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紫书:告而不别
2017-10-17由卫娟
由卫娟
黄锦树认为,在文学条件异常贫瘠的马华文坛,不管从什么角度看,黎紫书都是个奇迹。她从20多岁起,就在短时间内连续获得国内外的文学大奖。黎紫书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告别的年代》也是一部奇书,居然是从513页开始。它以一个无始无终的历史大书为引子,将三个同名同姓不同时空的“杜丽安”的故事串联起来,提供给读者一个三代人的共同回忆,一个家族、一个种族的集体记忆。这部书,荣获马来西亚花踪文学奖、《中国时报》开卷好书奖、红楼梦世界华文长篇小说奖专家推荐奖等奖项。
日前,黎紫书在济南恒隆广场品聚书吧,分享她书里书外的那些“活着而大无畏”的生命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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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的女作家多是年少成名,萨冈、张爱玲……莫不如此,我们也总能在她们的作品里读到她们个人的经验。黎紫书接受采访时说:我是个相当诚实的作家,很多时候我的写作是在出卖自己的经验。
黎紫书24岁时,就以短篇小说《把她写进小说里》获得马来西亚“文学奥斯卡”——花踪文学奖马华小说首奖,此后连续多届获奖,是花踪文学奖设立以来获奖最多的作家。
这是马华文坛上绝无仅有的现象。在济南分享会现场,黎紫书回忆了关于花踪文学奖的光辉履历。只有首奖获得者可以在奥斯卡式的典礼上讲话,像奥斯卡得主一样感谢很多人。而黎紫书自言:我就在上面讲了很多次,现在很多年轻一点的写作人,甚至有人说我是听黎紫书的书长大的。作为一个出生于1971年的女作家,这种“前辈”地位的确是一种殊荣。在马华,几乎所有的写作人都是业余写作。马华600万人口,这个数目里去掉不识字的,去掉念英校的,能够读中文的人可想而知,许多人甚至不会写自己的中文名。马华写作人多在华文媒体或教育界工作,写作生涯多在青年时代,也有人断断续续写了一生却难有起色。而黎紫书30岁以前的文学成就,已经是很多马来作家毕生难以企及的。黎紫书谈到,在马华,很多书都是只印刷2000册,还要通过到书店签售、到学校演讲等方式推广,才能在两年里慢慢售完。同行扛着一捆折扣价的签名书,自己到邮局去逐本寄出是常事。在这样的环境里,大部分马华人写书与名利无关,只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可以看到。
在这样的环境里,黎紫书却对书写产生了兴趣。她坦承,幼年家中贫困,她不喜欢上课,却把图书馆的华文书看了个遍。那时年纪小,不懂得怎么选书,无论拿到什么书,即便晦涩难懂,她也会坚持看完再还回去。中国文学、英文小说,就这样不加区分囫囵地吞了下去。中学课堂读了唐诗,觉得用广东话读起来真是押韵好听,她就在上学或回家的巴士上,一首一首地背诵古典诗词。有的一天就可以背熟,有的却需要几天,比如《长恨歌》。这样的功夫,让她的语言呈现出奇异的色彩。在这样的阅读里,决定从事写作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她选择做记者也是觉得这个职业可以锻炼文笔,搜集素材。当然,在从事媒体十多年后,她还是成为了专业作家。在写《告别的年代》的时候,她心里很清楚,自己受了哪位英国女作家的影响,同时,她喜欢的鲁迅短篇也在其中发生了作用,让她在小小的细节上把人性刻画入骨。
维特根斯坦有句话: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黎紫书作为马华人,一直为自己的语言能力而骄傲。身处一个多元种族的环境里,官方语言是英语,马来语是国语,华人们还要学习中文。就是中文,在生活中,还要懂得广东话、福建方言、客家话。有这样的天分,她之后到香港、到北京、到英国,都能很快地融入,发音的细微变化都掌握得很到位。以至于从香港回到马来的怡宝老家,商场服务员把她当成香港人,而从北京回到马来西亚,当地人以为她是大陆人。朋友问她什么时候变回口音,她的回答意味深长:“回不来了,走过就会留下痕迹,至少在语言上留下痕迹。”
懂得这么多语言,最大的可能是哪一种都粗浅地了解一些, 但无法深入而精致。这是黎紫书时时刻刻警惕的。在青岛下飞机时,旁边有人打电话:我在摆渡车上了。她恍然:原来这叫摆渡车啊。因为深知警惕这种贫乏,她不仅在生活中竖起耳朵,在阅读时也格外用功。从小到大,她读书时习惯用荧光笔划下印象深刻的字句,还在笔记本上再抄写一遍。这个习惯成就了她的文学素养,可以部分回答在马来那样文学贫瘠的地方,居然会有黎紫书这样的横空出世。有作家和评论家认为,比起大陆上一些作家日渐口语化的写作,黎紫书的写作有更多的自觉性,语言书面而诗化。其语言的独特和丰富,让她的作品极具辨识度。有很多词汇,似乎是她自己独家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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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的年代》是黎紫书的第一部长篇。似乎每个作家的第一部长篇都有一些个人自传的因素。《告别的年代》,概莫能外。
在分享会上,黎紫书谈到了她的原生家庭。她的父亲有三房妻子,黎紫书的母亲只是二房。父亲一周回来一次,导致家计艰难。黎紫书常常没钱交学费,家里则搬来搬去。黎紫书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父亲是这样,而别人家的父亲却不然。她和父亲的一生,交谈不超过100句。父亲老年决定带病归来,黎紫书明白这个家要靠她来扛了。她在带他去医院的路上,两人坐在一部车里陌生而疏远,互相不知从何说起。生活中那么大的空洞,很深很深,可是却没有人有能力填补。在《告别的年代》中, 杜丽安无奈嫁给的黑社会角头钢波,渔村有原配和子孙,城中有杜丽安,在临终之时,还有另外的女性偷偷带儿子来看他。曾经钢波以为自己显赫而重要,在逼宫不成流亡一年后回来,发现每个人都不在意他,并似乎过得更好了。连老大都不屑于发布追杀令。这个认知让他迅速老病。他当年去杜丽安家献殷勤送礼物的豪车也和他一样,失去生机,怠于维修。在钢波生命的最后岁月,杜丽安把他遗弃给了他的原配和所谓的嫡子们。从钢波和亲人的疏离,我们看到黎紫书对父亲的那种距离。这种距离颇有质感,在《告别的年代》里,我们或可从母亲与孩子的互动中体味一二。母亲总爱诱惑孩子,要孩子把她给孩子买了却藏起來的玩具找出来。孩子隐约明白,有时候母亲所说的玩具并不存在,即便她把它描绘得非常具体:一支蓝色的枪,会发出红色的闪光,有像机关枪那样哒哒哒哒的声音。孩子找不到的不仅仅是那支枪,还有老师说最好每个人都要有的英汉辞典、罗马数字环绕的手表、银色鞋带的球鞋……当然也有真的找到的东西,都是低廉的弹珠、铅笔盒、魔方……母亲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甚至在临死前还描述了她生命中收藏最久的一件“物事”,母亲知道孩子知其存在却不敢讨要:你不是一直都想知道你的父亲吗?
这个家庭的贫困和父亲的缺席,就这样被一个游戏轻轻道出。
《告别的年代》里,炫技随处都有。热带的晚上,蚊子成灾。黎紫书的描述奇突而贴切:蚊子也特别饥渴,无视蚊香的谆谆善诱,反而像赴一个阖府统请的饮宴,把姊弟俩当成两支特大号的红色荷兰水,拼命往他们身上插吸管。当然,最大的炫技是它的结构,黎紫书尽可能地尝试了长篇小说的种种可能。因为她期待自己成为作家中的作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