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虎”受审,哪些人可以旁听
2017-10-12
“大老虎”受审,哪些人可以旁听
梳理发现,省部级及以上高官受审,参加旁听的一般有六类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和各界群众。不过,此前也曾发生过涉贪腐官员主动要求家属不旁听的情形。
8月9日,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涉嫌受贿案在石家庄中院一审公开开庭。
媒体注意到,旁听庭审的共有60多人,分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换句话说,黄兴国的家属没有坐在旁听席。此外,类似的情形还出现在李春城、张越、吴天君等人身上。
典型的“两面人”
检察院的指控坐实了黄兴国卖官的事实,1994年至2016年,黄兴国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项目用地、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黄兴国2003年到天津工作,后担任市长八年,代理市委书记近两年。特别是中央2014年第一次巡视之后,黄兴国主持市委工作,是名副其实的市委主要负责人。
2016年9月10日深夜22时许,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自2014年12月一直代理市委书记的天津市市长黄兴国,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随着黄兴国落马,一系列“打虎”数据随之更新:他是中共十八大之后第十位被查落马的中央委员,也是继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落马之后,第二个被查的省级党委一把手。
在黄兴国落马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曾发文称,有的党员干部当“两面人”,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黄兴国就属于此类。
旁听者一般有6类
梳理发现,省部级及以上高官受审,参加旁听的一般有六类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和各界群众。
2016年2月3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涉嫌受贿案在哈尔滨中院开庭。当时,陈铁新的亲属、全国和黑龙江省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再比如,2016年6月16日,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在安阳中院受审,当时,他的近亲属,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然而,此次黄兴国案开庭,仅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共计六十余人旁听。
时隔数月之后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黄兴国身着深色夹克衫,头发花白,依旧戴着那副黑框眼镜,面带一丝微笑
当然,开庭通报中没有提到家属参加旁听的,并非只有黄兴国。如今年4月20日,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案在常州中院一审开庭,当时旁听的人员也是60余人,分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
2015年4月23日,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被控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咸宁中院开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及新闻记者、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再如今年7月20日,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涉嫌受贿一案在襄阳中院开庭。全国和湖北省、襄阳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曾有贪官主动要求家属不旁听
什么人能参加旁听,家属是否所有案件都可以旁听?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聂本勇表示,一般来说,法院只要是公开审理,就允许市民旁听。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规定: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但旁听人员并非没有限制,下列人员是不得旁听的:1.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2.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3.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4.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5.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除上述情形外,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另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至于特定的家属旁听庭审的限制,聂本勇表示,在刑事诉讼中,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家属及朋友都是不可以旁听的。而其它的刑事案件,家属及朋友都是可以旁听的。
媒体注意到,此前曾发生涉贪腐官员主动要求家属不旁听的情形。
2016年9月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琼海市委原副书记陈列雄涉嫌受贿一案。检方指控,此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00余万元。当时,旁听席上有些空荡,没有见到一个家属。
据法警介绍,陈列雄在开庭之前和家人打电话,表示不希望任何家人出现在庭审现场。“我很想念我的家人,1年多没见面了,但是让他们来能做什么呢,还是不要来了。”陈列雄说。
(《北京日报》2017.8.9、《法制晚报》2017.8.10等)