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群众当裁判员和教练员
2017-10-13吴敏
共产党员(辽宁) 2017年17期
◎文/吴敏
请群众当裁判员和教练员
◎文/吴敏
据7月19日云南网报道,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依托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平台,在全省率先推出政务评价系统,群众用手机“点几下”,就能对分局39个公安窗口民警的服务质量及满意程度进行现场评价打分,群众“点星”的结果将直接应用于对民警的考核中,对于每月不得“星”的窗口,分局将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对窗口民警及所在部门(派出所)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热情欢迎群众给工作“评星”,说明人民公安是群众的“衙门”,为群众办事,为百姓做主,在意群众的看法,重视群众的评价。群众“评星”,彻底改变单向的政府做主、干部做主,切实实现了与群众的良性互动,是执法为民的需要。党的十八大强调:“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所以,应该把群众看作裁判员和教练员。所谓裁判员,就是让群众对工作品头论足,做得对不对、好不好,请老百姓打个分;所谓教练员,就是工作应该怎么干,得让群众当参谋、提意见,甚至应该多向普通群众问计。
热情欢迎群众给工作“评星”,是思想方法,也是工作方法,既是监督,也是拓展,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不仅让工作少走弯路,也让群众多了责任意识,上下同心同德,窗口服务工作就会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