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普通党员的“双重组织生活”
2017-10-19温占江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7年9期
温占江
“双重组织生活”的参加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这条规定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还必须参加所在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作为一名党员,我也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其一,是我所在的和平牧場离退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其二,是和平牧场畜牧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我原任和平牧场畜牧科党支部书记,2017年1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退职休养,改任党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工作由科长临时代管,具体工作由青年党员、繁育站站长负责。
因畜牧科工作繁杂,加之从事党务、工会、共青团、关工委等项工作的青年党员经验不足,需要有经验的党务工作者扶持,所以,单位聘请我担任党建思想政治工作顾问。为了便于指导工作,我要参加单位组织生活的设计、指导以及相关的会议、活动,这就出现了前面提到的“双重组织生活”。
受聘后,我深感责任重大。退休前,我在工作上能干明白、总结明白、汇报明白即可,现在还必须能够说明白,让青年党务工作者听明白。这就要求我必须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党规、党法,借助《党的生活》杂志等“辅导教材”开展顾问工作。干到老、学到老,不负组织和党员的托付,这是我的最大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