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认知七种关系正确对待组织选择
2017-10-19于世军
于世军
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关键在人,就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我认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摆正摆好自身位置,具体来说,就是要准确认知七种关系,正确对待组织选择。
要准确认知个人和组织“谁欠谁”的关系。领导干部成长的每一个阶段,都离不开组织的悉心教育;前进的每一步,都离不开组织的精心培养;工作的每一个岗位,都离不开组织的充分信任和提供舞台。组织的关心、教育、培养,对干部来说就如同阳光和空气,受之不觉,失之难存。因此,领导干部要对组织始终怀有感恩之心,时刻不忘廉洁奉公、服务于民、振兴发展的初心,才能持续迸发出干事创业、推动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对组织的培养要感恩,而不是漠视;对同志的进步要祝福,而不是嫉妒;对自己一时的“失意”要反思,而不是怨恨。要多从自身角度进行反思,经常想想自己对组织哪些方面做得不够,还有欠缺;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只有个人欠组织的,没有组织欠个人的;要用宽阔的胸怀面对人生、面对事业、面对同志,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个人的成长进步、快乐生活。
要准确认知“没少干”和“没干好”的关系。有的同志因为工作出现失误或不如人意的地方,面对上级或领导批评,往往强调自己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经常加班加点,活儿“没少干”。但干得多不意味着就干得对、干得好。究其根本原因,要么是工作方法循规蹈矩,没有创新;要么是沟通协调不够及时,执行不力;要么是自身工作标准太低,容易满足;要么是落实能力不强,没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工作干得好,既离不开勤奋敬业、踏实肯干的精神和态度,更要沿着正確的工作方向,按照正确的工作思路,运用正确的工作方法。如果从一开始做得就不对,即便做得再热火朝天,也不会得到群众、同事和上级的认可。所以,那些总觉得自己“没少干”却又“没干好”的同志,要认真反思原因。只有干得好,才是各项工作追求的终极目标。
要准确认知“成长重要”和“提拔重要”的关系。不少同志把“成长进步”狭义地定位成“提拔重用”。说到底,这是官本位的思想在作怪。真正的成长进步,包含一个人思想的成熟、身体的发展、知识的丰富、人格的完善、境界的升华。如果把“提拔重用”当成人生价值的终极追求,无论曾经如何顺风顺水,都注定是一场以失败而告终的人生。有的干部即使一时被提拔了、重用了,如果德不配位、能不适岗、才不够用,同样会遭到周围同志和公众的嗤之以鼻,同样没有尊严。唐僧的可贵之处,绝不仅仅在于他取得了真经,而恰恰在于他在取经路上经历的种种磨难,并得到不断成长。要纠正把提拔升迁当作实现个人价值唯一途径的错误认知,把人生追求集中到提升思想境界、提高素质能力、加强自身修养、发挥特长优势上来,在感受自身方方面面的成长进步中找准人生定位,赢得社会尊重,体现个人价值。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给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避免在干部提拔使用上急功近利、过于浮躁。
要准确认知“做好人”和“做好官”的关系。“做好人”和“做好官”,有时是一致的,有时又是不一致的。在面对矛盾、触及利益、需要担当时,只想做处处与人为“善”、不得罪人的“好人”,就做不成好官。如果领导干部做不讲原则、爱讲“仁慈”的“好人”式干部,不仅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托付,也会使自己的个人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最终成为一个“庸官”甚至“坏官”。譬如一名交警,如果对交通违法行为网开一面、不予惩处,看似“好人”,实则纵容了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立足自身职责,做真正坚持原则、刚正不阿、敢于担当、认真负责的好官。要克服习惯当“老好人”“和事佬”,不敢较真、不敢碰硬、不敢面对矛盾、不敢处理问题的心理,对违反原则、纪律、规定的现象,要敢于批评、制止和纠正;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破坏经济社会环境的行为,要敢于履行职责、从严查处。
要准确认知“外部条件”和“个人努力”的关系。领导干部个人成绩的取得,既离不开个人的踏实工作、埋头苦干,也离不开党组织提供、创造的客观条件。要深刻分析、区别对待,让干部认清外在基础条件对工作业绩的真实影响,对成绩的“显”与“隐”保持清醒的认识——哪些是通过个人努力取得的,哪些是外部客观条件促成的,从而避免出现“矮子”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自以为高高在上,实则躺在别人的功劳簿上沾沾自喜的现象。许多事实说明,干部在艰苦环境中能得到磨炼,人才在困难条件下能脱颖而出。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到经济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努力工作,锤炼打磨,练就本领,提升业绩。
要准确认知“自我评价”和“公众评价”的关系。一些同志存在“自我感觉良好”的心态:一方面对自己的工作“自吹自擂”,只是做了分内之事,却“居功自傲”;另一方面,对自身的问题却“视而不见”“轻描淡写”,自我评价总是高于组织评价和其他人的评价。这种心态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领导干部对自身缺少全面、理性的分析认识。要正确对待自我评价、他人评价和组织评价,把公众评价当作自身成长进步的阶梯,做到时刻反省自己,不盲目乐观;虚心接受批评,不过分自信;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改正,警惕和防止出现“自我感觉良好”的心理误区。
要准确认知“追求幸福”和“贪婪奢侈”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不是“苦行僧”。改革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而领导干部也是人民中的一员,可以也应该享受“成果”。但领导干部所追求的物质生活,一定要建立在个人真正付出的劳动和组织给予的正常待遇的基础上,不能由其他非正当的渠道获得。要把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对权利和自由的向往,与现实需要、承受能力等真正结合起来,抛开不切实际、虚无缥缈的追求和幻想。“人生苦恼,一为生存,二为攀比。”譬如上海复旦大学青年教师于娟,一直追求学历要高、房子要大,给自己平添了无尽的压力和烦恼,最后积劳成疾,弥留之际才彻悟“只要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蜗居也幸福”的道理。于娟的感悟启示我们,要始终保持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工作生活态度,做到不盲目追求,不盲目攀比,不盲目享受。
(作者系中共集贤县委书记)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