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让科技创新陷入“公地悲剧”
2017-10-16项立刚
项立刚
近年来,科技创新产品层出不穷,不仅成为社会议论热点,也确实给大家带来极大便利。比如,共享单车让我们随时都可以有车骑,无人商店靠刷脸就可完成从进店到付款的整个流程。
但是我们也不得不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很多科技创新是以侵占公共利益为衍生品和负效应的。和工业大发展带来污染一样,科技创新同样带来了“公地悲剧”。以共享单车为例,它解决了用户两大痛点:一是用车停车非常方便;二是不怕车丢。但需要看到的是,大量共享单车被随意地停放,很多街道、绿地因此被占据,没有人为此负责。也难怪一些管理较好的小区不允许共享单车进入。一些无人商店也是如此。如果按正常情况,它们是无法和常规的小商店竞争的。但由于占据的是公共用地,不用付租金,所以运营成本更低。这对于传统行业来说明显不公,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业主的利益。
传统的自行车不可以随便乱停,传统的商店也不能找块空地就建起来。但现在给人的感觉是,只要打着“共享”“无人”等科技创新的旗号,就不需要为此担责。当然,对于科技创新,我们不能一棍子打死,对其最初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够规范的情况也应给予宽容。但是,科技创新应以技术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供方便,让用户愿意为此付钱,而不是通过侵占公共资源来实现低成本,从而使自己脱颖而出。
对于科技创新带来的“公地悲剧”,不仅相关管理部门不应缺位,而且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用科学手段进行管理。还是以共享单车为例,作为“车主”的共享单车企业必须承担教育、约束用户的责任,对于随意停车的用户要给予处罚,而不是把管理责任完全抛给社会和政府,自己只想着挣钱。
从技术角度讲,这是可以做到的。无人机管理就给我们树立了正面典型:通过电子地图,建立禁飞区,保证核心区的安全,当无人机到达禁飞区边缘时,飞行软件上便会出现警告,飞机好像遇到了一堵无形的墙,只能在原地悬停。其实这也是一个科技创新和公共资源冲突有代表性的例子。我们需要无人机这样的科技创新,也需要由此带来的管理技术和经验。这样的例子应该扩展到更多的和公共资源有冲突科技创新中。▲
(作者是信息消费联盟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