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7-10-16赵淑琴
赵淑琴
【摘 要】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对于社会保障的关注与日俱增,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已经逐步形成。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就如何强化社保工作进行了探讨,以期给广大读者提供可以借鉴的参考。
【关键词】社保工作;强化;措施
一、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学习和贯彻新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分险种设立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专账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报工作,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决策依据,加强政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政策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积极探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措施
一方面,按照现有的管理模式,将财政专户结余的社保基金,在留足备用金的前提下,及时转为定期存款,并合理确定各类定期存款的期限,做到短期、中期、长期优化组合,既不影响社保经办机构的正常支出,又能确保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及时了解和学习上级新出台的各种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结合商河县实际,做好理财工作,以确保我县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拟订年度目标工作任务,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加快预算执行
年初,我们按照局党组要求,立足本科室工作重点,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制定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和创新工作,并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在预算执行中,主动与人社、民政、卫计、残联、老干部等业务部门联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对有关单位用款申请酌情处理,做到有保有压,既做到了拨款的序时进度,又确保重点工作的及时开展,为商河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规范管理,提高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
1.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再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覆盖我县各类人群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对于推动城乡居民减贫,确保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群众思想意识的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将越来越完善,并将进一步推动社会和谐。
机关事业、企业离退休人员工资实现连增,2016年平均增幅在7%左右。由于刚性支出的不断增加,我县机关事业、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倒挂严重,2016年达到4339万元。
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提标扩面,县级财政的缴费补贴及基础养老金的县级配套支出逐年加大,2016年达到5217.91万元。
2.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再加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面覆盖我县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及医药卫生计生体制改革的实施,确保了干部职工(尤其是离休干部)和城乡居民看病能够及时报销,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498041人,各级财政对参保居民的补助达到420元,县级负担比例达到47.6%,计9963万元。
五、做好贫困群体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政策的落实,将商河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目前商河县城市低保1195人,农村低保16881人,增加财政支出441万元,做到了能进能出,应保尽保。将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按照上级要求提高,使五保对象生活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2.做好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资金的筹集和发放工作。
3.按照上级出台的各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将救助资金专款和县级配套资金及时拨付业务经办单位,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发放,让每一个人享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六、努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规范优抚对象定补金发放,维护其合法权益
商河县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养老、医疗、生活保障等已建立了长效机制,在执行现有政策下,确保各项解困资金及时到位和上级转移资金的专款专用,解决了我县企业军转干部在生活、养老、医疗等方面困难。
认真核实伤残军人、“三属”、老复员军人以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人员名单,按国家最新抚恤补助标准,及时拨付抚恤资金,确保优抚对象按时足额领取定补金, 做到不重不漏。
七、认真做好各项卫生计生工作,将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1.积极推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共投入资金2828万元,做到全部用于基层卫生院及村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落实计生利益导向等惠民政策。继续认真落实好原有的省、市、县计生各种奖扶政策,确保奖扶资金足額发放。今年,享受各类奖扶资金对象6580人,金额达766.03万元。同时,发放农村和下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11.85万元等政策性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