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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形势下的市场营销(十九)
——同行不是冤家

2017-10-16文/沈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17年19期
关键词:新光眼镜店饰品

文/沈 理

新经济形势下的市场营销(十九)
——同行不是冤家

文/沈 理

前不久,眼镜圈里发生了“因同行间冲突演变成恶性伤人”的事件,眼镜零售企业生存之艰难、竞争之残酷可见一斑。

在中国,长久以来流传着一句俗话“同行是冤家”,但笔者认为,只有同行才是最好的竞争伙伴。本文就着重谈谈“合争”与“共争”的有关问题。

究竟谁才是我们真正的对手

在胶卷领域,柯达(Kodak)与柯尼卡(Konica)是老对手,双方在全球市场上展开激烈竞争,尤其是在抢夺中国这个潜力巨大的新兴市场时,竞争升级到白热化的程度。不过,这种同行间的竞争,却极大地促进了两家公司的发展,虽然竞争的目的是打败对手,但实际上他们战胜了自己。然而,时间跨过2000年后,两家公司的经营情况却急转直下:2003年,柯尼卡被迫与美能达合并。2004年,柯达退出了胶卷市场。那么,是谁将这两个胶卷领域的大神拉下马的?是另一家胶卷公司吗?不是!迫使他们走下神坛的,是数码影像技术。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降维打击”。所谓“降维打击”是科幻小说《三体》里描述的一种情况:“看不见”的对手从更高维度对一个“群体”(行业)实施毁灭性的打击。换句话说,你看得见的对手,比如柯达和柯尼卡,实际上并不是对手,而是竞争伙伴,真正的对手是你看不见的力量。

眼镜江湖近年来涌现的一大批“世外高人”,在过去5年里他们并不是眼镜圈中的人,比如木九十、LOHO、音米、Hitomi(希多蜜)、Miomi(米欧米)以及喜欢搅局的必要商城、马夫眼镜等等。他们也许没有把店开到传统眼镜店的隔壁或对门,但是却正在争夺传统眼镜店的顾客。不过,如果传统眼镜店经营者站高一点,就可以发现,其实这些品牌也都不是真正的“竞争对手”,真正的“竞争对手”另有其人。

先来看看一位“屌丝青年”的消费账单:

某屌丝男

年收入:60000元

合租房:12000元

每日三餐:18000元

偶尔宵夜,撸串啤酒小龙虾:2000元

每年换部手机:3000元

两天一包烟:3000元

时不时翻翻行头:3000元

追女朋友(吃饭看电影开房间外带送礼物):12000元

通讯费用以及王者荣耀和各种会员:3000元

生活杂费以及交通费:3000元

交际应酬:2000元

结余:-1000元(靠父母)

某屌丝女

年收入:60000元

合租房:12000元

每日三餐:靠饿靠蹭

每年换部手机:靠男友

做头发、做美甲、买面膜、买唇膏、四季衣服、买各

种包包……有多少花多少。

结余:-5000元(靠信用卡)

就这样,他们还要被“双11”“双12”“214”“520”“618”不断搜刮,试问他们用在眼镜消费上的钱还能剩多少?

所以,看完这张账单,就会发现,面对同一批消费者,每个行业甚至每个企业都在想尽办法掏空他们的口袋,甚至连“肾”(洗肾业务)都不放过。这时,所有的眼镜同行其实就是一个“部落联盟”,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让消费者更关注眼睛,更在意眼镜。在这种情况下,要进行竞争,首先必须搞清楚和谁竞争。

那么,传统眼镜店究竟在和谁竞争呢?作为眼镜店老板,你看中的门面,被手机店捷足先登;你招聘的人才,跳槽去了奶茶店;不少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及家长),宁可到眼科医院排队2小时检查5分钟,也不到眼镜店来;眼镜店卖的一些眼镜品牌,顾客直接去天猫下单……这些才是眼镜店真正的竞争对手。

同行间的恶性竞争,谁能获益

最近有部电视剧《那年花开月正圆》在热播,其中有个桥段:官府要采购一批膏药,吴沈两家都在竞争这单生意。沈家报出了低于成本的价格,志在必得。吴家则提出:两家重新报价,报一个大家都能赚钱的价格,无论最终谁得到订单,至少有钱赚,并且可以两家合作,共分利益。但沈家拒绝了这个建议,并且在他人的挑唆指使下,上演了一出两败俱伤、家破人亡的惨剧。如果作为局外人,大家都觉得吴家的提议是两全其美的办法,但问题在于当局者迷。

2001年,我遇到过这样两家眼镜店:同处浙江一个小县城,并且两家老板还有连襟关系。当地的眼镜生意几乎被他们两家垄断,姐夫这边占60%的份额,小舅子占40%。但姐夫仍不满足,想一统天下,于是,发起了一场价格战。按照当时眼镜行业的惯例,价格战先从隐形眼镜开刀。当时的战局形势:价格战前,当地隐形眼镜市场总额:眼镜市场总额500万×隐形眼镜占比15%=75万。隐形眼镜销售毛利总额:75万×40%=30万,这其中,姐夫占18万,小舅子占12万。姐夫设想的价格战后的理想状况:市场全部由他占据,但毛利降低至10%,75万×10%=7.5万。

即使不看最终结局,单凭这一点,就发现他发起的价格战实际上是“和钱过不去”。就算他的计划得逞,全部市场都为他所有,他的毛利也从之前的18万腰斩到7.5万,完全是得不偿失。现实中,有些人总会幻想:只要市场都是我的,那么,我可以慢慢涨价,把毛利追回来。实际上这是把自己假设在“真空环境”下的“意淫”,在开放竞争的市场,上天不会给你这样的机会。

再回到上边的案例,看看结局如何:价格战后的实际情况,因为小舅子不可能坐以待毙,所以发起了反击,同样把毛利降低,与姐夫争夺市场,最终,市场份额不变,但毛利降低至10%。姐夫最终毛利是4.5万元,小舅子是3万元。这是典型的双输结局。

打不死你的,只会让你变得更强大

很多同行说:“我们不会主动挑起恶性竞争,但如果对手使出下三滥的手段,我也愿意奉陪到底。”然而正是在这种心态驱使下,使不少经营者看待同行行为的眼光发生了变化,同行一些平常的行为都会被视为“侵犯”,然后就是反击,接下来是无休止的冤冤相报。

一些经营者经常反问别人(其实也是反问自己):“难道对方出手了,我就该乖乖挨着吗?”在此分享一段我的经历:1998年,我刚刚开始“职业管理培训师”的生涯,我接到的第一个客户是江苏某地级市的眼镜企业。企业老板原本是在几个商场里经营眼镜专柜的,此时他决定顺应市场形势,搭上全部身家开了一家专业眼镜店,并且聘请我当他的“军师”。

当时的市场格局:当地生意做得很好的是G品牌,已经是50年的老店,国营企业,位于老城区中心步行街上,无论专业、品牌知名度还是规模都处于绝对优势。销售额排名第二的是W品牌,加盟了一个全国知名品牌,店铺位于城市新中心的核心十字路口,上升趋势咄咄逼人。而我的客户使用的是新品牌,店铺位置也在商业中心边缘地带,唯一的优势就是店面比较开阔。没想到,客户的店一开,当地的老大老二都把矛头指向了他,“下马威”接踵而至:

第一招,是“广告封杀”。某竞争对手把当地的两大主要媒体——电视台和报社——独家买断,其他同行不能在上面做广告。对于客户的这个新晋品牌而言犹如捆住了手脚。在此形势下,迫使他不得不开辟新的途径。他与我仔细商量后,决定首先与当地电台开展合作,开辟周末的市民爱眼直播讲座。每次讲座做完,都会有不少听众慕名前来店里检眼、配镜。随后,又把市民讲堂搬到了市政府礼堂,听众最多的一次达到600人。紧接着,又购买了一辆金杯车,打造当时国内还很少见的流动验光服务车,走学校进市区。

竞争对手的第二招是“产品封杀”。某竞争对手仗着其在市场份额上的领先地位,要求部分厂家(主要是隐形眼镜和镜片厂家)封杀我的客户新开的这家眼镜店,致使他开业的时候,没有强生、博士伦等知名品牌。然而,面对压力,我建议他知难而上。为此,经过精心筹划,我们跑到苏州大儒巷,买回来当时普通眼镜店鲜有配置的裂隙灯和角膜曲率仪,并且聘请齐备老师(当时任职于视康公司)等业界知名导师前来授课,提升员工的专业验配技能。同时,我们推出了客户档案、无忧售后、免费消毒等服务,以提升客户口碑。就这样,经过一年的拼搏,他的眼镜店的隐形眼镜业务一跃成为当地同行中的优势业务,供应商也都纷纷倒戈。

竞争对手的第三招是“税务举报”。某竞争对手看到前几招未能将我们击倒,终于使出更加“恶毒”的招数——向税务部门举报我们经营中存在不合规现象。这个问题在当时的私营企业中的确非常普遍,其实我们并非刻意偷漏,而是缺乏这方面的合规意识与操作经验。但经过那次查税之后,这家企业的老板下决心将财务做到透明,并委托程序员开发了一套眼镜行业的进销存软件(当时并没有现成的眼镜行业管理软件),以后企业彻底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道路,坏事变成了好事。

以上事例充分说明,作为经营者,当你遭遇同行的恶性竞争和挤兑时,正确的作法不是 “以恶惩恶”“以牙还牙”,而应当把每一次打击视为成长的机会,这样才能成长得更快。

何谓“共争” “合争”

偶然的机缘,我认识了一位杰出的企业家——义乌新光饰品董事长周小光女士。她所领导的星光饰品是全球最大的饰品生产企业之一,不仅为国际顶级品牌提供代工,自己旗下也有数个自主品牌。

她曾经同我分享过经营企业的一些心得:在义乌,新光饰品是饰品生产领域的领导者,当地很多饰品企业的创始人都是从新光走出去的。为了提升企业的内部管理,她邀请了国内知名大学的导师到义乌新光来办MBA班。与此同时,她还出面邀请那些昔日的员工(今天的竞争对手)一起来参加学习。新光饰品的员工们对此无法理解。周小光女士对她的员工解释说:“大家都是做饰品的,都在义乌。如果只有新光的产品品质上去了,而其他企业依然原地踏步,那么,整个义乌饰品就无法摆脱在国际市场中‘低劣品’的形象,国际品牌就不可能把订单交给我们。相反,大家的品质和设计都上去了,国际品牌纷纷到义乌来下单,最大的得益者还是新光。”

她不仅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在她的带领下,整个义乌的饰品行业名声远扬。这就是“共争”。所谓共争,就是同行业的每一家企业都把竞争对手视为伙伴,把整个行业的口碑和兴衰视为己任,大家携起手来,共同争取社会对于本行业的认同。所谓“合争”,就是在区域市场里的部分同行企业,结成攻守同盟。通过协商,制定一系列内部约定,并且依靠企业经营者的商业信誉来维护彼此之间的盟约。

笔者曾经在浙江和江苏遇到过这样的形式。当地几家眼镜企业的老板们定期召开“碰头会”,以共赢的心态和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企业间的一些争端。例如,在进行合争之前,每家企业出于竞争的考量,都喜欢经销“独家授权”的品牌,你卖蔡司,我卖豪雅,他卖依视路,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但如果消费者分别来到这三家企业的门店,就会出现类似这样的对话:

“你不要配豪雅,那是日本货,你知道日本货的特点的,就好像日本车那样,便宜却不耐用。我推荐你买德国品牌,蔡司多牛逼啊!吧啦吧啦……”

“德国货就一定好吗?蔡司又不是专业做镜片的,人家主要是做光学器材的,依视路才是全球最大的镜片公司呐!吧啦吧啦……”

“你被他们忽悠了。豪雅是日本品牌,所以他们的产品更适合亚洲人。不管是德国人还是法国人,都是高鼻子蓝眼睛,他们的镜片咱们中国人能适应吗?吧啦吧啦……”

最后的结果是,顾客对谁的话都不信,谁家的镜片也不买。而如果实行“合争”,就不会出现这样的尴尬。进行“合争”的企业,可以共同经营同一个或者几个品牌,这样不仅可以共享库存,而且还可以扩大品牌的市场占有率。

行文至此,笔者最后的结论是:眼镜同行之间不是冤家对头,而是竞争伙伴。可以通过“共争”和“合争”的方式,一起把市场的蛋糕做大。届时,大家都是受益者而不是恶性竞争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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