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2017-10-19王勇
王勇
铁路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铁路基本建设成果的最终反映,是确定新增资产价值的依据,是进行建设项目投入产出分析测算及成本支出情况分析的重要基础。本文从国铁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编制依据、编制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更好的理解、指导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一、竣工财务决算的作用和意义
竣工财务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为了全面反映投资效果,决算除了使用货币指标外,还使用了实物数量、建设工期、技术经济等指标来反映铁路工程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及时、正确地编好竣工决算, 对总结分析建设过程的经验教训、提高工程造价的管理水平及积累技术经济资料, 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竣工财务决算是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竣工验收的必备资料。
(二)竣工财务决算是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的文件,不仅是办理资产移交的依据,而且是使用单位确定新增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价值并进行核算的依据。竣工财务决算同时也是使用单位管理好资产的前提。
(三)竣工财务决算是全面考核铁路工程概算、計划执行情况、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在竣工财务决算中,不仅反映了竣工项目的实际建设规模、建设时间、建设成本、主要材料消耗等,而且还相应地列出了计划、设计和概预算指标。将实际执行情况同计划、设计和概预算指标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其他建设项目制定计划,修改概算定额,改进设计,推广先进技术,降低建设成本,加强基建管理,促进和提高投资效果提供参考信息。
(四)竣工财务决算是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竣工财务决算是工程建设单位向上级部门、向国家上交的一份答卷,是项目进行财务经济后评价的依据,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上级部门考核、验收和批复的依据。
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依据
编制依据是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基础,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完整性在于其编制依据是否真实可靠、资料准备是否充分。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依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是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准备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基本前提。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联的部门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建[2002] 394号)、《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 72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 45号)等。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过程及其包含各项经济行为的发生都不得违背现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联的部门规章。
(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根据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特点,编制依据所指的设计文件主要是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其相关文件。要根据立项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及设计概算调整批准文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文件是编制“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表”的直接依据之一;同时也是分摊待摊销费用、计算投资效益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
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不仅是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竣工财务决算考核的重要内容;基本建设项目一经批准立项,计划部门就要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下达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依据之一。铁道部基本建设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建设单位应按预算管理要求进行编制、上报预算。经批复的项目(年度)预算(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应是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的基本依据。
因此,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情况,应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中说明。同时也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基本工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及支出情况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的编制依据之一。
(四)经批复的年度财务决算
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的编制依据之一。在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J 724号)中,“为减少审批,财政部对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不再审批,地方或主管部门是否审批,由地方或主管部门自行决定。”因此,经批复的年度财务决算一般是指是主管部门批复的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如上级部门不再审批的,则以正式行文上报数为准。
(五)项目合同(协议)
铁路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项目法人的成立开始,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建设监理以及征地拆迁等,均依法订立合同。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实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设管理体制在改革中迈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关键,是建立法制经济的需要。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物资及设备采购合同、征地拆迁合同、咨询合同等。项目建设的管理必须依法订立合同,项目法人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监理单位等分别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等。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编制人员要对这些合同搜集整理后仔细分析。
(六)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预算以及其他财务管理方面的文件资料。包括固定資产、材料管理的会计记录(盘盈、盘亏、毁损)、内部财务管理、内部会计管理以及所发生的资金申请、审批等资料。审计、财务检查决定及整改的相关资料等。财务管理资料不仅包括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等的相关资料,还包括工程价款结算、物资消耗等基础资料。
三、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条件
竣工财务决算如不能及时编制将直接影响资产交付和竣工验收,在项目基本完工时建设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完成有关项目建设程序和手续,完善和整理提供完整资料,满足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需要。
(一)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内容已完成
工程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内容已完成,这是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必备条件,只有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后才能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组织验收。部分项目虽有少量建设内容未完成,但不影响工程正常运行,且能符合未完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不超过规定的比例等财务有关规定,项目法人已对尾工作出安排的,也可以视同已完成,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二)建设资金全部到位
按照批准的概、预算,项目基本建设预算和项目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建设资金全部到位,方可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需要注意的是,项目资金是否按照批准的来源渠道到位,是否存在资金缺口,未落实所缺资金来源渠道的,不能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落实所缺资金来源渠道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应列入财政预算,使用银行贷款的应签订贷款合同,使用资本金注入的股东应出具出资承诺,使用自筹资金等其他资金的应明确资金性质和到位时间。
(三)完工结算已完成
在确定的竣工决算基准日前,所有已签订的合同(协议)都应已执行,工程所有的完工结算都已完成,并且经过施工方的确认。部分合同(协议)尚有尾款未执行的应已得到落实,才能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四)未完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不超过规定的比例
项目竣工的界定: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内容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引进国外设备项目合同规定试车考核期满)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正常使用。项目竣工时,可能还存在部分不影响项目正常使用的尾工工程,尾工工程超过批准概算投资的5%时,不能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项目已履行完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手续
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批复是否为有权批复单位审批,并以最终一次有权批复单位的批复文件作为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及相关数据对比的基准,对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不符合规定的,不能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四、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
竣工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分四部分: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分析、竣工决算相关资料、铁路项目竣工资产移交表。
(一)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组成及主要内容
1.封面;
2.目录;
3.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建竣决01表);
本表反映竣工项目主要特性、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等基本情况,是对项目建设主要情况的概括反映。
4.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建竣决02表);
本表反映竣工项目的财务收支状况,其中基本建设拨款和支出等应反映项目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其余项目反映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
5.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支出情况表(建竣决02附表);
6.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03表);
7.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分接收单位汇总表(建竣决03附表);
8.基本建设项目转出投资明细表;
9.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
10.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明细表;
11.外资使用情况表。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内容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
4.基建结余资金形成等情况;
5.概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主要分析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及原因;
6.尾工及预留费用情况;
7.历次审计、核查、稽察及整改情况;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9.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经验、问题和建议;
10.预备费动用情况;
11.招投标情况、工程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协议)履行情况);
12.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
13.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14.编表说明。
(三)竣工决算相关资料
1.项目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
2.目历年投资计划及中央财政预算文件(复印件);
3.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决(结)算审计或审核的,需附完整的审计审核报告。
4.其他与项目决算相关的资料。
四、竣工交付资产移交资料
建设管理单位作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责任主体需要承担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以及组织保障的责任,要认真执行有关的办法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作者单位为武汉武铁旅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