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姐”罗文磊:将未成年人保护进行到底
2017-10-19蔡晓梅向燕妮部分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文/本刊记者 蔡晓梅 图/本刊记者 向燕妮 部分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莎姐”罗文磊:将未成年人保护进行到底
文/本刊记者 蔡晓梅 图/本刊记者 向燕妮 部分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2016年12月,大渡口区街头,有媒体随机采访了三个问题:你认识“莎姐”吗?怎么认识“莎姐”的?“莎姐”是谁?路人都回答“认识”“知道”“晓得”……这个“莎姐”到底是谁,为何这么大名气?
提起“莎姐”人们情不自禁就会想到那一张张笑靥如花的美丽面孔,但是,在“莎姐”这个群体里,还活跃着一群身影矫健的男检察官,他们以刚柔并济的铁骨柔情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罗文磊就是其中之一。
十年前,罗文磊只不过是一名刚出政法大学校门的大学生;十年后,罗文磊成了最高检法治宣讲团讲师。十年间,时光似乎并没有在罗文磊的脸上留下印迹,他仍旧长着一张青春的脸。已过而立之年,他仍旧保持着最青春的姿态,保留着毕业时的激情。
罗文磊的脸上总是带着笑容,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他的笑容总能让很多误入歧途的青少年感觉到亲人般的温暖。
同情心:挽救失足少女
罗文磊始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充满着激情,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工作岗位上,似乎这种激情成了他最好的保鲜剂,一直推动着他不断前行。
2008年,罗文磊刚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就被公开招录到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由于形象气质好,他幸运地成为一名国家公诉人。在全院里,作为年龄最小的干警,同未成年犯年纪接近、容易沟通、便于交流,于是罗文磊被指定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同时责无旁贷地成为“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一员。
对于第一次办理的刑事案件的情景,到如今罗文磊都记忆犹新。
一名16岁的花季少女成为了罗文磊第一次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她假扮色情按摩女,引诱客人到租赁房按摩,并趁机以假币换真币。
在看守所,罗文磊与同事第一次提讯了这名未成年犯,那是一张青春、稚嫩又带着些许害羞的脸庞。通过提讯,罗文磊了解到案件原委,女孩与父母发生争吵,于是离家,后来遇到一个自称能给她幸福的男孩,相处没几天,男孩就让她“上班”充当按摩女帮助实施盗窃。
离开看守所,罗文磊的心情变得非常沉重,思绪万千,“除了办案,我还应该帮她做些什么呢?”几经思考,经过领导的批准,罗文磊组织了一次“亲情会见”。大年前夕,罗文磊陪同女孩的父母一起走进看守所。女孩将手伸过铁窗紧紧握着父母的手,久久不愿分开;她哭泣着,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深地忏悔。
这一刻情与法、泪与痛交织,女孩也幡然醒悟。该案起诉之后,女孩被判处缓刑,后来随父母一起去了南方打工。直到现在,罗文磊还收藏着那次“亲情会见”的照片,因为那是他检察事业中第一次难忘的经历,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莎姐”耐心教育、爱心感化、真心挽救的工作理念。
虽然罗文磊不是“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中最早的成员,但他很快融入到这个温暖的集体之中,成为“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最重要的核心骨干人员,并用他的真诚温暖了许许多多未成年人。
责任心:宣传毒品危害
“今天溜冰吗?”“溜一溜”“66666”“走,开运动会”……这些看似正常的QQ签名有时也蕴含着阴谋。罗文磊说这其实有可能是吸毒人员之间的“暗号”。
在办案中,让罗文磊最为痛心的就是那些本意没想吸毒,却糊里糊涂染上毒瘾的青少年。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听“好友劝说”,更有甚者仅仅只是为了“吸毒能减肥”这样一个看起来可笑甚至荒唐的理由。他们愿意为之一试,事实上得到的却是截然不同的结果。
在罗文磊看来,禁毒小课堂的存在在当下尤为重要。
在大渡口马王小学的一次禁毒小课堂中,罗文磊现场带去了14种仿真毒品模型,教大伙儿现场“认毒”,大家都好奇地摸了摸,不禁感叹:“原来这就是毒品啊?”“我都没见过,这个像冰糖,这个像药丸……”
“这里有仿真冰毒、仿真麻古丸、仿真海洛因等,都是按照毒品实物一比一仿制而成。”罗文磊一边让孩子们近距离辨识毒品的模样,一边对毒品的危害做出详尽的讲解。
在看完仿真毒品模型后,当罗文磊提出:“有没有人愿意上台现场试吸‘脱毒毒品’?”
现场的反应却让他出乎意料。
同学们一听有这么新奇、刺激的事,瞬间变身“好奇宝宝”,争着抢着要上台尝个鲜。这是罗文磊始料未及的。
台上的同学依次试吸了罗文磊手里的“脱毒毒品”后,罗文磊话锋一转,“如果我说这些毒品没有经过专业机构的脱毒该怎么办?虽然这一次绝对是百分百脱毒处理后的。”
学雷锋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
罗文磊与同事们利用食盐、味精等调味料自制“毒品”,通过心理游戏测试,告诉孩子们如何远离毒品。以此来加深同学们对毒品的认知,不管在任何场所,面对任何人、任何原由,都应当坚定地对毒品说“不”!
除了禁毒小课堂,罗文磊与同事们还推出了许多关爱、保护青少年的趣味活动。在“莎姐守护 青春无毒”毒品预防微信征集活动中,童言无忌的孩子们的表现也让罗文磊深受感动。
“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毒’字的下半身是一个‘母’。所以,假如一个人吸毒就会伤害自己的母亲。”获奖学生代表马俊同学说,远离毒品,这就是爱妈妈最好的表达。
“吸毒吸进去的是我们本来美好的生活,呼出来的却是不见血肉的一堆‘黑骨’。”在获奖学生代表陆黎馨玥看来,这毒品一呼一吸,就得跟好端端的生活说拜拜了。
罗文磊在“禁毒小课堂”教孩子们现场辨认“脱毒毒品”
使命感:开展普法教育
大渡口区检察院作为“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原发地,不仅要在重庆市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下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更要以创新思维和创新举措走在全市检察机关的前沿,为此,罗文磊殚精竭虑,思考着如何以更为生动有效的形式赋予“莎姐”工作更为深刻的内涵。
2013年3月27日,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新一社区活动室一片沸腾。检察官罗文磊面前,一群活泼好动的小学生正交头接耳、打闹嬉戏。
要对这样一个群体开展普法教育,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罗文磊却自有高招,只见他胸有成竹地喊到:“同学们,等会儿你们要从这两集动画片里找出不好的行为,我要提问!”随着《熊出没之真假松鼠》的播放,不一会儿,活动室里安静了下来。在提问环节,小朋友们踊跃指出其中的“不良行为”,罗文磊也顺势讲解起了盗窃罪、抢劫罪等法律知识。
为了这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罗文磊和同事们可以说是煞费苦心。
“如何让小朋友在愉悦的氛围中接受法治教育?”当初接到讲课任务后,罗文磊就开始苦思冥想。一次,在和同事交谈中,罗文磊得知,同事经常给女儿分析动画片中的法律知识。这让罗文磊突发灵感,迅速确定了“小小动画片中的法律大问题”的课题。半个月内,罗文磊和另两名“莎姐”成员利用下班时间,看了上百集动画片。“最终从热门动画片里选择了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两集。”罗文磊说。
和罗文磊一样,每一次普法宣传都倾注了“莎姐”们的良苦用心。在禁毒宣传中,“莎姐”成员用食盐、味精等调味料自制“毒品”,体验式普法。在反校园欺凌宣传中,“莎姐”团队自编情景剧《冲动的代价》,组织学生参演……
从法治讲座,到模拟法庭;从观看微电影,到编排情景剧……形式多样的活动,让未成年受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和认同了法治教育。
在十多年的探索中,“莎姐”团队在全区9个中学组织成立“莎姐”法律社团,在社区设立“莎姐工作室”,并形成了“五加七”工作模式,对青少年进行帮教。
截至2016年底,大渡口区青少年全年涉罪人数降到6人。而在2004年,这一数字是62人。
从检这些年,罗文磊在公诉部门共办理案件500余件700余人,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在办案同时,他还勤于思考,撰写的调研文章和信息材料多次被大渡口检察院和上级检察院采用。
现阶段的罗文磊显然很享受工作带给他的忙碌与快乐,他回忆起每一次办理的案件,都能侃侃而谈,从中发现不同的问题,摸索与寻找更好的未成年普法方式。
2016年8月,经过层层选拔,罗文磊入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主办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成为23名讲师中的一员。历时近一年,奔赴全国各地7省21个城市,行程上万公里,他们为不同地区的上万名孩子们带去了一堂堂生动而难忘的课。
2017年8月,接受我们采访后没多久,罗文磊就奔赴北京,参与由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办,《法律讲堂》栏目承制的特别节目《守护明天》,并成为主讲人。
为保护未成年人,他们一直在行动。罗文磊说:“站在央视的舞台,非常紧张激动,但一想到上千万的孩子们能看到一堂法治课,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平静下来,把这堂课上好,不负孩子。”
关于“莎姐”
为什么要称“青少年维权岗”为“莎姐”呢?
据现代汉语字典,“莎”是指生长在沼泽地里的一种草;《说文解字》中的“莎”是指多年生草本植物,地下的块根称“香附子”,可入药。
重庆市检察机关将“青少年维权岗”命名为“莎姐”,正是取其入药能够“治病救人”的含义。另一方面,“莎”也是大渡口区检察院一个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优秀女检察官的名字。因为她办案工作细致、耐心、循循善诱而又充满人性关怀,不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她的教育下诚心悔过,大家都亲切地管她叫“莎姐”。
渐渐地,“莎姐”就成了大渡口检察院所有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检察官的代称,“莎姐”模式也成为深受好评的一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模式,成为检察机关的一个亮点。
据悉,“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主要由女检察官组成,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通过人性化的执法办案,帮助青少年走出犯罪心理阴影,助其重归社会。
“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还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奖”“全国志愿者服务金奖”“未检优秀品牌团队称号”等荣誉称号,并被重庆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八个部门联合发文推广,成为重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形象代言人。罗文磊就是其中一名出色的男“莎姐”。
个人简介:罗文磊,1987年生,四川广安人,中共党员。2008年到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任员额制检察官、“莎姐”法治宣传团讲师、“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办公室副主任。荣获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第六届重庆市检察机关公诉标兵(十佳公诉人)、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重庆市“最美法律志愿者”、重庆市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标兵)、大渡口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首届群众最喜爱的“莎姐”检察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