼处。井深、井径要满足出水量的要求,井的出水量根据抽水试验确定,或用经验公式估算。
4、加强工程建后管理,确保工程效益发挥
加强工程建后管理、确保工程发挥应有效益十分重要:集中供水工程应实行专业化管理,可采用社會委托管理的形式,规范管理行为,落实管理人责任,维护管理人的权益,确保饮用水水质及供水量符合要求;加强宣传与执法,控制取水口上游的污染源,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水质检测,鼓励用水户参与水质监督;做好分散用水户的宣传工作,避免在取水源附近修建蓄禽饲养场、渗水厕所,禁止在水源点附近堆放垃圾、粪便、废渣等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